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63/101页)
整个冬天,她都在这个笔记本上创作音乐。她晚上不再做学校的功课,这样她就有更多的时间花在音乐上。大多数情况下,她只是写一小段旋律——没有词的歌曲,甚至没有低音音符。它们都很短。但是,即使这些曲子只有半页纸,她也给它们取了名,并在下面画上自己的姓名缩写。这个笔记本中没有一首真正的乐曲或作品。它们只是她的脑海里一些她想要记住的歌曲。她按照这些音乐让她联想到的东西给它们命名——“非洲”、“激战”和“暴风雪”什么的。
她没法完全按照脑子里所听到的把音乐写出来。她不得不把它简化到只有几个音符;否则的话,她就被彻底搞糊涂了,无法写下去。关于如何写一首曲子,有太多的东西她不知道。但是,在学会了如何相当快速地写出这些简单的音符之后,她或许就可以开始把脑子里的整首乐曲记录下来。
一月,她开始写一首确实很精彩的曲子,叫做“我想要的这个,我不知道是什么”。它是一首优美而奇妙的歌曲——很慢,很柔和。起初,她着手同时写一首诗,但她想不出适合这首乐曲的理念。也很难想出第三行与“什么”押韵的词。这首新歌让她同时感觉到悲伤、兴奋和快乐。像这样优美的音乐,很难继续写下去。任何歌曲都难写。有的乐曲,她能够在两分钟之内哼唱出来,但要把它在笔记本上写下来,需要整整一周的工作——要在她琢磨出音阶、节拍和每个音符之后。
她不得不全神贯注,反复哼唱。她的嗓子总是很沙哑。爸爸说这是因为她小时候哭得太多。当她在拉尔夫那个年龄时,爸爸每天晚上不得不起来,抱着她走啊走。他总是说,唯一能让她安静下来的办法,就是用一根拨火棍敲打煤桶,哼唱《迪克西》。
她趴在冰冷的地板上,思考着。以后——到她二十岁时——她会成为一个举世闻名的伟大作曲家。她会有整整一支交响乐队,亲自指挥她所有的作品。她会站在指挥台上,面对一大群听众。指挥交响乐队时,她会穿一身真正的男人的晚礼服,要么就穿装饰着水钻的红裙子。舞台大幕是红色天鹅绒,上面印着烫金的M.K.。辛格先生会到场,过后他们会一起出去吃炸鸡。他会崇拜她,把她视为自己最好的朋友。乔治会拿着巨大的花环走上舞台。那会是在纽约城,或外国别的城市。名人会对她指指点点——卡洛尔·隆巴德、阿图罗·托斯卡尼尼和海军上将伯德。
她可以随时演奏贝多芬的那首交响乐。关于她在去年夏天听到的这首曲子,有一种古怪的东西。这首交响乐一直留在她的身体里,一点一点地生长。理由是这样的:整首交响乐都在她脑子里。不能不是这样。她听过每一个音符,在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整首曲子还在那里,就像刚刚演奏时一样。但她没有办法让它完整再现。只能等待,时刻准备着某个新的部分突然出现在她的脑海里。等待它生长,就像春天里一棵橡树的树枝上树叶缓慢地生长。
在“里屋”,除了音乐之外,还有辛格先生。每天下午,刚在体育馆弹完钢琴,她便沿着主街走过他打工的那家珠宝店。从前面的窗户她看不到辛格先生。他在店铺的后面干活,被一道帘子挡住了。但她看着他每天工作的地方,看到了他认识的人。每天晚上,她都在前廊里等他回家。有时候,她会跟着他上楼。她坐在床上,看着他放好帽子,解开衣领上的纽扣,梳理头发。出于某种原因,那就像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秘密。或者,就像是等待告诉对方以前从未说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