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第22/28页)

杜宾的这一推论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如果他的推论是正确的,那就说明这个凶手其实在时刻密切地关注着案情的发展。这样想来,凶手实在是太恐怖了。杜宾接着说:“另外,这片灌木林本身就是十分特殊的,首先它非常浓密,似乎是与世隔绝的一个地方,在这里还有一张由三四个大石堆成的形状像有靠垫和脚凳的椅子。总的看,这片树林非常祥和宁静,虽然它也会被不少巴黎底层人士前来打扰。而且这片灌木林距离德吕克太太的住处非常近,只要几步路就能够到达。德吕克太太的两个儿子则常常到这片树林中玩耍,比如他们会常在那里找一些掉落的黄樟树根部的树皮。你不觉得奇怪吗?按照这片灌木林这些特别的条件,我敢打一个一千比一赔率却十分有把握赢的赌注,那就是,这两个经常到树林中玩耍的孩子一定能够非常快地发现这张就像石头宝座一样的椅子上所留下的东西。所以,如果说灌木林中的物证是在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很显然是不可能的,即便留在那里一个星期没有人发现都是不可能的。假如有人质疑我是如何断定这两个孩子的行迹的,那么我会反问他有哪个小孩不是好动顽皮的?不是从早到晚四处乱逛、到处寻找能让他们感兴趣的‘神秘’之地的?所以,我断定那些从灌木林中所发现的物证一定不会在这个林子中放置超过两天,因为有两个精力旺盛又总在树林里穿梭的‘探险者’以极大的热情搜寻着这片树林。也因此,我非常有信心地认为,这些物证都是在《晚报》刊登出那篇‘读者来信’的相关报道前后才被有计划地精心放到树林中的,而且刚放到树林不久便被两个孩子发现了。至于《太阳报》所认为的这些物品已经在林子中很久的观点,显然我是不认同的。”

紧接着,杜宾对于灌木林中发现的物证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除了我已经提到的,我们还能从一些其他方面发现更强有力的证据让人相信这些所谓的物证,其实都是后来被精心安排而放进树林的。你可以回想一下那些物证的摆放位置,它们是多么不自然,在最上面的石块上是白色的衬裙,第二个石块则是一条丝质披巾。阳伞、手套和绣有‘玛丽·罗杰’字样的手帕被散落地放在地上……这明显是非常刻意和不自然的,只要不是大脑出现了问题,便不会觉得这种散落在林间的物品是非常自然的。也就是说,在物证被刚刚发现的时候便能够看出来这不仅不是‘自然’的,而且更像是事后又被专门布置的,很显然有‘刻意摆放’的意思。如果是我来布这个局,那我会随便将这些东西丢在地上,然后再踩上几脚,这样至少还显得更自然一些。假如当时真的出现过一帮恶徒凶手在这一窄小的树荫底下与死者争吵和扭打,那么事后死者的衬裙和披巾竟然还能很好地摆在石头上,这实在是见鬼了。另外《太阳报》的报道中说现场已经被践踏得非常凌乱,而且也有不少灌木被折断了,于是《太阳报》断定此处到处都是死者挣扎的证据。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衬裙和披巾却仍然好端端地摆在石块上,就像被放在架上一样?《太阳报》的文章中还提到了一条布条,长大约有六英寸、宽大约是三英寸,并且说布条是被缝补过的等等。虽然《太阳报》也不小心地用了表示怀疑的字眼,但是很清楚的,如果这是因为灌木的棘刺而从衣服上撕扯下来的,不是用手故意撕扯的,那么布条怎么可能如此长宽一致地整齐?一般说来,死者衣服的材质如果的确被灌木棘刺或者钉子什么的勾到,那也不太可能会被扯成两条长布条,难道你见过这么神奇的事吗?可能的情况是衣服被撕出一个长方形的乱七八糟的破洞,即衣服被勾出两条裂缝,然后互呈直角地被扯下来。如果要从这种一边是车缝边、一边没有车缝边的衣服上扯下一条长布条,则只有用两股不同力量且彼此朝两个相反方向撕才能办到,只有一种力的灌木棘刺是不可能撕成这种形状的。再退一步,假如恰好有两根棘刺用两股力量刮住了衣服,那也需要这两股力量朝两个相反的方向拉才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倒是那条两边都有车缝边的手帕是可以扯下一条布条的,这不用两股力量,只要一股力量就行。所以只是靠灌木棘刺从玛丽的洋装上扯下‘长布条’,基本上可以断定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样的布条还不止一条。不过,让我感到最惊讶的并非这长布条的问题,而是我实在不能相信一个杀了人的凶手,既然能够以惊人的冷静和谨慎将尸体搬离现场,为什么在案发后却又将物证摆放得这样不自然和刻意化,这不是把自己之前的所有谨慎都给毁了吗?这样想来这实在太让人感到诧异了。你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虽然这么说,但我没有说灌木林就一定不是案发的现场。或许当时灌木林中或者德吕克太太的小旅店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意外,但是这对本案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我们这样进行调查不是为了找到命案发生的现场,而是为了找出那个操刀的真正凶手。我为什么花了这么多时间质疑这些好像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这出于两个目的:第一,我要让你明白,《太阳报》那个两条布条是因为灌木棘刺导致的推论非常愚昧无知;第二,我想让你跟着这个方向也进一步思考制造这起谋杀案的到底可不可能是那帮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呢?这才是我最想达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