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美(第29/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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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没什么比坐火车穿越欧洲更让他开心。看着乡村变成城市然后又变回乡村,人们在站台上上下下,砰砰砰的关门声,以及当火车重新开动时,最初那难以察觉的动感:沉重的车轮与铁轨发出的咔嗒声,一道向前滑行,全部的重量被拖拽着,成为动能,成为被征服的惯性。在火车上,他什么都无所谓,即使当他掏出涂得乱糟糟的记事簿,发现自己在那不勒斯的演出估计已经晚了两个小时,而路程还有四百英里。火车最伟大的一点是,一旦你坐上去,它就会一帆风顺,把你送到想去的地方,丝毫不用你操心——但要怎么坐上去,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有时赶火车比捉大黄蜂还难。从找出火车出发时间到准点到达车站,之间会发生一百次变故。哪怕你提前半小时到了,决定在车站酒吧消磨一下时间,也还是会错过火车。就像今天,他就错过了上一班火车——事实上他已经错过了三班火车。误车,老是误车,妈的,如果他每错过一班车就能拿一美元,他就会成为富翁;如果他每错过一个人就能拿一美元,他就会成为百万富翁。那不勒斯,操他妈的那不勒斯。

他拧开酒瓶,狠狠地喝了一大口,然后透过车窗上自己的映象,凝视着外面没有星光的欧洲之夜。连绵不绝的原野,火车飞速交会的唯一迹象是突然增大的音量。接着,车窗上的面孔被一条跟铁轨平行推进的公路横切而过,在上方注视这幅场景的眼球就像两个苍白的月亮。有一阵,火车追逐着一辆汽车流星般的灯光,直到铁轨弯向右边,把火车不情愿地拉走。

他在座位上躺下,看着顶上行李架陷下的网兜。车厢里弥漫着酒吧间似的烟雾,窗玻璃上挂满凝结的水珠。零星的旋律飘入他的脑海,又随即散去,一如窗外黑暗农舍的点点黄灯。他用软毡帽盖上眼睛,缓缓驶入梦乡。

他不时醒来,嘴巴干得像毛料,发现火车停在某个不知名的小站——没有站名,也没人上下车,只有一个铁路员工站在那儿,手持咖啡杯,等着火车再次开动,然后把剩下的咖啡渣洒向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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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孤独像乐器一样随身携带。形影不离。演出后,跟乐迷或路过的朋友聊天后,在酒吧待到最晚离开后,回家后,找到钥匙听着它们咔嚓打开静静的门锁后,走进永远跟他离开时一模一样的公寓后,把萨克斯盒扔进沙发后——所有这些之后,不管时间多晚,总会有一刻,他想要继续说话,想听见有人在煮咖啡或弄喝的,发出叮当忙碌的声响。每次这样回到公寓,他都会拧开酒瓶痛饮几口,然后穿着内裤背心坐下,尽可能安静地吹起他的萨克斯。住在阿姆斯特丹的时候,他会在夜里任何时候给美国的朋友打电话,但如今,只剩下了萨克斯,他试图用它来跟公爵、比恩(Bean),或其他什么人说话,他会花上一个多钟头,在酒瓶和萨克斯间轮换。

早晨醒来,他发现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怀里抱着萨克斯,那与其说是从中寻求安慰,不如说是要给予它某种保护。不远处,一个酒瓶躺在旁边,像是萨克斯喝多了,醉倒在地,而地毯上那块小小的污渍,是昨夜它喉咙里倒出来的呕吐物。有时瓶里还剩一小点酒,但今天它里面只有日光,光线从窗口斜射进来,把它像艘船一样装满。仍然躺在沙发上,他环顾整个房间,屋里充满了只有中午才有的寂静,大家都出去上班了,唯一的声响是一只狗孤独的吠叫,一个孩子在笑或者好几条街外工人的声音。他放了热水,躺在狭窄的浴缸里抽烟,让热气润湿他焦枯海绵般的头发。只能听见龙头的滴答,他移动溅起的水花,肉体在浴缸里的吱呀。异国他乡,你的脑袋会变得空空荡荡。仍然抽着烟,他给自己裹上一条巨大的浴巾,打开窗户,迎接寒冷的金色阳光。他用唱机放起一张叫人醒来的音乐,步伐轻快地走到炉前煮咖啡,壶里还压实着昨天的粉末当你有多得用不完的时间,你就会什么都不想,只凝神关注自己的每个动作:伸手去拿一根火柴,关小煤气等冷水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