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辽兹(第15/25页)

〔58〕(Medea)身边一同宣布‘我,我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

柏辽兹激烈抨击格鲁克的不敬理论〔59〕和瓦格纳把音乐沦为语言的奴隶的“罪恶”。在他看来,音乐就是最高境界的诗,没有谁还能当她的主人〔60〕。因此,柏辽兹不断增加纯音乐中的表现力。比较瓦格纳与柏辽兹,前者更温和一些,追随传统更紧密一些,力图在音乐和语言之间建立妥协(也许不可能),并开创一种新型的抒情音乐剧;而后者则更为革命性,开了戏剧性交响曲的先河,其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在今天仍为无与伦比的楷模。

这种戏剧性交响曲自然同所有正统的音乐理论相抵触。人们举出两种观点反对它!一种来自于(专演瓦格纳乐剧的)拜罗伊特,此举(指在那儿定期举行拜罗伊特音乐节)现已成了一种宗教式的朝拜;另一种是时下流行的观点,由一群大谈音乐却又不懂它的乌合之众所拥护。

第一种观点是瓦格纳主张的,认为音乐若没有语言和手势的帮助就无法真正表现剧情。许多人正是打着这种观点的旗号凭推断和假定来谴责柏辽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他们认为企图把剧情“翻译”(或演绎)成音乐的做法是很幼稚的。我估计若是用音乐来“图解”剧情的话,他们就不会觉得太幼稚了。难道他们真认为手势能和音乐很好地结合到一块儿去吗?唉,这些人若能根除这种困拢了我们最近这三百年的荒唐观念就好了;他们为何不能睁开眼睛看一看被许多伟人(如卢梭和托尔斯泰)看得一清二楚的这种歌剧的愚蠢性呢?他们若能看到拜罗伊特音乐节的畸形和反常就好了。在(瓦格纳的)《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第二幕中,有一个著名的段落,描写欲火中烧的伊索尔德焦急地等待特里斯坦到来。终于她看到他来了,于是她老远便向他挥舞头巾;这一动作由乐队重复数次一段乐句来伴奏。我表达不出这种用一串音符来模仿(除了模仿这能是什么?)一串手势的做法对我产生了什么效果,反正我一见到它不是愤怒就是大笑。奇妙的是,只要你在音乐会上一听到这个段落,你就马上似乎看见了那个手势。而在剧院里,你要么对这手势视而不见,要么见到它幼稚可笑。挺自然的一个动作,裹在音乐的盔甲里,就变得那么僵硬;硬把两者(音乐和动作)撮合在一起,使人备感荒唐和牵强。在《莱茵河的黄金》的音乐中,描绘了巨人们的高大形象和步伐,人们看到了电闪雷鸣,彩虹映现云端。而在剧院里,这情景却像一场提线木偶戏,使人深感音乐和手势、动作之间的鸿沟不可逾越。音乐是单独的一个世界。当音乐想描绘戏剧时,它反映的不是真实的剧情,而是经过心灵或精神美化的理想化剧情,只能被人的心灵觉察和感知。把这两种视野——一种是肉眼看到的,一种是心灵看到的——同时摆在一起是最愚蠢的了。十之八九它俩会自相残杀。

另一种激烈反对标题交响曲的论点是所谓古典主义的论点(其实同古典主义根本不搭界)。持这种论点的人说:“音乐的本意并不是表现明确的主题;它只适于表达朦胧的理念。它越不明确,它的表现和感染力就越大,暗示的东西也就越多。”不过,我要问了:什么是不明确的艺术?什么是模糊的艺术?这两个字难道不自相矛盾吗?这种奇怪的结合难道真的存在吗?难道艺术家真能创作连他自己都看不清楚想不明白的东西吗?难道人们会认为他是鬼使神差、天才所至挥笔便写吗?你起码可以说:贝多芬的交响曲就是“明确”到其最深刻最内在层次的作品;贝多芬对自己要写的东西即便没有十分的了解,也至少有很清楚的直觉。他的晚期四重奏就是描述灵魂的交响曲,与柏辽兹的(标题性)交响曲截然不同。瓦格纳曾以“同贝多芬共度一日”为题分析过他的一首四重奏。贝多芬总是试图把自己内心的深刻感觉和自己灵魂的微妙之处翻译(演绎)成音乐;他这些东西根本无法用语言讲清,但又同语言一样明确——事实上,比语言更明确;因为一个词(如“革命”),作为一个抽象概念,是许多经验的总结和许多不同含义的概括。音乐比语言有表现力和准确得多;她不仅有权利表达各种特定的情绪和主题,而且作这种表达是她的职责。假如这种职责没有履行,它就不是音乐了,就不伦不类什么也不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