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卡森(第15/30页)
唯有比夫会关注自己住的地方,他的家因为有他的操持料理,干净整洁、像模像样。也唯有他,在小说的最后,仍留在我们见到他的同一个地方。
我们见到比夫·布瑞农是在他的饭店“纽约咖啡馆”里,它是以别处的地名命名的,全美国的小镇中有那么多的居民对这个地方魂牵梦萦,它简直是一个梦幻乐园,八岁的卡森第一次有机会远行便跑去了那里。夏夜“漆黑闷热”,时间正是午夜,所有的街灯都关了,“咖啡馆里的灯在人行道上清晰地投下了一个黄色的长方形”。街上空无一人,而在咖啡馆里,六个顾客正在喝酒,比夫“呆呆地候着,胳膊肘搭在柜台上,大拇指一边挤压着长鼻子的鼻尖”。照他的习惯,他正在观察。辛格觉得他跟其他几个人不同,他跟他的朋友写道,其他人“都有憎恨的东西。他们也都有除了吃喝睡和交友以外更喜欢的东西。这就是他们总是这么忙的原因”。但是比夫,他就是喜欢“观察”。
比夫的眼睛“冷冷的,凝视着,眼皮玩世不恭地低垂,将眼睛遮住了一半。结着老茧的小指上,有一只女式婚戒”。在小说开篇不久,比夫的卧室里发生了这样一幕,他和妻子艾莉斯为他们的一个顾客杰克·布朗特起了争吵,妻子抱怨说他已经在这白吃白喝、胡说八道一个星期了,一个子儿也没付。她想把他赶出去,因为“他不过就是个叫花子和怪胎”。比夫回口说他就是喜欢怪胎。“我就知道你喜欢!”艾莉斯喊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因为你本人就是一个怪胎。”作为回应,比夫指责妻子“没有真正的善意……也许我指的是好奇心。在你眼里没有值得一提的事。你从不观察、思考,从来不肯动一点脑子”。他一条条不停地列举出来:“你从不知道享受看好戏的乐趣……你也从不知道什么叫收集一大堆细节,从中发现真相。”
留心观察、思考、好奇心、“看好戏的乐趣”、“真正的善意”——这些可能更像是小说作家的品质吧?不在好戏之中,却几乎无时不在观察、疑问、好奇,必须让自己置身他人的思想和内心之中,持续不停地积累一大堆的细节?比夫拥有属于作家的冲动,但他缺少表达与融会贯通的能力,缺少“积聚一大堆的细节”、通过想象得出“某种真实的东西”的能力。他的艺术能力仅限于装饰房间或咖啡馆窗户。
他们在比夫的观察注视下,穿过那扇咖啡馆的门进进出出,找寻着某种东西,好像希望找到一种实现梦想的方法,这梦想咬噬着他们的心,闪烁模糊却又如此真实。先是约翰·辛格、劳工鼓动者杰克·布朗特和十三岁的米克·凯利,还有某个短暂时刻下的班尼迪克特·马迪·考普兰德。很快就轮到我们这些读者了,我们会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如此焦躁不安,如此不得自在?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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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安娜为了找到自己的风格而决定学画画。捕捉“南方暑热”是她的一大痴迷。我们花了很长时间循迹观察暑热追赶城里面这些人物的方式。我发现了“眩晕”这个词的隐喻性用法——杰克·布朗特和米克·凯利都觉得太阳的光芒令人眩晕,太阳差不多就像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一般跟着他们,跟他们的内心冲动同时出现,对杰克来说,则是和他难以解释的愤怒同时出现。
乔安娜和我把几个片段读了一遍又一遍,其中就有杰克星期天沿着“安静而炎热,几乎没人的”主街行走的那一段,“打烊的店铺支起了遮阳篷,在明亮的阳光下,房屋露出光秃秃的样子”。他没穿袜子,“透过薄薄的鞋底,他感觉到了灼热的地面。太阳像一块热铁烙在头上。小镇比他知道的任何地方都显得冷清。寂静的街道给他一种陌生的感觉。喝醉的时候,这个地方是狂野和喧嚣的。而现在呢,一切都戛然而止,陷入停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