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人好(第8/14页)
“咳,不会。”我跟他说,“这样挺好,丹。上来吧,我想让你认识一下我太太。”
除了住在那里,我和艾琳事实上根本不算格林威治村的人。波希米亚人让我们感到紧张。对我们来说,“时髦”这个词,模模糊糊有种吓人的言外之意,想到抽大麻(或称“茶”,我想当时通常是那样叫的)也是。我们参加的仅有的几次派对上,别的人主要都是年轻的办公室职员,跟我们一样保守。
即便如此,那天下午我带丹·罗森塔尔走进那幢房子并上楼时,我不觉为了他,在尽量表现得懒洋洋的,嘴里嘟嘟囔囔,眯着眼睛。艾琳呢,她就是想努力表现,效果也不会比那更好——我们发现她靠在那张大大的沙发床上,穿着那件黑色的翻领毛线衫和黑色家常裤。我一直喜欢那套衣服,因为配她一头长长的红色头发很合适,而且也是因为它似乎把她关节处的线条柔化了。她有时候去上表演课时穿,我们晚上去圣里莫或者本地有名的其他酒吧安静地坐上几个钟头,她几乎总是穿这套衣服。在那些酒吧里,我们尽量克服自己在那些小伙子中间不自在的感觉,那些小伙子跟他们肤色苍白、长头发的女孩在一起,他们表现得懒洋洋的,嘴里嘟嘟囔囔,眯着眼睛,他们整个一群群人不时爆发出一阵大笑,为了什么事,我们很有把握是绝对不可能理解的。
如果你够年轻,可能会让你感到兴奋的是去装得不像是自己。如果我在翻过铁丝网时动作敏捷,如果我在上楼梯时表现得“时髦”,那么现在该表现出粗犷的一面了。我弯着腰,用大大超出必要的力气,从壁炉里拖出一个柴架,在它铁制的突出部分上,把那些木板砸开、劈开,把柴架也弄得咣咣响;后来等到那些木板变成容易收拾的长条时,我一根接一根拿过来在我绷紧的膝盖上折成两段或者三段。有些木头上有一排排锈钉子,丹说“小心钉子”,可是我没出声,等于告诉他我自己会当心的。我这一辈子以前不是干过这种事吗?我不是在部队里当过步兵吗?他以为我一直是个身穿白衬衫,待在办公室的人吗?哼,走南闯北的人,很少有不会做的事;这个相貌出众的女孩让他挪不开眼睛,他以为我还能靠别的什么赢得她吗?
不久我们就生起了挺旺的火。丹脱下外套,弄松了领带;我们三个人姿态放松地坐了一圈,喝啤酒,我的装腔作势进入了一个安静而“有趣”的阶段。嗯,不,我对着火苗露出忧伤的微笑,跟他说我已经决定把我去年春天以来一直在写的长篇小说先搁一搁。我感觉不对头。“如果一件事情感觉不对头,”我解释道,“就最好别去管它了。”讨论这门手艺时,我总是努力使用简短而含义模糊的短语。
“是啊。”他说。
“我想在另一种意义上,画画也是这样。”
“嗯,可以说吧。”
“另外,有几篇以前写的短篇小说我想收拾一下,然后到处去投投稿。得收拾一下,你知道的。你得反复把它们拆开再组合起来。它们不会自己写出来。”
“嗯哼。”
接下来我又说了很久,关于受困于一份全日制工作,完成真正的作品有多么困难。我们一直想存点钱,好去欧洲生活,我解释道,可是现在,随着宝宝的降临,没多少机会可以那样做了。
“你们想去欧洲生活?”他问。
“嗯,我们以前总是会聊起这种事。主要是巴黎。”
“为什么?”
就像他问的其他问题一样,这个问题也问得令人不安。没有什么真正的原因,部分是因为海明威的传奇故事,还有乔伊斯的;另外一部分原因,是我想把我和我妈妈之间隔开三千英里的海域。“哦,这个嘛,”我说,“主要只是那边生活费用要低很多;我们很可能靠少得多的钱就能生活,我会有更多时间来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