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第23/28页)

杜宾对于验尸报告同样是质疑的,他推论说:“凶手到底是不是一帮混混?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从验尸报告中进行分析,虽然这个报告让人有些反感。报告中有一个很有倾向性的推论,它说‘命案的凶手应该是几个混混’,我觉得巴黎那些德高望重的解剖医生一定会把这个推论当成一个笑柄,因为我们没有从中看到任何根据,它的这个说法实在有些荒谬和不公平。的确,法医在验尸之后可以有一个自己的推论,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但是问题是,玛丽·罗杰的死是不是因为几个混混的恶行是无法从验尸中就看出来的。难道验完尸之后就能得到这个结果?难道就不存在其他的可能?”

杜宾对于凶手人数的分析是根据“挣扎的痕迹”进行的,他说:“让我们来反思一下在报纸上的一句话,报上的话是这样说的:‘这里很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正是这句话让大家觉得在灌木林的现场一定到处都是挣扎的痕迹,于是大家会联想到这应该是一帮恶徒造成的。可是处处留下痕迹得是多么激烈的挣扎和缠斗才能造成的?一边是一群混混,一边只是一名弱小女子,这会造成很激烈的挣扎吗?我觉得似乎不大可能吧,一帮恶徒收拾一名弱小女子应该是非常简单的,这几个男人只要用自己比女孩粗壮得多的胳膊把她紧紧地抓住就好了,这个女孩还能有所招架吗?恐怕不用多少时间她就被制住了。结果竟然出现了‘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的情况,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只能更加有利于证明凶手不是一群歹徒。因为要是一群歹徒的话,这里发生的事一定不会出现‘十分激烈的争执’。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会说,这样的推论岂不是推翻了案发现场就是灌木林的观点?而且现在的舆论几乎全部倾向于凶手是一帮人,假如凶手是一帮人的话,案发现场就不应该有非常激烈的挣扎痕迹,但是灌木林中有这样的痕迹,这岂不是在说灌木林根本不是案发地点?这个推论是对的,但是我们应该这么想,为什么一定得假设是一群人行凶的呢?另外你别忘了,虽然我已经说过,灌木林中发生了很多故事,可是目前为止的推论还不能肯定灌木林就不是案发地点。所以我的观点是:如果灌木林的确是案发现场,那么凶手就不是很多人。我们假设本案的凶手只是一个人,不,这不只是假设,而是肯定,而且也只能这样肯定,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灌木林中那些激烈的挣扎痕迹才能解释。”

为了更清楚地讨论本案的凶手究竟是否是多个人的问题,杜宾再次提到了在林中发现的物证:“我在前面也已经说过,那些在林中发现的好端端的物证是十分让人怀疑的,因为这要真的是犯罪证据,那就不可能这样容易地被留在树林中等着让人发现?假设凶手非常冷静沉着,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在杀害玛丽之后很快将尸体从现场搬离,但是这样一个狡猾的凶手又怎么会如此大意地将一块有‘玛丽·罗杰’名字的手帕忘记在犯罪现场没有处理呢?难道他在等着被人发现吗?谁都清楚,处理一块手帕要比处理尸体更容易,而且尸体是会慢慢腐败最后消灭于无形的,但是手帕不会腐烂自行消失,也就是说手帕是一种更容易被保存下来的证据,难道凶手希望自己行凶的证据被保存下来?就算这是凶手大意的结果,那这更证明凶手不会是多名歹徒,因为单独行凶的凶手更容易有这种失误。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我们想一想,如果凶手是一个人,他凶残地杀害了玛丽,玛丽被受尽虐待的尸体就躺在他眼前,这或许会让他有些害怕,而在他的周围,是一个当时没有任何人出现的茂盛树林,林中有的只是他和一具死尸。他刚才还疯狂的杀人激情在尸体面前已经不复存在了,因此他的心中很可能只剩下了惶恐。这种状态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凶手是一帮人的话,每个凶手的内心可能不会有这样的恐惧。此时他可能会害怕自己的恶行被人发现,于是他必须考虑怎样把尸体处理掉。此时可能的假设是,他认为如果一次就把尸体和现场遗留下来的所有物证都处理好是很难做到的,于是他就先处理了尸体,将尸体运走、丢进河里,然后再回来处理其他的作案证据。但是在搬运尸体到河边的过程中他消耗了相当大的体力,并且一路上的虫鸣鸟叫让他本来就害怕的心情更加紧张,他越走心越慌,甚至可能在心中出现了一些莫名的其他人的脚步声,因为他太害怕自己正在干的事被别人发现了,或许只是一些河岸附近普通的灯光,也会让他紧张心慌。因为这些他搬运尸体的过程很不顺利,但当他将尸体终于丢到河里的时候——或许他是驾船到河中央进行弃尸的——他已经疲惫不堪,因此身心的疲惫可能让他不敢再回到那个让他毛骨悚然的杀人现场,于是他忘记了还应该处理掉现场留下的物证和痕迹,解脱一般地撒腿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