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卡森(第17/30页)

还有一个片段是乔安娜和我下了大功夫仔细研读的。米克带着她的两个弟弟出去散步。这个“特别热”的星期天早上,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而她的弟弟“巴伯尔没穿鞋,人行道灼痛了他的脚。绿橡树叶在地面投下凉快的阴影,但这是假象,那根本就不能称其为树荫……长长的夏季令巴伯尔经常腹绞痛。他光着上身,肋骨尖尖的,很白。阳光没有把他晒黑,反而让他更加苍白,小小的乳头在胸脯上像蓝色的葡萄干”。

乔安娜会沮丧地大喊:“你怎么才能捕捉到高温?你怎么才能画得像卡森·麦卡勒斯在书里写得一样?这种孤独,”她会补充道,“不是霍珀的那种孤独。”她明知道霍珀是我最爱的画家,却还是这样说,那个时候安迪·沃霍尔[137]正红极一时。所以,也许后来让我着迷的一个想法恰恰来自于乔安娜:美国艺术和小说中不同形式的孤独,以及它们和某种美国概念的联系。

那天早上,因为阳光,米克很早就醒了。甚至连喝咖啡都太热了,出门前她喝的是加果露的冰水,吃了点冷的面包切片。她跟弟弟们一起出发去一个建筑工地。到那里的时候,她离开了男孩们,开始爬一架梯子,她爬到顶,然后站起来,“挺得很直。她伸开双臂,像一双翅膀。这是任何人都想站的地方。最高点。但没多少孩子能这样……天空是耀眼的蓝色,热得像着了火。太阳使地上的每样东西变成了令人眩晕的白色或黑色。”米克有一种唱歌的冲动,“她熟悉的所有的歌一起涌向喉咙,但她没有发出声音”。这种冲动,对曲子的搜索,正是让米克那样躁动不安的原因。她属于一个大家庭,所有人都是仅能勉强糊口的辛苦工人。米克太穷了,买不起收音机,买不起留声机,也买不起任何一架乐器。她在街上游荡着,在有收音机或留声机的房子外边听音乐,偶尔,她也会纵容自己一次,听房客辛格的收音机。像她的创作者一样,她不用训练便能读懂、弹奏音符,她把午饭钱给另一个女孩,跟她学习读谱,放学后她留在体育馆长时间地练钢琴,周围是同学们运动发出的噪声。她甚至拿了一把坏了的尤克里里,给它上了两根小提琴弦、一根吉他弦和一根班卓琴弦,试图把它改造成一把小提琴。“然而不管什么时候——不管她在干什么——音乐无处不在。有时她边走边唱,有时她静静地聆听内心深处的曲子。她脑子里有各式各样的曲子。有的是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有的就在她的头脑里,不必从任何其他的地方听到。”

与同龄的女孩一样,米克也做白日梦。那一天,在那个未完工的楼里,米克梦想着,十七岁的时候,她会非常有名,她要给所有东西都写上自己名字的缩写M.K.,她会开一辆红白的帕卡德轿车,门上签着她的名字缩写,她的手帕和内衣也会绣着这两个字母。她幻想自己会发明一个绿豌豆大的收音机,人们可以带着它四处走,把它塞进耳朵里,幻想发明会飞的机器;但她真正的梦想是音乐,世上她最想要的东西就是一架钢琴。

她刚发现了一个家伙,“每回听到他的音乐,她的心脏都会缩紧”。他的名字好像叫“莫吒特(Motsart)”。她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从口袋里拿出两截粉笔,一支绿的,一支红的,在墙上用大写字母写,“爱迪生,在下面又写迪克·特雷西和墨索里尼。随后,在每个角落上都以最大的字号”写下自己名字的缩写。最后,在对面的墙上,她“写了一个非常下流的词——贱逼”。她哼了一首她记得的曲子,“独自一人在闷热、空旷的房间站了一会儿之后,泪水漫上了她的眼眶。她的喉咙又干又涩,唱不下去了。她迅速地在名单的最上面写下了那家伙的名字——莫吒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