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4/7页)

她住了口,盯着吉夫斯。在她独白的后一段,吉夫斯一直恭恭敬敬地望着她,希望吸引她的注意力。

“夫人,我斗胆提个建议。”

在我们旷日长久的相处中,我对吉夫斯并不是一贯抱持赞同的态度。他性格中有些缺点,常常引发主仆之间的冷战。他是那种人,就是给他点什么,他就那什么。很多时候显得不够成熟,而且我还听他说我是“智力上乏善可陈”。我曾不止一次不得不费心履行责任,粉碎他的骄傲情绪,免得他把他家少爷当作奴隶或者小听差使唤。

这些缺点都属严重。

但是他有一个长处,我却从来不怯于否认。他有种魔力,似乎总能让人安下心来,像催眠似的。据我所知,他从来没遭遇过进攻的犀牛,但是这种情况如果真有发生,我相信这畜生一接触他的眼光,就会欲迈而止,打个滚,四蹄朝天,呼噜呼噜地撒起娇来。

总而言之,达丽姑妈息怒了——她几乎可以媲美进攻的犀牛——前后还不到五秒钟。其实吉夫斯也只是摆出恭恭敬敬的站姿而已。虽然我没有掐时间,因为秒表没带在身边,但我敢说,总共不出三秒又四分之一,达丽姑妈的整个精神态度就惊人地好转了。她在我们眼皮底下融化了。

“吉夫斯!你有办法了?”

“是,夫人。”

“你那了不起的大脑一如既往,在危机之中恍然大悟了?”

“是,夫人。”

“吉夫斯,”达丽姑妈声音发颤,“对不住,刚才出言鲁莽,一时情急不能自已。我早该知道,你不可能只是想插句话而已。吉夫斯,快告诉我们你想到什么办法,加入我们这个小小的智囊团,让大伙听听你的想法。吉夫斯,不要拘礼,快说说有什么好消息。你真有办法把我们拉出这个火坑?”

“是,夫人。只要哪位先生自告奋勇骑自行车。”

“自行车?”

“菜园的园丁棚子里有一架自行车,夫人。也许某位先生有意骑车到金厄姆庄园,问赛平思先生取得后门钥匙。”

“聪明,吉夫斯!”

“多谢夫人。”

“天才,吉夫斯!”

“多谢夫人。”

“阿提拉!”达丽姑妈转过脸,声音变得很轻,不怒自威。

我早知不妙。那几句有欠考虑的话从那家伙口中一说出来,我就有种不祥的预感,知道大家肯定要齐心协力推选我作替罪羊。我挺起胸膛,准备奋起反抗并百般阻挠。

我还在组织雄辩滔滔的措辞,指明我不仅不会骑自行车,而且在目前的有限时间内不可能掌握其技巧,正要开始行动,可倒霉的是,那家伙又抢先一步,把我扼死在襁褓里。

“是,夫人。伍斯特少爷将出色地完成任务。他是自行车能手,也常常向我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

我没有。我压根也没炫耀过。太可怕了,一个人的话居然能遭如此曲解。我也就是跟他提过——那天我们在纽约街头观看为期六天的自行车赛,我只把这事儿当成趣闻,随口说说而已——十四岁那年放假的时候,家里安排我去一个好像牧师的什么人家里学拉丁,那期间我在当地学校的活动中赢了唱诗班障碍赛。

这和“炫耀自己在轮上的风采”完全是两码事。

我是说,他也算见多识广,肯定知道学校活动本质上就没什么竞争力。此外,要是没记错的话,我还跟他强调过,在那次事件中,人家给了我半圈的优势,此外,那场比赛的大热门威利·潘廷不得不退出,因为他偷偷拿了哥哥的工具而事先没有征得哥哥同意,他哥哥在发令枪刚打响的节骨眼赶来,冲着他脑袋就是那么一下,还把车子也收走了,于是他未能出场,功亏一篑。可是听吉夫斯那么一说,还以为我就是那种穿着运动衣,浑身奖牌的家伙,照片时不时地出现在图文并茂的新闻上,什么从海德公园角一路骑到格拉斯哥,耗时三秒钟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