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西贡(第3/12页)
离海岸不远的地方有东西在闪,我立刻掏出手枪,有东西正从水里迅速接近我。我会把它打得稀巴烂,然后把它做成三明治吃了。它冲出水面了,是条鱼,他妈的飞鱼。它飞出了一百英尺高,接着又潜入海底。我放下手枪,它消失的那片水底,有个黑色凸起的东西在旁边漂浮。它不动,所以想必又是一个小岛。有的岛小得真跟个咖啡桌一样。一定是个小岛,一定是。
我身上有股烟味,还有腐肉的臭味。我闻了闻自己嘴巴里的味道,我的舌头和牙齿跟长了苔藓似的,我想象不到我的呼吸该有多臭。之前我吃了一罐吞拿鱼,几块饼干,有的时候喝点啤酒咖啡。我一天到晚都想吐,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不想吐的感觉是发生在什么时候了。我的胡茬儿长得乱七八糟,胡茬儿底下长了一堆红色的小痘。
我想茜茜肯定认不得我这个样子了,不过也未必,她见过我这么丑的时候。当我重新回到船上以后,我会控制自己的饮食。我会把啤酒省到晚上吃完食堂里的饭再喝。我不跟别人打架,不去船上凑热闹。我想我应该可以做到,把自己调整到最好。曾经我就这样做过,尽管有时候我觉得我只是个长满胡子的醉汉,而当我梳洗干净,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时,我觉得我只是在隐藏真正的自我。
上周我收到了茜茜的来信,她写道:你有个小女儿了,九月十三号生的。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可是她长得太像你了,褐色的眼睛。我不知道现在我告诉你了你打算怎么办。我不知道我是否想让你做些什么。我本来想保守这个秘密,可是我知道秘密是藏不住的,越是隐藏越是会跳出来。我也不希望我的女儿有一个说谎的妈妈。她现在五个月大了,她的名字叫露西尔。
我是在鸡骨海滩遇见茜茜的。白人们这么称呼那个地方,因为他们说我们把鸡骨头扔得到处都是。这是亚特兰大城唯一一个黑人可以去的海滩,后来我们也开始这么叫它。多少有些讽刺吧?母亲有一次带我们去了,她整个下午都在摇头咂舌:“好东西在黑人手里就没好过。”她说。那个海滩没有她描述的那样糟糕,我们本身其实也并不肮脏,只是国家不像打扫白人社区那样清理我们所住的地方。海鸥从天上飞下,停在骨头上,它们用嘴啄着骨头,吸收里面的骨髓。海鸥叼剩下的骨头便暴晒于太阳之下,渐渐泛白。我还记得,走路时你必须得小心,不然就会被尖利的骨头碎片扎到脚。那个夏天,路易斯叔叔买了一辆崭新的别克,但他一次只能载我们四个人,他说一车里堆满了黑人不是很得体。
一个推着冰激凌车的男人来来回回地沿着沙滩走,我看见茜茜在他那排队买汽水。她的脸上有一颗棕色的痣,我见到她的第一反应是,即使有了这颗瑕疵,她依然是那么美丽。那时我刚高中毕业,已经交过不少女朋友了,都是有着黄油肤色的女人,大腿粗壮,腰身苗条。茜茜虽然脸上有痣,但她端汽水的样子真迷人,她小心翼翼地捧着,像端一个瓷杯一般。那天我没有跟她说话,但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时间观察,设法想要接近她。我意识到自己必须说点正确积极的话,还要注意我的举止,也许还要再许下一些诺言。我要让她知道我在海军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是电工的助手。我要把路易斯叔叔的别克借来带她到市区的拉丁赌场去听音乐会;我要替她把凳子拉出来,给她点杯鸡尾酒,然后用罗密欧那种深情的眼神与她相望。等我送她回家,她也许会允许我亲吻她,接下来不出几个星期她就是我的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下个星期就开始行动。
下个周六到了,她没有来。我一边喝着汽水,一边跟我的朋友们大笑,但我的眼神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寻找她的身影。我越是看不见她,越觉得这个海滩肮脏。太阳太过刺眼,海滩上全是人,一个个汗流浃背。我从沙滩这头走到那一头,尽管不是很长,但也足以让我的鞋底磨破,我的鼻子、肩膀都已晒得通红。海鸥的叫声让我烦躁,我的心情糟透了,那天晚上我没有再出来。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我都在试图说服自己,我的感受仅仅是失望而已,错过了跟一个好女孩在后座上胡混的机会而已。又到了下个周六,她仍然没有来,我感到太阳穴一阵晕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