第十一章(第9/22页)
他度过一天的蜜月后来看我,因为是秘密结婚,只能给他们这点时间。他们去了威斯康星。现在他有了许多新的气派,我已无法一一说清。穿着一套舒适大方的法兰绒衣服,有了一个新打火机,口袋里的那些东西,连他自己都还没用惯呢。他说:“麦格纳斯家待我没说的。”路边停着一辆灰色的庞蒂亚克牌新车,他从窗口指给我看的。现在他正在麦格纳斯家的一家煤场里学做煤的生意。
“那你自己的煤场呢?你不是说过……”
“没错,我是说过。他们答应,一到我能独立经营,立即就给我。这不用多久。没什么,经营煤场并不那么困难,”他明白我还没提出的问题,便进一步说,“他们宁可找一个穷苦的小伙子。一个穷小伙子干起来热情高,有急迫感。当年他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心里有数。”
他身穿上等料子灰色法兰绒衣服,脚穿新皮鞋,看起来已经不像是一个穷小伙子了;他的衬衣带着服装店的气味,还没进过洗衣店呢。
“穿上衣服,我带你去那儿吃晚饭,”他说。当我们来到外面,沿小路朝车子走去时,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声地清了清嗓子,和那天我跟他一起去拉萨尔街车站时的动作完全一样,当时我显然太笨,不知道该怎么卖报。只不过眼下他眼睛四周有了大黑圈。我们上了车,车里有一股新橡胶和座位皮革的酸香味。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开车。他像个老手似的转动着方向盘,甚至还有点马马虎虎的样子。
就这样,我被带到了麦格纳斯家,屋子里铺着地毯,灯光辉煌,暖气熏人。屋里的一切陈设都笨重难看,又宽又大。就连画在灯罩上的鹦鹉,也同红毛罗得鸡[13]一般大小。麦格纳斯家的人也全是大个子,他们有一副荷兰人的大骨架。我嫂子也是这么个尺寸。她意识到这一点,或者是觉得自己不够秀气而不好意思,只伸手让我稍微碰了一下,仿佛那是只小手似的。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大个子担心见生人,事情就麻烦了,尤其是心里暗嫌自己个子太大的女性。我嫂子有一双美丽动人的眼睛,非常温柔,虽然偶尔也会流露出不满的目光,但十分敏锐,显示有无限治家理业的能力,而且也很热情。她的胸部也非常丰满,臀部又肥又大。她对我怀有戒心,好像怕我数落她,起初挺担心我跟西蒙单独在一起时会说长道短。她心里必定认为,西蒙娶她是给了她很大的恩惠,他那么精明强干,才貌出众;同时她也有点愤愤不满,生怕人家说她配不上他,是钱在其中起作用。最引人关注的问题是,要是她没有钱,他会不会娶她。这问题太让人尴尬,不便直说,所以只用说笑戏谑的口吻提起。西蒙在谈及这件事时,态度有些粗俗,引人发笑,因为要是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话,是会要命的——例如我们三个人为增进了解待在客厅里时,他说:“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没人能干得这么让人销魂了。”这句话说得这样暧昧,又如此透彻,至于谁付出代价,这只能看成是一句逗乐的话了。她显得有点慌张,不再摆出一副浪漫多情的样子,矢口否认这一切,假装出这种猥亵的话只不过是含带真诚的玩笑而已。他们有着和谐一致的深深的基础,有着更为现实的爱。她俯身倚着他,仿佛像一座镶着荷叶边的比萨斜塔——她一身盛装艳服,袒胸露背——一只手搭在他的头上;她在我的面前,有时候感到相当尴尬。
不过,她的尴尬只是不多一会儿,她很快就从西蒙那里总结出对我的看法。我这人脑瓜子迟钝,感情丰富,但不大有见识,用不多久,她便学会怎样应付我了。不过当时她还没有找到信心,还处于苦恼之中。我想她是还没有从蜜月中恢复过来;西蒙曾坦率地告诉我说,蜜月糟透了。他没有说明在哪方面,不过他所表示的已经足以让人深信不疑。他的话中分明有一些弦外之音,我实在不愿听到其中流露出的厌世之意,可我又不得不倾听他所说的一切,他的这一基调从头到尾都在回响着。我敢说,在这铺着地毯、有着褐色天鹅绒沙发的安详宁静的客厅中,还从来没有人讲过这种古怪的笑话。这些话本是玩笑,是新郎的性情活泼、精力充沛和喜欢恶作剧,完全可以一笑置之。可是我逐渐觉察到,他一直受着自杀念头的折磨,其强烈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暗示的表露。但与此同时,他又能紧紧抓住自己的种种补偿,比如他引以为豪的冒险精神、身心的强健、他将要享受到的奢华,此外,还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强求;一心只想到自己能干些什么,能捞到些什么,对任何人的看法都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