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差异(第19/24页)

有什么东西从旁边的一座山丘后面探出头来,又立刻缩了回去。巨虫的死非常惹人注目。巨虫做什么都是这样嚣张。几只巨虫足以摧毁一整支军队。听到它们的动静,最好立刻转身走开。而且,最好派出斥候来探查巨虫群行动的方向,以免你在行军时迎头撞上它们。

所以,当这个曾经是帕登·范的生物转过那座山丘时,丝毫不感到惊讶地看见了一队紧张兮兮的兽魔人。一只魔达奥正统率着它们。

他露出微笑。我的朋友们,好久不见。

兽魔人鲁钝的大脑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才得出那个明显但绝对是错误的结论:如果一个人出现在这里,那么附近就不会有巨虫,因为巨虫能嗅到人血的气味,早就会扑过来将他吞掉了。和兽魔人相比,巨虫更喜欢人类。它们的偏好是有道理的,这个曾经是魔德斯的生物对这两种食物都品尝过,兽魔人的肉完全不值得推荐。

那些身上胡乱生长着羽毛、利喙、尖爪、犬齿和獠牙的兽魔人向他扑了过来。这个曾经是帕登·范的生物静静地站着。迷雾轻舔他的赤脚。这可真是美妙!就在兽魔人的背后,那只魔达奥还在犹豫着,无眼的眼睛紧盯着他。也许它感觉到了某种恐怖的东西,一个恐怖的错误。当然,它的感觉没有错。但有人正确,就必然有人会犯错。

这个曾经是魔德斯的生物笑得更加愉悦。当然,他很快就将需要一个新的名字了。

那只魔达奥转身就逃。

迷雾发动了攻击。

它翻卷着涌向兽魔人,迅速将它们遮没,如同爱瑞斯洋中的巨大海兽般伸出无数挽须,穿透兽魔人的胸膛。一根迷雾长索扫过兽魔人的头顶,以目力难及的速度缠绕住隐妖的脖颈。

兽魔人尖叫着倒在地上,身体剧烈地痉挛,毛发掉落,皮肤下隆起无数疱疖和囊肿。随着这些疱疹爆开,这些暗影生物的身上出现了无数火山口一样的脓疮,就好像淬火太快的金属表面冒出的气泡。

这个曾经是帕登·范的生物痛快地大张开嘴,闭起眼睛,向混乱的黑色天空仰起头,享受着他的胜利。欢愉过去之后,他叹了口气,更用力地握住匕首,让刀刃割开自己的皮肉。

红色在下面,黑色在上面。红与黑,红与黑,这么多红色和黑色。太美妙了。

他继续在妖境中穿行。

那些腐烂的兽魔人在他身后爬起来,摇摇晃晃地迈开步伐,任由痰液流出唇边。它们的眼神呆滞黯淡,但只要他一动念头,它们就会陷入嗜血的疯狂,压倒一切生命。

他丢下了那个魔达奥。它不会像谣传中所说的那样,再站起来。现在他的碰触会立刻对这种无眼的怪物造成绝对的死亡。真可惜,他还有几根很合用的好钉子呢。

也许他应该去找一副手套。但如果这么做,他就没办法切割自己的手了。这的确是个问题。没关系,继续向前。现在该是杀死亚瑟的时候了。想到这场狩猎最终还是会结束,他不由得感到一阵哀伤。但他已经没理由继续狩猎了。当你知道猎物要去哪里,狩猎便失去了意义。

你只需要去找到他,如同去会一位老友。一个你所疼爱的、珍惜的老友,你要刺穿他的眼睛,划开他的肚子,将他的内脏捧在手中,一一吃净,再喝光他的热血。这才是对待朋友的办法。

是他需要坚守的荣誉。

马伦纳凌·雷伊浏览着报告。在他的书桌后面,该死的百叶窗落下去,又被吹开,流进一股股湿闷的妖境热风。

他作为西斯塔的指挥官已经有十年了,但还是无法适应这片高地上诡异的闷热与潮湿,还有充斥在空气中的腐臭气味。

呼啸的强风拍打着木制窗百叶。他站起身,走过去用力将百叶关紧,把牵动百叶的麻绳缠在窗柄上,确保它们不会再被吹开,然后走回自己的书桌后面,查看新到士兵的名册。每一个名字后面都有一段注解,说明了他们的专长。在这里,每一名士兵都必须完成两个人以上的责任。擅长包扎伤口;脚步迅捷,适合传递信息;目光敏锐,箭无虚发;有能耐把隔天的陈粥煮得像新粥一样。马伦纳凌最欢迎有最后这种能力的人。任何能够让士兵们对一切食物都百吃不厌的厨子,都值与他的体重相等的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