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7/10页)

他们日夜兼程,途中遭遇了重重险阻,但不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奥兰多都能勇敢脱险。不到一个星期,他们就来到了布鲁沙城外的高地,奥兰多所投靠的吉普赛部落的主要营地就驻扎在这里。在大使馆的那段时期,她经常站在阳台眺望并向往着远方的那些高山。那里让她心驰神往,对于一个爱沉思的人来说,那里可以给予思想充分的养料。只是,有时候她太喜爱这种变化了,以至于不愿用思考来破坏它。无案牍之劳形,无造访以分神,这样的快乐,足矣。吉普赛人逐草而居,草被牲畜吃光了,就会迁居到别处。要洗浴,就去溪流;不会再有红的绿的蓝的盒子呈递面前;整个营地连一把钥匙都没有,更不要说金钥匙了;至于“拜访”,更是闻所未闻。她挤羊奶,拾柴火;她也时不时地会去偷个鸡蛋,但每次都会留下一枚硬币或一枚珍珠;她放牧,摘葡萄,做葡萄汁,用羊皮袋盛水来喝;而每当她想起过去每天的差不多这个钟点,自己拿着空咖啡杯和没有烟草的烟斗装作喝咖啡和吸烟的情景,她都会忍不住放声大笑,然后给自己切下一大块面包,或向拉斯多姆讨来旧烟管好好地抽上一口烟,尽管那烟斗里装的是牛粪。

显然,在革命发生之前,她就和这些吉普赛人取得了秘密联系,而他们也似乎已经把她视为自己人(这向来是一个民族能给出的最高礼遇)。再说,她那深色的头发和肤色即可证明,她本来就是他们的一份子,只不过是在婴儿时被一位英国公爵从一棵榛子树下偷走,并带到了那个蛮夷之邦罢了。在那个蛮夷之邦,人们身体孱弱,经受不了风餐露宿,所以要住在屋里。因此,尽管她在很多方面不如吉普赛人,他们还是很乐意伸出援手,让她变得更像他们;他们向她传授做奶酪和编箩筐的手艺,以及偷窃和捕鸟的本领,甚至还考虑让她嫁给他们的其中一员。

但是,奥兰多在英国养成的一些习惯或毛病(随你怎么看),似乎怎么也无法根除。一天傍晚,大家围坐在篝火旁边。一片如血残阳映照在塞萨利[34]的山丘上,奥兰多高声感叹:

“多好吃啊!”

(吉普赛语里没有“美”这个词。“好吃”是最接近的表达。)

在场的男女青年不禁哄堂大笑了起来。天空好吃,想想看!然而,这让那些接触过更多外族人的老人们起了疑心。他们注意到,奥兰多经常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除了东张西望,什么都不做;有时还会看到她坐在山顶上,两眼直直地凝视着前方,甚至连放牧的羊群还在不在都不知道。他们开始怀疑,她有和他们不一样的信仰。一些更为年长一些的人则认为,她落入了大自然的魔掌之中;要知道,大自然是所有神灵中最邪恶、最残酷的一个。这个猜测并不离谱。热爱大自然是她与生俱来的一种英国病,更何况这里的大自然,比英国的辽阔得多,有力量得多,因此,她前所未有地落入了它的掌心。这种病众所周知,常有人对此加以描述,因此我们就不作详述了。看,高山,峡谷,还有溪流。她翻过高山,漫步峡谷,在溪流边小憩。她把山丘比作城堡、鸽子的胸脯和母牛的侧腹;把花朵比作珐琅;把草皮比作磨蚀了的土耳其地毯。树木是枯槁的巫婆,绵羊是灰色的卵石。实际上,这里的一切,都是崭新的。她在山顶发现一个冰斗湖。她觉得湖里蕴藏了智慧,差点要跳进去探寻一番。在山顶上,她极目远望——马尔马拉海[35],希腊平原,还那后面的雅典卫城(她视力真好),那其中一两道白的,她心想,一定是帕特农神庙[36]了。她的心灵也随着视野开阔了起来,她像所有大自然的信仰者一样,祈祷自己能够分享那山峦的壮丽和平原的宁静……她低头看到红色的风信子和紫色的鸢尾草,禁不住欣喜若狂地感激大自然的善与美。她抬头望见空中盘旋的老鹰,想象着它翱翔天际的愉悦,又禁不住满心开怀。在回家的路上,她向每一颗星星、每一座山峰和每一堆篝火致敬,仿佛它们只跟她交流。回到帐篷后,她扑倒在草垫上,情不自禁地大声感叹,太好吃了!太好吃了!(真奇怪,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方式竟如此地不完善,以至于只能用“好吃”来表达“美”,还好尽管如此,他们也宁可忍受嘲笑和误会,而不愿将体悟藏于心底。)所有年轻的吉普赛人都哈哈大笑。但是,那个用驴把奥兰多带离君士坦丁堡的老人拉斯多姆·埃尔·萨迪却一语不发地坐在一旁。他鼻子鹰钩,脸上爬满了深深的皱纹,仿佛经受了长年累月铁球般的冰雹的袭击似的。此外,他肤色黝黑,目光锐利。他坐在那里,一边给水烟袋装烟,一边观察奥兰多。他对奥兰多怀疑最深,认为大自然才是她的神。有一天,他发现她在流泪,以为她受到了她的神的惩罚。他告诉她这没什么,并把自己给霜冻冻坏了的左手手指,和给山上滚落的岩石砸伤了的右脚,给她看。然后,他说,这就是她的神对人类的所作所为。可是,她用英语说道:“但这多美啊!”他摇了摇头。她又重复了一遍,而这次,他生气了,因为他看出来,她并不信仰他的神。就算他睿智明理、年高德勋,这也足以激怒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