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3/13页)

“我没看到他的脸。我只看到了他的屁眼。”

“我打赌,那地方也没眉毛。”

“我该用刮胡刀片给他装点眉毛的。”说罢他们同声大笑,儿子告诉他这八年来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差不多一小时过去了。快到四点时,儿子说:“我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你带了个女人?”

“是的。”

“她在哪儿?”

“在士兵家里。她能住这儿吗?”

“你们结婚了?”

“没有,老人。”

“那最好还是带她到你罗莎姑妈家去吧。”

“她不会喜欢这样的。”

“我也没办法。你是要走的。我可还得住在这儿。”

“算啦,老人。”

“啊哈。去看看你罗莎姑妈吧。你要是不去见她,她会气疯的。”

“《圣经》上没说两个未婚的人不能睡在同一个屋顶下。”儿子哈哈笑了起来。

“你懂什么《圣经》?”

“我本来可以撒谎说我们结婚了。”

“可你没撒谎。你说了实话,所以就该按实话来住。”

“噢,狗屎。”

“这就对了。狗屎。我家白天一整天都欢迎她。把她带回来,我好见见她。”

“她很不寻常,老人。”

“我也不寻常,儿子。我也不寻常。”

“好吧。好吧,我去接她,把她带来。你做点什么吃的,然后我带她去罗莎姑妈家。这样你看合适吧?”

“挺合适的。”

儿子起身要走,他父亲跟他走到门口。儿子说:“一会儿就回来。”老人说:“等一会儿。我问你点事行吗?”

“当然。问吧。”

“你怎么不在信封里放个便条之类的呢?我一直盼着有张字条。”

儿子一时答不出来了。所有那些汇款单办得多么匆忙啊。在多数情况下,他都是打发一个女人去买和寄汇票的。他总是尽量多寄,但有时从一个城市寄出五次,有时六个月从哪儿都没寄。他以前一直来去匆匆的。

“我觉得我是不想让人读到我的信,知道我在哪儿……”但是这样的借口太蹩脚,没法说下去了。“你是因为这才保留那些空信封的吗?”

“是啊。那上边有你写的字,你知道的。那些字总是你写的吧。‘富兰克林·格林’。你的字写得挺不赖呢。挺好看的。就像你妈妈的。”

“再见,老人。”

“到罗莎那儿去一下。告诉她你来了。”

吉丁蹲在路中间,下午的太阳晒着她的后背。孩子们都很乐意摆出姿势,一些年轻些的女人也愿意。只有老人拒绝盯着她的照相机露出笑脸,仿佛镜头盖一打开,他们就会看见地狱。男人们因为她裤子臀部的裤缝在阳光下如此分明而大开眼界。咔嗒,咔嗒。在设法和艾琳以及来看儿子带来的北方姑娘的邻居女人们聊天聊到快发疯的时候,吉丁才想起她的照相机。她们带着毫不掩饰的敬佩看着她,一个接一个地说着 “我去过一次巴尔的摩”,或者“我表妹住在纽约”。她们并没问她们真想知道的事:她在哪儿认识的儿子,她的皮靴值多少钱。吉丁满面春风,喝了几杯水,竭力像昂丁那样和她们拉家常。但她们崇拜的目光和不善言谈让她觉得儿子离开的时间太长了。她在想起她的相机时已经不耐烦了。此刻她倒是兴致勃勃地给大家拍起照片来。士兵的院子里挤满了人。“太棒了,”她说,“绝了。现在过来一点。”咔嗒,咔嗒。“你说你叫什么来着?好的,贝阿特丽丝,你能靠着那棵树吗?”咔嗒,咔嗒。“往这边一点。太棒了。别动。别—动。天啊。”咔嗒,咔嗒,咔嗒,咔嗒。

儿子并不是故意一把夺过照相机的。他只是想让她停止。遮住臀部的裤缝和阳光,停止咔嗒、咔嗒、咔嗒的声音。他这么做的时候,起初她还困惑不解地看着他,后来渐渐开始生起气来。“你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