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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的女人终于结束了她冗长的叙述。我朝车外望去,那个抱着死婴的女人正向着车子走来,我看见,对面的女人开始痉挛。她的手纤小白皙,蓝色的血管水草般茂盛。她紧张地盯着那个女人,后退着,从另一个车门下了车。我忽然发现,她手里也紧攥着一只包裹。另一个女人平静地上了车,并在我身旁坐下。我不由自主地把身子往里挪了挪。她接着打开了包裹,立时有人捂住了鼻子。

——是一个漂亮的布娃娃。

杀 手

现在,他上路了。

他怀揣着一张皱巴巴的地图。上面有人用红铅笔画了一些线条。读书时,他的地理就不太好。他一直在逃避地图。可没想到,他还是没有逃掉。就好像他并不能完全从生活中逃掉一样。

他把箱子放好,在长途汽车的豪华铺位上斜躺了下来。他照例从包里拿出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与别人不同的是,他从来不假想自己是福尔摩斯或他的助手华生,而假想自己是作案者,如何巧妙地逃避福尔摩斯的侦破。

与丰富的现实相比,福尔摩斯其实是多么的机械单调啊。有些案件是无法告破的。每每路过陌生的城市,他都有一种抑制不住的跟福尔摩斯挑战的冲动。

父母死后,抚养小弟和养活自己的责任便完全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

小弟填高考志愿时征求他的意见,他说,你就读警官大学吧。

这样,就有意思了。

望着那个像剪刀一样飘远的背影,他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现在他才知道,当初他出人意料地给了他们一笔钱是为了什么。那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她,还有那个乡巴佬,感恩戴德几乎要给他下跪。

他当时给他们那笔钱的时候几乎是当着全市媒体镜头的面。有一个自由撰稿人还把这件事写成了一篇煽情文章发表在一家畅销刊物上,标题是《义薄云天,百万富翁善待红杏出墙之妻》。

的确,在遥远偏僻的乡下,那笔巨款足可以招来杀身之祸。让溺水的人死得更快的最好办法是,给他们一袋金子。

第二天上午八点,他在××市下了车。然后继续坐车往一个县城。红铅笔的线条到此戛然而止。按约定,那个人明天十二点会在市里的××宾馆××号房间等他,他在如数递上那人需要的东西后,便可带上支票迅速离开。

作为地图的补充,是那个人在地图旁边写下的几个地名。下面他所做的,是用脚把它们串联起来,到达事情的终点。据对方描述,那是一间三层的红砖楼房,它在贫穷的村子里显得鹤立鸡群。村子里,大概还在流传着楼房的男女主人在南方的一段奇异经历。或许在他们看来,南方的那个老板是一个彻头彻脑的傻瓜。

那个人说,自从有了那笔钱,男人果然就开始游手好闲,他们经常吵架,完全没像人们预料的那样过上幸福生活。那男人每天在外面喝酒赌钱。

他眼泡浮肿,皮肤黝黑,眼睛陷在肉里,就像龙眼核。几年前,他决定由自己来安排生活,便娶了一个在他厂里打工的女孩为妻。他焕发了一段时间的青春。但后来他发现她一直在跟厂里的另一个男孩私通。他怒不可遏,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她说他们本来就是恋人。

他有些惨淡地笑了笑。他答应跟她离婚,并鬼使神差地给了她一大笔钱。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他坐在一家饭馆里,炒了一个猪口条,要了一瓶啤酒。电视里正在播一个法制节目。一个村子里发生了投毒案,一个中年妇女成了怀疑对象,被派出所抓了起来。派出所的人说,只要承认了,便可以放她回家。于是她就承认了……

坐在电视机下面的一个人老是想跟他说话,故意把茶杯盖碰得叮当响。见他没理,便把茶杯盖磕得更响了,一边还自言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