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23/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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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丁《神曲》第一节《地狱篇》。”多里戈·埃文斯自语道,他正从用作溃疡病房的棚屋走出来,穿过小溪,走下山包,去霍乱病人营地继续早间巡视——营地是一些棚子的荒凉组合,棚子没有墙,做屋顶的帆布在腐化,在那儿,霍乱病人与世隔绝。在那儿,大部分人死掉。他为他们的苦难起了一个拉丁文名字——通到“线”上去的小路叫苦路(Via Dolorosa)29,俘虏们当仁不让加以采纳,把它叫成小甜心罗斯,再后来干脆叫成小甜心。他一边走一边像孩子似的把赤脚在稀泥里犁过,像孩子似的低着头,像孩子似的只对脚在泥里犁出又瞬时消失的沟痕充满好奇,对正要去哪儿和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毫无兴趣。
但他不是孩子。他猛地抬起头,挺直身体。他必须向观众传递决心和信心——即使他根本没有决心和信心。有些人被救活,是的,他想,或许想说服自己他比蹩脚演员略胜一筹。有些人我们救活了。是的,是的,他想。他们被隔绝,他们就救了其他人。是的!是的!是的!或者说其他人中的一些人。全是相对的。他相信自己能超越同侪,他想——但他不愿相信,他不愿思考,他是没有南方的西北偏北,这是他能想到的全部,荒诞不经的词,连想法都不是自己的,别人的鹰爪。事实上,他不再知道去想什么,他住在一个狂躁、混乱、喧嚣的地方,这地方用不着隐喻、借指之类,更用不着理性和思想。他能力所及只有行动。
只有身受骇人的病痛之苦的人和他们的看护才允许通过霍乱区的边界往里走,他在那儿被自愿报名来医院当勤务兵当布洛克贝克迎住,告诉他又有两个勤务兵得霍乱倒下了。自愿报名来医院打杂本身是一种死刑判决。多里戈把自己所冒的风险看作身为医生的分内之事接受下来,但他不懂为什么能避开的人选择这样先定的结局。
“你来这儿多久了,下士?”
“三个星期,上校。”
布洛克贝克的年轻身体,穿着一双大得难以置信、现在破旧不堪的布洛克鞋。这鞋子是他跟一帮日本人在新加坡码头上做工时弄到的,跟鞋子一起的还有一纸箱布洛克鞋粉——一天之内,鞋粉消失得无影无踪——这带给他将伴他一生的名号“布洛克”。其他人一下子老去几十岁,十六岁变成七十岁,布洛克贝克却反方向发展。他二十七岁,但看起来十七岁。
布洛克贝克认为,他之所以重返青春是因为日本在战争中失利。尽管对身处暹罗丛林深处的战俘营中的其他人,这不是一目了然,但对布洛克贝克,日本战争失利是明摆着的。他认为这场战争是德国和日本发动的极其强势的军事行动,针对的是他个人,其唯一目的是杀死他,就凭他现在还活着,他就在赢。战俘营不过是一个不相干的旁枝末节。布洛克贝克总在多里戈·埃文斯心里激起一种他从未有过的好奇。
“从瘟疫一开始,布洛克?”他问。
“是的,长官。”
他们向第一个棚子走去,那儿安置着最近住进来的病人。很少人活过来被移住到第二个棚子,在那儿,幸存者尽其所能恢复健康。很多人被送进第一个棚子后几小时内就死了。对埃文斯来说,这棚子在营区棚子中一直最让他绝望,但也是他的真正事业所在。他转向布洛克贝克。
“你可以回去了,布洛克。”
布洛克贝克没吭声。
“回主营区。你做完分配给你的事了。比分配的做得还要多。”
“我想我宁愿留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