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11/14页)
儿子摇摇头。“我需要一些信息。”
吉迪昂趴在水池上洗脸和手。他洗干净后,特蕾丝从一颗钉子上取下一块布递给他。
“你想知道什么?”吉迪昂边擦耳朵边问。
“她是不是在那儿。要是不在,我需要她的地址。”
“天啊,”吉迪昂说,厌恶地拧着那块布,“我早就知道。那个美国妞。我怎么跟你说的来着?嗯?”
“我得找到她。”儿子的声音有气无力。
坐在收音机旁的特蕾丝摇晃着脑袋,就像在守夜。当儿子用无动于衷的口气说出“我得找到她”时,伴随着摇晃,她轻轻地哼起来:“嗯,嗯,嗯,嗯。”
“别哼哼了!”吉迪昂说,“弄点吃的,看在基督的分上!”
特蕾丝慢腾腾地站起来,抚摸了一下她那份飞机上的简餐,把它放在没打开的收音机上面,然后把一壶水放到火上。她忙着拣米里的沙子,这时吉迪昂告诉儿子,那美国妞已经走了。
“她来过这儿?你怎么知道的?”儿子问。
“有哪个从这儿坐飞机的黑姑娘我不知道?再说,是阿尔玛·埃斯特看见她走的。她在机场做卫生。她亲眼看见了她,还和她在洗手间里搭了话。特蕾丝,去叫阿尔玛·埃斯特过来。”
“我不知道她在哪儿。”特蕾丝不愿意去。
“在她妈妈那儿。现在就去吧。”随后他对儿子说,“一星期以前,也许还不到。阿尔玛看着她走的。让她走吧,伙计,让她走吧。”
儿子望着特蕾丝,似乎在问她为什么还不走。她看出了他的不耐烦,便把未拣完的米放下,走出了屋子。这个消息让儿子大为沮丧。来这里以前,他在纽约等得太久了。但当时他坚信,她不会当真离开,像人们所说的“一去不回头”。他觉得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像往常一样砰的一声推门进来。因此除了短时间外出,他不能离开那公寓。不能出现她打电话来他不在,或者她按门铃他不在的情况。有一星期的时间,他都在默默地踱步——夜间也难以成眠——最后决定去找她。按吉迪昂所说的,一周前她在这儿;这么说她几乎立刻就离开了。
吉迪昂打开他的纸袋,取出一瓶啤酒。他在儿子身边坐下来,请他喝。“你会慢慢习惯的,”他说,“在美国待了那么多年,我觉得只能喝冷的。冰镇的。我还是喜欢喝冷的。不过我现在又能喝温的了。回到从前了。”
儿子看着啤酒。一想到没冰镇过的啤酒在空腹中那种感觉就不舒服。他谢绝了。
“你有病,伙计。不只是脑袋出了毛病。你怎么能让她走呢?”
“让她走?”儿子反问,还撇嘴笑了笑。放走一个你到处找了多年的女人,只因为她难对付吗?因为她有脾气,有能力,有自己的主意,还会还手吗?放走一个眉眼需要你端详,脸蛋足够你盯上一辈子的女人?放走一个不仅是女人,还是一种声音,是你想演奏的全部乐曲,包含着一个世界与存在方式的女人?放开那一切吗?“我不能,”他说,“我不能。”
吉迪昂大口喝着啤酒,两个人半天无语,直到特蕾丝回来,带那个女孩进了门。儿子一看到阿尔玛,就有一种眩晕的感觉袭来。他看着她头上的红棕色假发,血液流下了脑袋。事情全都混到了一起。他本已理顺了它们:糕饼女人们和六弦的班卓琴。然后他被景泰蓝和蜜色的生丝诱惑了,腐蚀了,他心甘情愿地要改变,要爱景泰蓝,要放弃糕饼女人们、五分钱点播的电影和埃罗本身,以及老旧金山人。因为她把他那一毛钱硬币还给了他,那枚漂亮的硬币,闪光的硬币,浪漫的一毛钱硬币,并且让他看到了那是种方式,真正的方式,不仅仅是一枚令人眼花缭乱的硬币,而是一枚货币,上面有植根于黄金和景泰蓝、屈辱和死亡的历史,因此,当那枚硬币没了价值而且根本不属于旧金山人时,他为什么还热爱他和他的一毛钱硬币呢?他认为德雷克和士兵和厄尔尼·保罗比叶卡捷琳娜女皇的耳环更珍贵,或者糕饼女人们身处险境,只有他能保护她们,让她们活下去,而他又在做什么呢?所以说他已经改变了,放弃了同族间的友爱,或者说他相信他放弃了,直到他看到阿尔玛·埃斯特干涸的血的颜色的假发。她甜美的面容和午夜般的肤色,被她头上干涸的血的颜色的一堆合成纤维嘲弄了,毁掉了。事情全都混到一起了。若是她像一束系腰带的九重葛,像只涂了唇膏的美洲豹幼崽,像个戴耳环的鳄梨似的站在那里,并让他摘掉那些多余的部分,他本可以解决这一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