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原理(第4/10页)
就这破车?
对。还有我的电视和拳击手套,都和我一起埋。
我靠,你还要陪葬,你当你是法老啊。
他伸出大拇指。还要把你当奴隶,和这车一起给我陪葬。
他的高烧持续了两天,但过了足足一周,才有所好转,他在沙发上待的时间才比在床上待的长一些。我坚信不疑,他能活动之后肯定会跑回针织品店,或者跑去报名参加海军陆战队什么的。我妈也担心他会那么疯。她一有机会就跟他唠叨,绝对不准他胡来。我绝对不准。她那“五月广场母亲”似的黑眼镜注后面,泪花闪闪的。我绝对不准。我是你妈,不准你再胡来了。
别烦我,妈,让我清静点。
你能猜得到,他肯定还要干什么蠢事。好消息是他没有回针织品店上班。
坏消息是,他结婚了。
还记得那个西班牙裔妞儿吗,就是在针织品店为他抹眼泪的那个?原来她也是多米尼加人。不是我和我哥这种多米尼加裔美国人,而是正儿八经的多米尼加人。是刚偷渡来、没有合法证件的多米尼加人。而且粗壮得很。拉法还没好转呢,她就来我们家转悠了,一副巴结讨好的样子。她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世界注的节目(我没有电视,她跟我们这么说了起码二十次)。她住在伦敦排屋22号楼,跟她的小崽子阿德里安一起挤在一个小房间里(房主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古吉拉特人注),所以跟我们待在一起对她来讲挺舒坦的,她还厚着脸皮把我们称做她的“亲人”。尽管她装出体面女人的样子,两腿合拢免得走光,管我妈叫“太太”,拉法还是跟章鱼似的死缠着她。她第五次来我们家的时候,他就把她往地下室领了,也不管祈祷小组在不在。
她叫普拉。普拉· 阿达梅斯。
但我妈管她叫“狗屎普拉”。
好吧,其实我倒感觉普拉并不坏。她比我哥以前勾搭过的大部分娘们儿都强。普拉漂亮极了:个子高,有印第安人那种美,脚丫子很大,激情奔放的面孔,但和一般的贫民窟辣妹不同的是,普拉好像挺单纯,不懂得怎么利用自己的美貌来获得利益。从她笨拙的仪态到讲话的口音——那是真叫土,我连一半都听不懂,她经常说土了吧唧的多米尼加方言——她是个不折不扣的乡巴佬。你要是听她唠叨的话,能让你耳朵生茧子,而且她真是够诚实:不到一周时间,她把她这一生的鸡零狗碎全都告诉我们了。她小的时候爸爸就死了;她十三岁的时候,她妈就收了一个五十岁的吝啬鬼一笔钱(没具体说是多少钱),做主把她嫁给了那老头(她的第一个儿子奈斯托尔就是这么来的);就这么过了几年苦日子之后,终于有了一线希望,她的一个在美国生活的姨妈需要有人照顾白痴儿子和卧床不起的丈夫,于是把普拉从拉斯马塔斯德法凡注带到了纽瓦克;然后普拉又逃离了姨妈家,因为她来美国可不是为了给别人做牛做马,再也不了;随后四年她生活拮据,颠沛流离,先后混过纽瓦克、伊丽莎白、帕特森、友城、博斯安柏伊(就是在那儿,一个疯狂的古巴人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于是就有了第二个儿子阿德里安)等好多地方,人善被人欺,到处都有人占她的便宜。现在她住在伦敦排屋,努力维持生计,等待好运找上门。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就微笑着看着我哥。
在多米尼加真的会有人这样包办婚姻吗,妈?
拜托,哪有这种事,我妈说。那婊子说什么你都别信。但一周之后,我听到她和马脸们哀叹乡下有多少这样的事情,我妈当年拼了命才没被疯外婆为了两只山羊的聘礼包办出去。
在怎么对付我哥的“女朋友们”的问题上,我妈的政策是很简单的。那些姑娘们个个都是没几天就被我哥甩了,所以我妈根本懒得去问她们叫啥名字,无视她们,就好像无视我们家留在多米尼加的猫似的。但倒不是说我妈对那些女孩凶。如果某个女孩向她打招呼,她也回礼;如果哪个女孩特别有礼貌,我妈也对她有礼貌。除此之外,我妈就啥都不管了。她对我哥的女朋友们的态度是一贯的、毫不动摇的、惩罚式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