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寒冬(第10/13页)

他在她的盘子旁边放了一支点22口径手枪,是几天前他花了10美元从白牛餐馆遇见的一个老头儿手里买下来的。那个可怜的狗杂种怕留着枪会忍不住自杀。他太太去年秋天去世了。他对她一直不好,他承认,就连她躺在床上快死的时候也一样,但现在他如此孤单,几乎无法承受。他把这一切告诉卡尔和服务员小姑娘的时候,冰雪咻咻拍打着餐馆的玻璃窗,大风摇晃着马路边的金属标牌。老人身上的长大衣带着熏木和维克斯伤风膏的气味,头上紧紧压着一顶粘满了毛球的蓝色水手冬帽。就在他忏悔的时候,卡尔突然觉得他们出去“狩猎”时桑迪有自己的武器也挺好,出了乱子可以作为后备。他不知为什么以前没想到。尽管他总是很小心,但好马也有失蹄时。他买了这把枪,心里很高兴,觉得也许这意味着他越来越聪明了。

用点22口径的手枪杀人,你得把子弹打进眼睛里或是把枪插进耳朵里,但也聊胜于无。有一次他用这种方法干掉了一个大学男生,把枪管插进了他耳朵里。桑迪告诉那个普渡大学的卷发蠢货,她以前曾经梦想过去上美容学院,后来却变成了酒保女,接下来的事情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她说这些的时候,那个男生还在偷笑。卡尔把他绑起来之后,从他大衣口袋里找出一本书——《约翰·济慈诗集》。他好声好气地问那个混蛋最喜欢哪首诗,但那时自作聪明的小杂种已经吓尿了裤子,神情涣散。他翻开书,开始读其中的一首,而男生哭喊着求他饶命,卡尔的声音越来越大,盖过了讨饶声,直到读完最后一行,时至今日他已经忘了是哪一句,总之是些关于爱情和名誉的鬼话,但他必须承认当时读来让他手臂上汗毛直立。随后他扣动了扳机,一坨湿淋淋的灰色脑浆从大学男生的头部另一侧喷了出来。他应声倒下,鲜血积满了他的眼眶,像是两汪小小的火焰之湖,拍出照片真他妈棒极了,但那次用的是点38,不是什么点22玩具手枪。卡尔相信要是臭烘烘的糟老头看了那个男生的照片,那个伤心的家伙一定会对自杀这件事三思而后行,至少不会再想用枪了。女招待觉得卡尔在老头儿打伤自己之前把枪弄走实在再聪明不过了。那天晚上只要他想,完全可以在旅行车后座把她上了,因为她一直在夸他真是太棒了。要是几年前那阵子,他可能会对这个小贱人很感兴趣,但最近他对那种事情提不起劲儿来。

“这是什么?”桑迪看着盘子旁边的手枪说。

“只是以防万一。”

她摇了摇头,把枪朝他这半边桌子推了过来:“那是你的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我只是说——”

“听着,如果你没胆子再干,直接说就是了。老天,在你让咱俩都送命之前,至少通知我一声。”桑迪说。

“我之前告诉过你,我不喜欢你这样说话。”他说。他看着那叠慢慢变凉的煎饼。她碰都没碰。“还有,你给我把这些该死的烙薄饼吃了,听见没有?”

“去你妈的,”她说,“我只吃我想吃的。”她站了起来,他看着她端着咖啡走进客厅,听见她打开电视。他拿起点22对准了厨房和沙发中间隔着的那堵墙,毫无疑问,她的瘦屁股正陷在沙发里。他就这么站了几分钟,想着该不该开枪,然后把枪放进了抽屉里。那个冰冷的早晨剩下的时间里他们没有再说话,只是看着第10频道的泰山系列电影连播,随后卡尔去了大熊超市,买回来一加仑香草冰淇淋和一个苹果派。她一直很喜欢甜食。如果需要的话,他可以逼着她吃下去,他在付钱给店员的时候这么想。

多年以前,他听他妈妈的一个男朋友说过,过去如果男的缺钱或是烦透了他的妻子,可以把她卖掉,只要用马颈圈紧紧勒住她的脖子拖到城里的市集上就行了。与之相比,桑迪被一点儿冰淇淋噎住算不了什么。有时她们不知道自己最适合什么。反正他妈妈绝对不知道。有个叫林登·兰福德的男人是她在世的时候一大堆胡搞过的混蛋里面最聪明的一个,在哥伦比亚通用公司工厂里当工人,想戒酒的时候会看真正的书,给小卡尔上了关于摄影的第一课。只要记住,林登有一次告诉他,多数人都很喜欢被拍照。只要你举起相机对着他们,几乎让他们做什么都可以。他永远不会忘记第一次看见母亲的裸体,就是在林登的一张相片上:她被延长电线绑在自己的床上,头上罩着一个纸箱,挖了两个洞露出眼睛。他在不喝酒的时候还算半个君子。但卡尔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吃了一片林登存在冰箱里的熟食店火腿,那是林登留在他们家过夜时吃的。这件事就连他母亲也从未原谅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