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蒋晓云小说里的真情与假缘(第6/11页)

文学反映社会现实,晚清有识之士就开始反对旧式婚姻,纯情小说渐渐抬头,到了“五四”时代,新派旧派的小说家都写那种不顾世俗考虑的纯情之缘。张爱玲一九五二年为《十八春》(稍加改写后,即是《半生缘》)出单行本,想来是大陆上此类小说的最后一部了。同时在台湾,父母愈开通,教育愈普及,经济愈繁荣,一般青年男女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在态度上也愈来愈现实。不再有什么传统势力阻挠他们去自由恋爱,他们反而提不起他们父母辈的浪漫精神来,不顾世俗的考虑去专心三思地爱一个人。一对中学生、大学生,刚谈恋爱的时候,看来是很有“缘”的,但这个“缘”字一时间变不成“姻缘”,二人关系间“情”的成分就愈来愈稀薄了。对女方而言,一个男子占据了她好多年的青春,现在二十七八岁了,再要同少女们在婚姻市场上去竞争,自然感到吃力,不免涕泪交加,有痛不欲生之感。月娟是最有勇气的(当然她糊里糊涂订了几年婚,一直没有尝过爱情的味道),她要放下爱情的累赘,在婚姻路去找寻结婚的对象,她所有的女友都是她的媒妁兼父母。月娟母性很强,对男女之情她是不大懂也不大在乎的,一个没有爱情的姻缘,对她来说,至少给她一个发展母性的机会,没有什么可笑。“姻缘路”嘲笑的对象还是那个为了实际生活,为了个人的事业或享受,而放弃爱情这个理想的男女青年社会。对一个女子来说,婚姻也就是她的事业同享受。

  二 人间真情

蒋晓云在目今台北青年男女之间看不到什么高贵的爱情和任何其他的理想,她只能用她嘲弄间加上一些沉痛的笔调,写出他们之间的纠纷来。但她自己并非绝情之人,她在尚未同传统社会脱节的中年人、老年人身上,在未受现代大学教育的生意人间,在抗战期间成长的爱国青年群里,看到了“情”的延续。一九七七年,蒋晓云才二十三岁,还在师大夜间部教育系肄业,同时还担任了一家杂志社的编辑工作,竟有时间写了六篇小说,而且篇篇是第一流的佳作(假如不能全算是杰作),篇篇采用了新鲜的题材,没有重复自己,最让我们见到她旺盛的才华。这六篇小说是“宴——三部曲”三篇(初刊《三三集刊》第一至三辑)、《快乐头家娘》《幼吾幼》《乐山行》(“联副”一九七七年四月六、七日,八月六日,九月二十、二十一日)。当然民国三十二年,张爱玲也才二十三岁,她发表了《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倾城之恋》《金锁记》等更多更显才华的小说,但蒋晓云二十三岁写出六篇精心佳构,我想三十年来还很少有别的年轻小说家在一年之中有过这样惊人的表现。这一节里我们讨论这六篇还加上三篇近作:《牛得贵》《春山记》《去乡》。“宴——三部曲”,《快乐头家娘》已集《随缘》,其余的五篇见《姻缘路》。

即在这些小说里,蒋晓云对婚姻这件事,或者说对夫妻这一伦兴趣还是很大。但她写的不再是为自己精明打算的那批青年。“宴之二”里的新娘袁倩文也是台北青年,但她出生于一个顽固的旧式家庭,父亲管教尤其严,受害的不只她自己,还有她那个大学“毕不了业”的弟弟。倩文身许那位香港来的青年同事梁炳智,主要要逃出她自己这个家。梁炳智名义上算是公司“小老板”,照道理应该很有钱,可是手头很穷。对他来说,结婚“原也是加盖个章的事”(传闻他在香港已有妻室),二人就在法院跟另外八对新人公证结婚了。我们同硬拉出席的那两位证婚人一样,吃了一顿“乱不消化”的婚宴。我们不知道袁、梁二人的追求经过,也不知道二人相爱的程度。我们只知道袁倩文是未征求家长同意而结婚的,在家里连打扮一下都不敢,“几夜没好睡,脸上发了几颗豆子”,一点做新娘的喜气也没有,连她弟弟也不便参加婚礼,但她离开了那个家,同认识才不久的香港青年度日子,至少是一个新生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