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〇年六月二日(第2/51页)
“你最好马上套好裤子,赶快跑去。”他说。他出去了。
我起床了,在屋里四处走动着,隔着墙壁听他那边的动静。他走进了客厅,走到了大门口。
“你准备好出门了吗?”
“还没呢。你先去啦。我自己赶得上。”
他走出门去了。大门关上了。他的脚步声消失在走廊的尽头。然后,我又能听见钟表走动的嘀嗒声了。我停了下来,没有再在屋里到处走动,我走到窗口,拉开窗帘,看着人们匆匆忙忙地朝着小教堂奔去,还是那些人们,一边走一边挣扎着把手塞进随风起伏的外套袖管里,总是那些书本和翻飞的衣领冲刷过街道,正如滚滚洪流中的碎片残骸,我看到了司博德(7)。他称呼施里夫是我的丈夫。啊,随他去吧,施里夫说,要是他除了追着那些小骚娘们跑,就没别的事好忙的话,谁理他呢。在南部,大家都觉得要还是个童子身,那可真是挺没面子的。男孩们这么想。男人们更是这样想。只要一说到这事儿,他们就瞎吹牛。父亲说,对女性来说,贞操问题的倒没那么严重。(8)他说,因为童贞这个观念是男人创造出来的,而不是女人。父亲说,这就像是死亡:仅仅是一种发生在他人身上的状况,于是我说,可是你相不相信它,这都无所谓吧,接着他就说,那这就是世界上万事万物的可悲之处:这不仅仅是贞操观念,我又说了,为什么是她失去了贞操,而不是我呢?他接着说,这也正是可悲之处;万事万物并不值得被改变,而施里夫说,(9)除了追着那些小骚娘们跑,就没别的事好忙活了,我就说了,你有妹妹吗?有吗?有妹妹吗?
司博德夹杂在大街上的人流中间,就好像是满大街疾走飞舞的落叶中的一只淡水龟,他的衣领竖到了耳朵旁,他迈着惯常的不徐不疾的脚步。他来自南卡罗来纳州,是四年级学生。他喜欢在俱乐部里自吹自擂,他说首先,他从来不会慌慌张张跑去教堂,其次,他从来没有哪次准时到教堂,但大学四年来,他也从来没有在教堂缺席过,最后,不管是去教堂还是上第一堂课,他身上从来不穿衬衣,脚上也没穿袜子。大约上午十点钟左右,他会去汤普森家的咖啡馆,点两杯咖啡,在等待咖啡凉下来的片刻中,他会坐下来,再慢慢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双袜子,脱掉鞋,优哉游哉地穿上袜子。到了午间时分,你就会看见他和别人一样,穿着衬衣,领子竖起。大家都一路小跑着经过他身边,可他从来不会加快步伐。稍过片刻之后,四方大院里一个人也没有,空空如也了。
一只麻雀斜穿过太阳光线,落在窗台上,歪着小脑袋望着我。它的眼睛圆滚滚的很明亮。起先它用一只眼睛看着我,接着突然摇一下小脑袋!换另外一只眼睛看我了,它的脖子一抽一抽的,频率比任何脉搏都快。钟声敲响,准点报时。这只麻雀不再换着眼睛看我了,而是一直用同一只眼睛盯着我,直到钟鸣声结束了,仿佛它刚才也在仔细听似的。然后它咻的一声从窗台上飞起,飞走了。
又等了片刻,钟鸣的最后一声才停了下来。这钟鸣声回绕在空气里,并不是用耳朵听到的,而是用心灵感觉出来的,余音绕梁而三日不绝。正如在落日斜长的余晖中,耶稣基督和圣弗兰西斯在讨论他妹妹时,所有曾经敲响过的而至今仍然萦绕不绝的钟声一般。因为如果这仅仅是下地狱;如果这就是最坏的结果。一切都结束。如果事情仅此而已。在那里没有别人了,只有她和我。如果我们真的干了罪恶滔天的坏事,他们都逃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我犯了乱伦罪啊,我说,父亲,是我犯了乱伦罪,不是达尔顿·艾米斯。当他把手枪放在我手里时,我并没有。我之所以没有那是因为他会下地狱的话,她也会下,我也会下。如果我们曾经干过那么丑陋可怕的事情,父亲说,那真是可悲啊,太多人根本就干不出这么可怕的事情,他们根本就没有干这么可怕事情的能力,即使他们今天干了点貌似很可怕的事儿,可到了明天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了。我说,你可以逃避一切,而他说,啊,你能吗?于是我低头看自己,看着自己这副牢骚满腹的骨骼,深不可测的水流像疾风一般流淌,像是一个风构筑的屋顶,然后在过了无限漫长的时间之后,他们甚至不能够把骨头从那片孤寂荒凉又无瑕的沙漠中剔出来。直到那天,当他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