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第4/51页)

“我是在想那些经常在广场上四处闲晃的学生们。他们肯定会觉得你上了哈佛就开始骄傲自大了。你是不是真的太自满了,都不肯去上课了啊?”

“我还是先吃饱肚子再跟你聊这个。”门廊上的影子消失不见了。我走进阳光底下,又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走在影子前头,走下了台阶。报半小时的钟声敲响了。然后钟声停了,在空气里消失了。

执事(18)也不在邮局里。我在两个信封上贴好邮票,把其中一个寄给我父亲的信封塞进了邮箱里,另一封寄给施里夫装进了我的衣服口袋里,然后接着我想起来我最后一次是在哪里见到执事了。那天是阵亡将士纪念日(19),他身穿一套G.A.R.(20)的制服,走在游行队伍中。如果你有足够耐心,在任何一个街角多等一会儿,你总会看见他出现在随便哪个游行队伍里。在这之前的一次是在哥伦布或加里波第或某个人的诞辰日。他走在“清道夫”的队列里,嘴里抽着一根雪茄,头戴一顶烟囱那么大的礼帽,手里拿着一面两英寸长的意大利国旗。但是最后一次游行肯定是他身穿G.A.R.制服的那次,

因为当时施里夫说:

“你瞧瞧那边。你看看你爷爷当初都对那可怜的老黑奴做了些什么?”

“是啊,”我说,“当初要不是多亏了我爷爷,他还得像白人伙计那样天天辛苦干活呢,你看他现在多轻松,一天天地就在街上游行。”

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他。但是我知道即使是一个勤勤恳恳工作的黑人,你也没法想找他时就能找到他,更别说这个吃公粮却游手好闲的黑人了。一辆车开了过来。我乘车进了城里,(21)去了帕克饭点,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我一边吃着,耳边又听到了敲钟声。但是我觉得要过至少一个钟头,人们才会察觉到自己弄不清楚现在是几点,人类进入机械记时的历程比整个人类历史更加漫长。

用完早餐之后,我买了一支雪茄。卖烟的姑娘说五毛钱一支的那种雪茄最好,那么我就买了一根五毛钱的,点燃了抽了起来,我走到大街上。我站在街头,一连吸了好几口烟,接着我把烟夹在手上,朝街角走去。我路过一个钟表匠的铺头橱窗,但我及时地把视线移开了。在街角,两个擦鞋匠缠住了我,一边站一个,一个尖声尖气,一个粗声粗气,像两只乌鸦在我耳边叽叽喳喳。我把雪茄给了一个鞋匠,给了另一个鞋匠五分钱的镍币。于是他们终于放我走了。拿到雪茄的那个想把雪茄卖给另一个来换那个五分钱的镍币。

天上有一个时钟,高高地挂在太阳那里。而我在思考,不知为何,当你不想做某件事时,你的身体却会耍把戏,哄骗你不知不觉中就做了。我感觉到后颈上的肌肉在抽动,接着我听到了那块表在我的口袋里发出的嘀嗒声,又过了一会儿,所有的声音都被我抛在脑后,能听到的只有口袋里那块表走动的嘀嗒声了。我转头往回走,回到了那个钟表店的橱窗。他正坐在橱窗后的桌子上修表。他的头顶几乎全秃了。他一只眼睛上戴着一个放大镜——一个嵌在他眼眶里的金属筒。我走进了店里。

这个地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嘀嗒声,就像在九月份,草地上一片蟋蟀的叫声,我能特别听出来他头顶的墙上挂着的一只大钟的声音。他抬头看我,他的眼睛很大,但灰蒙蒙的,鼓鼓的好像要从镜片后面冲出来。我掏出自己的表,递给他看。

“我把这个表弄坏了。”

他拿着表在手里轻轻翻动着。“看得出来确实弄坏了。你肯定从它上面踩了过去。”

“您说得对,先生。我把它从梳妆台上掉到地上了,一片黑漆漆的,我还踩了它一脚,不过它还在走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