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记忆之术(第13/51页)

在第七圣酒吧喝了四杯杜松子酒后,他就一直觉得外头来来去去的人群里有她的身影。而喝了第五杯后,他甚至觉得她就坐在身旁的高脚椅上。除了抓狂他还能怎样?

他去过一趟西班牙哈勒姆区,结果在每个街角都好像看见了她,穿着三角背心、推着娃娃车、在拥挤的门廊上嚼着口香糖,个个都是皮肤黝黑的美人,但却没有一个是她。最后他宣告放弃。在那些充满特色但又一模一样的街道上,他已完全记不得她究竟带他去过哪些房子。此时她有可能在任何一间漆成水绿色的客厅里,透过窗帘的塑料花边看着他从外面走过,有可能是任何一个亮着电视机蓝光与点点橘红色烛光的房间。更糟的经验是查询监狱、医院和疯人院:每个地方显然都被里面的住客给同化了,大家拼命踢皮球,把他从恶棍踢到疯子那儿再踢到中风患者那边,最后甚至完全不理他,他始终不晓得这是故意的还是纯属意外。倘若她被关进了其中一间公共牢房……不。倘若只有疯子才会选择相信她没在那里,那么他宁愿当疯子。

他也会在街上听见有人唤他。轻柔而羞愧,或快乐而如释重负,再不然就是口气蛮横。此时他就会戛然止步,一动不动地站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对着大道左顾右盼、四下张望,纵使看不到她也不愿移动,就怕她跟丢了自己。有时他会再次听见呼唤声,口气变得更加急迫,但他还是一个影子也看不到,因此等了很久他只好继续前进,走走停停、不断回头张望,而且必须大声对自己说那不是她,那声音喊的甚至不是他的名字,算了吧。此时好奇的路人就会偷偷看着他自言自语。

他看起来一定像神经病,但那天杀的是谁的错?他只是试图保持“理性”而已,不想执迷于幻象。他也努力抵抗过,他确实试过,但最后还是投降了。老天这一定是遗传,跟色盲一样是不良基因,就这样传到了他身上……

好吧,如今这一切都过去了。这座公园和记忆术究竟有没有可能揭露她的行踪,他已经不感兴趣了。他待在公园里不是为了那件事。由于那些雕像、绿荫和步道似乎坦然接受了他的故事,因此他期待并相信只要把过去一年来的痛苦交付给它们(没有希望或沉沦、没有失落、没有莫名其妙的幻觉),那么有朝一日他回忆起的将不会是那场漫长的搜寻,而是这些纵横交错、看似往里面去,但总是通往外头的小径。

不是西班牙哈勒姆区,而是围墙外那个铁丝篮子,里面塞了一个雪佛啤酒瓶、一个芒果核和一份西班牙文日报,“ 杀”这个字照常出现在头条。

不是老秩序农场,而是那个立在竿子上的老旧鸟屋,吵吵闹闹的住客在里头进进出出、争相筑巢。

不是第七圣烧烤酒吧,而是酒神的浅浮雕,再不然就是森林之神或那些下半身是山羊、几乎跟他们的主神一样酣醉的萨梯。

不是他这份与生俱来、挥之不去的疯狂所带来的古怪压力,而是那块镶在大门上的牌子:毛斯、德林克沃特、石东。

不是那些在他醉醺醺、毫无招架之力的时候侵扰他的假西尔维,而是那些正在跳绳或玩游戏的小女孩。她们总是一边窃窃私语,一边怀疑地偷瞄他,每次都是同一群,但每次都不一样,也许只是因为穿了不同的衣服。

不是街道上的季节,而是这座凉亭的季节。

不是她,而是这座公园。

继续吧,继续吧。

从未、从未、从未

他后来领悟到酒保那种冷冷的怜悯跟神父很像:是人人通用的,不是个人的;对大家都满怀慈悲,几乎对任何人都没有恶意。他们稳稳坐在圣餐和领圣餐者中间(一边微笑一边用玻璃杯和抹布做出仪式性与安慰性的动作),与其说他们赢得了爱、信任和依赖,倒不如说他们控制了这些东西。最好是讨他们欢喜。先大声说你好,然后巧妙奉上足够的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