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人瑜伽(第6/10页)

午饭后没有多久,她就回来了。加雷斯也回来了。凯特拉了一把椅子坐在我身边,加雷斯也坐了下来。这次出海完美极了。没有激流,他们时刻提防着水母,但游泳的乐趣并没有因此减退。他们的身上都亮闪闪的带着水花。我第一次发现在凯特的肩膀上有一处文身,是用白色药水刺的奥姆(7)符号。她点了餐——一大份泰式炒河粉。杰克也过来和我们坐在一起。

我年轻的时候对女人是一种猎食性的态度,但是这种捕食要求你精力充沛、能抗压,还要一往情深,现在我已经做不到了。我变得消极了,我不再努力进取,只是让自己听从于命运的安排。我们四个坐在一起的时候,这三个男人明显都对一个女人感兴趣,我尽量不去做别的男人做的令我反感的那些事。我尽量不多说话,不给人留下印象,我尽量不将注意力都放在凯特身上,我只与加雷斯和杰克说话。我倾听,但不带着那种“瞧我多努力在听”的表情,有时候我脸上会有这种表情(尤其是我不在听的时候)。可是,不管我装得多么冷漠甚至是多疑,凯特确实对我更有兴趣,她的注意力更多地分给了我,我每次望向她的时候,她的视线总等在那里,等着与我相遇。就像一些奇妙的时刻,比如打牌的时候,你拿了一手又一手的好牌。可能是运气,但感觉像是相反的,感觉像是命运。一切都适得其所,一切都水到渠成。我们都喜欢看山姆·夏普德和朱丽·黛勒比主演的《玻璃玫瑰》(8),看过这部电影的人不多,而且对它的评价很低。凯特说她最喜欢的诗人是约翰·阿什贝利(9)。

“我也是!”我说,其实我说的不全是实话(在那一刻是实话)。“‘真理——那个我以为我说出的’,”我说,“我喜欢这句。”

“是哪首诗里的?”凯特问。

“我记不清了。”我撒了谎,我不想让谈话夹杂脚注和引用。重要的是我们喜欢同样的东西——我希望这是说出我们喜欢彼此的奇特方式。平时我觉得自己像一根老枯枝一样又长又瘦,但是此刻是穿着迪赛T恤的我,谈论着电影和诗歌的我,我感到自己晒得黝黑,身材修长,吃过中饭后浑身是劲。(10)凯特听说我是“某种作家”,她问我写什么。

“我想写一本自助类的书,”我说,“《懒人瑜伽》。”

“但你也懒得写吧,是不是?”

“你偷了我的双关语。”我说。

“不过是个好主意。第一章:‘清空你的思想’。”

“哦,我还没想那么远。”

“那你想得有多远?”

“一点也不远。‘近’比‘远’更准确。”

“那你想得有多近?”

“近到才开头——但离放弃更近。”

“为什么?”

“我的脑子太空了。”

凯特的身体在阳光下晒干了,她吃完了泰式炒河粉,正在喝一瓶水。她住在洛杉矶,是一名教师。她工作的时间很长,但她的假期也可以很长。她的生活是平庸与刺激的结合(她曾与一位知名的独立电影制作人同居,她和电影人交往,参加首映式,等等)。她说法语。她在费城长大。她的头发很难说是什么颜色。她转动椅子,问我她的后背有没有脱皮。我能看见她的脊椎,她的脊椎贴在皮肤下面,然后消失在比基尼后面。我说没有,不,没有。她用手摸了摸肩膀。

“你确定吗?”这次她转向杰克问道,杰克证实了她的怀疑,她的后背是脱皮了。

“你骗了我。”她对我说。

“我不想看得太仔细。”我害羞地说。

我们还坐在那里。没有人表示要起身或离开,这时凯特说她要去房间睡一会儿。我想说,“我也想。”但我不能。我看着她收拾东西。她说,“大家再见了。”我们三个说,“再见。”我故意没有目送她离开。我接着和杰克还有加雷斯坐下去,他们也接着坐下去。十分钟后我站起身说,“再见。”留下他们两个坐在那里。离开时,我非常敏感地意识到那两个无人坐的空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