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篇(第8/12页)
对面的小狗叫了三声。
阿贾把这三声理解为:“我觉得这真是个绝妙的主意,老兄,好好干!”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一辆两侧印有出租字样的黄色出租车在新德里的马路上狂奔,车子有些年头了,显得有些破旧。主人公有两位:一位是出租车司机,胖墩墩的,留着一把胡子,头发乱糟糟的;另一位是个青年男子。他拄着拐杖,在车前面使劲儿跑,完全不顾自己是个残疾人。
黑暗中,阿贾笑了。
疯狂的出租车司机的原型就是那个拿着冰箱的巴黎出租车司机,而他,就是在马路上狂奔的那个瘸子。
书名可以叫《上帝乘出租车出游》之类的。现在书名也有了,开篇也有了,魔术师同志已经准备好开始自己的创作了。小说不都是这么开始创作的吗?
阿贾脱掉衬衣,掏出从宜家拿出来的那根铅笔,在黑暗中,提笔在衬衣布上开始了自己的创作。
第一章
他不明白,连一支笔都能成为杀人的凶器,为什么飞机上还不让带叉子。他不明白,为了让商务舱的乘客们能优雅地用餐,飞机上能给他们提供餐刀,为什么却不允许乘客随身携带刀具。总之,他认为这些安保措施莫名其妙,因为在他看来徒手杀人易如反掌。如果这样,是不是在登机之前,得让乘客把手呀、胳膊呀这类凶器先砍掉?或者把乘客们像动物一样关到飞机的储物舱里,远离驾驶室,好避免劫机事件的发生?
(笼子里的小狗此时是我唯一的听众,它那双发光的眼睛是黑暗中我唯一能看到的东西。《上帝乘出租车出游》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双目失明的阿富汗人,名叫瓦里德·纳吉布,他要在一架飞往英国的飞机上进行自杀式恐怖袭击。在登机前的几分钟里,他霉运连连,各种劫难层出不穷。为什么是个双目失明的恐怖分子呢?也许是因为现在我自己处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不管怎么说,人们总是去写自己知道的东西。
镜头转到斯里兰卡的科伦坡48机场,为了不引起怀疑,恐怖分子专门选了这个机场。好吧,我继续写。)
这名男子越来越紧张,他把自己锁在洗手间里,不敢通过安检信道,因为那儿有金属探测器。他手里的拐杖本来是空心的,现在里面藏着足够炸毁他将乘坐的这架飞机的炸药。没人会去怀疑一个盲人。
计划得天衣无缝,但他还是不可抑制地感到害怕。他不惧怕死亡,因为他对自己的事业有着坚定的信仰,为捍卫自己的信仰,牺牲对他来说是一种荣誉。他担心的是计划还没实施自己就被当局逮捕了。(有点儿类似于卡车一停或一慢就心跳加速的偷渡综合征。)
他把各个方面都考虑到了。他花了6个月的时间精心地设计着这次出行的每一个细节。他成功地弄到了一本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假斯里兰卡护照,然后用这本假护照取得了英国的短期商务签证。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灰色西装,提着一个公文包,公文包里装着他自己虚构出来的那家公司的文件,手里还拿着一盒要向德国欧宝汽车公司推销的车漆。他们公司最新推出了两款新颜色,红色美洲豹和蓝色小龟,他把这两种车漆的样品也带上了。有无数种颜色可供选择。但是对一位盲人来说,这些足够让人崩溃了。他把任何一个问题都考虑到了,把任何一个细节都雕琢得完美无瑕,他甚至学了布莱叶盲文,这样万一有人问他问题他也可以应付了。他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要看真神阿拉的意愿了。
没摘墨镜,他直接往脸上拍了点儿水。如果视力正常的话,他会看到洗手间镜子里映出的自己:一位胡子刮得整整齐齐,气质优雅高贵的老先生。他身上没有一点儿破绽,谁也看不出来他计划在飞机起飞不久就在阿拉伯海上空把这架飞机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