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十 三 · 槐 西 杂 志 三(第2/50页)
奴子宋遇凡三娶:第一妻自合卺即不同榻
,后竟仳离
。第二妻子必孪生,恶其提携之烦,乳哺之不足,乃求药使断产;误信一王媪言,舂砺石为末服之
,石结聚肠胃死。后遇病革时,口喃喃如与人辩。稍苏,私语其第三妻曰:“吾出初妻时,吾父母已受人聘,约日迎娶。妻尚未知,吾先一夕引与狎。妻以为意转,欣然相就。五更尚拥被共眠,鼓吹已至,妻恨恨去。然媒氏早以未尝同寝告后夫,吾母兄亦皆云尔。及至彼,非完璧,大遭疑诟,竟郁郁卒。继妻本不肯服石,吾痛捶使咽尽。殁后惧为厉,又贿巫斩殃。今并恍惚见之,吾必不起矣。”已而果然。
又奴子王成,性乖僻。方与妻嬉笑,忽叱使伏受鞭;鞭已,仍与嬉笑。或方鞭时,忽引起与嬉笑;既而曰:“可补鞭矣。”仍叱使伏受鞭。大抵一日夜中,喜怒反覆者数次。妻畏之如虎,喜时不敢不强欢,怒时不敢不顺受也。一日,泣诉先太夫人。呼成问故。成跪启曰:“奴不自知,亦不自由。但忽觉其可爱,忽觉其可憎耳。”先太夫人曰:“此无人理,殆佛氏所谓夙冤耶!”虑其妻或轻生,并遣之去。后闻成病死,其妻竟着红衫。
夫夫为妻纲,天之经也。然尊究不及君,亲究不及父,故“妻”又训“齐”,有敌体之义焉
。则其相与,宜各得情理之平。宋遇第二妻,误杀也,罪止太悍。其第一妻,既已被出而受聘,则恩义已绝,不当更以夫妇论,直诱污他人未婚妻耳。因而致死,其取偿也宜矣。王成酷暴,然未致妇于死也,一日居其室,则一日为所天。殁不制服,反而从吉,是悖理乱常也。其受虐固无足悯焉。
注释
合卺(jǐn):旧时婚礼程序之一。指新婚夫妇在新房里共饮合欢酒。
仳(pǐ)离:夫妻分离。特指妻子被遗弃。
砺石:磨刀石,粗石。据说烧赤投酒中饮之,能破宿血,下石淋,除结瘕,伏鬼物恶气。
敌体:彼此地位相等,无上下尊卑之分。
译文
奴仆宋遇,一共娶了三次妻:第一个妻子,自从结婚就没有同床,后来竟然离异了。第二个妻子,生孩子要生就是双胞胎,他嫌带孩子麻烦,奶水不足,就找药让妻子绝育;他误信一个王老婆子的话,把磨刀石捣成粉末,让她吃下去,结果石粉积结在肠胃里致死。后来宋遇得了重病,嘴里喃喃地像跟人争辩。稍微清醒一点儿,悄悄对第三个妻子说:“我休弃第一个妻子时,我父母已经接受了别人的聘礼,约定好了迎娶的日子。妻子还不知道,我在头天晚引诱她,要和她同房。她以为我回心转意了,高高兴兴跟我亲热。到五更天时,我和她还抱在一起睡觉,鼓乐声就响起,迎亲队伍来了,第一个妻子恨恨不已被接走了。但是媒人已经告诉她的后夫,说她未曾与男人同房过,我母亲和哥哥也都这么说。到了人家,发现她不是处女,她遭到怀疑和谩骂,最终忧郁而死。第二个妻子本来不肯吃磨刀石粉,我痛打她强逼她咽下去。她死后我害怕她变成恶鬼报复,又花钱买通巫婆作法,想要断绝灾祸。现在我恍恍惚惚又见到她们,我肯定好不了了。”果然他不久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