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露丝(第9/25页)

“汤姆·史密斯,你现在不用太着急啦!”露丝脸上挂着笑,嘴里嚼着我回家路上买的馅饼,“不过别忘了你还得付我们房租。”

“我们以后能天天吃肉饼吗?”格瑞丝两颊鼓鼓地嚼着馅饼问,“这比那些狗屁萝卜好吃多了。”

“格瑞丝,不许说脏话,萝卜很好。”

“我也不想吃萝卜啦,”我想着今天的收获,觉得很开心,“你见过女王和贵族吃萝卜吗?”

露丝眨眨眼:“我们又不是贵族,不过你说的话也有一定道理。”

对她俩来说,我只是萨福克郡来的汤姆·史密斯,借住在她们家里。我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找回自己的爵位,也不可能再住在豪华的大房子里,再也没有仆人了。我的父母已经死了,法国对我来说已是他乡,现在我只是伦敦的一个街头艺人。我一定要小心翼翼,省得惹祸上身。

到下个星期二的时候,我就已经赚回两周的房费了。从那刻起,她们就不再是我的债主了,我们更像是家人,我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我不去想未来,不去想明天可能会有的那些烦恼。每次对着人群唱歌赚钱,或者看到露丝脸上扬起的明媚笑容,我就觉得很开心、很幸福。

格瑞丝想要学弹琴,所以有天晚上我开始教她。她的手指在琴弦上乱按,就像蜘蛛在房顶上乱爬。我只好纠正她的手指,放到正确的位置。

她想学《绿袖子》和《这个甜蜜快乐的五月》,这两首是她的最爱。我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教她《绿袖子》,这是一首名曲,但不适合小孩子。虽然我当时还不算很大,但我也依稀知道绿袖子会用来形容那些不检点的女人。因为女人经常在野外偷情,所以衣袖被染成了绿色。不过格瑞丝坚持要学,我觉得没必要做卫道士从而影响她的兴趣。她不是个好学生,没学会爬就想走路,总是过于心急,我俩艰难地磨合着。在盛夏夜我们一起在屋外练习,露丝就静静倚在窗户上看着我们,脸上满是笑意。

秋初的一天晚上,露丝走进我的房间。她的神情很疲惫,她看起来有点儿不一样,有一点儿迷惘,有一点儿沉默。

“怎么了?”

“都是些小事,不要紧的。”

我觉得她好像想和我说些什么,但她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她坐在床边,问我能不能也教她弹琴,她可以给我降房租以作为报答。我同意了,不是因为钱,而是因为我喜欢她坐在我旁边。

她除了脖子上长了两颗痣,拇指和食指之间还长了一颗小痣。她的指尖染上了一点樱桃的颜色。我想握住她的手,真是个傻乎乎的念头!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小孩子。

“这真是一把很漂亮的琴,我从没见过,上面的装饰真是美极了。”她轻声道。

“是我妈妈的……朋友送给她的,你看过这里吗?”我指了指琴箱,弦下面的木板处,“这把琴是玫瑰木的。”

“这里面是空的啊。”

我失笑:“对啊,这样才有声音啊。”

我握着她的手拨弄琴弦,心头好像被什么东西飞快烫了一下。我碰到了她的手,我紧张地闭上眼睛,感觉有些胆怯。

“音乐和时间是相关的,”我对她说,“音乐可以控制时间。”

她若有所思:“我有时会想要停止时间,在快乐的时候,我会希望这一刻永远停下,教堂的钟声停在这一秒,我不用再去集市卖水果,天边的鸟也停止飞走。这些欢乐的瞬间,就是时间给我们的馈赠。我们就是自己的弦,弹着属于我们的乐章,对吗?”

也许她最后一句话是对的:我们是弦。但只能任岁月拨奏。

露丝很擅长摘水果,她简直是个哲学家。我觉得她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不过我后来又结识了莎士比亚,此为后话,按下不表)。她对我说话时,让我感受到平等和被尊重,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当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到很平静,其他的一切事情就都不用挂怀了。她是天平,我只要看到她就觉得平静,可能这就是我常常看着她发呆的原因。我的眼神会很紧张,人们一般不会这样看别人。我的每一个细胞都渴望她,我从各种意义上都需要她。人类渴求的往往是他本身所缺失的,我觉得这句话很对。我妈妈沉入水里那一刻,我的心也仿佛陷入空旷虚无的寂静之处,不断地下坠。只有看到露丝,我才重新感受到自己活着,脚踏实地,重新感受到存在的意义,重新获得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