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记(第25/39页)

我说:“要是你不喜欢我,那就搬走吧。”

他很快看我一眼,显得颇为吃惊,随即走了出去。我等着他回来,我知道他会有怎样的反应。他回来时很镇静、安详、亲切而又多情。他在我的电唱机上放了一盘唱片。我看了一下唱片,是阿姆斯特朗和贝西·史密斯早期的作品(4)。我们静静地坐着听音乐,他一边注视着我。

随后他问:“怎么样?”

我说:“那类音乐听起来都挺欢快、热情,很受欢迎。”

“不错吧?”

“可它跟我们毫不相干,我们的情况和它不一样。”

“夫人,我的个性恰恰是阿姆斯特朗、贝谢(5)和贝西·史密斯塑成的。”

“那么,后来它已经有所改变了。”

“它的变化,正是美国所经历的变化。”他随即赌气地说,“我想你也会表现出对爵士乐的天赋的,我的个性正需要这一点。”

“为什么你事事都得这么争奇好胜?”

“因为我是美国人;那是个充满竞争的国家。”

我发觉那份安详亲切早已消失,而那种憎恶却重现了。我说:“今晚我们还是分开为好,有时候你真正让我受不了。”

他听后一惊。随即脸色缓和下来——在这一过程中,那张善于防卫,冷漠无情的脸似乎在操纵着自己。他带着和善的笑容,平静地说:“这不能怪你。我自己都受不了。”

他出去了。几分钟之后,我已躺在床上,他下楼来,走到床边微笑着说:“挪进去一点。”

我说:“我可不想和你打架。”

他说:“我们都身不由己。”

“你不觉得这个问题——我们相争论的这件事很奇怪吗?我毫不在乎你在和谁睡觉,你也不是个对女人进行性虐待的男人。因此,显然我们是在为别的什么事而争吵不和。那是什么事呢?”

“是有趣的经历,我们发疯了。”

“不错,是很有趣的经历。”

“为什么那样说话?”

“一年以后,我们俩就会回首往事,并且说:是的,我们的生活正是这样,多么迷人的经历。”

“这有什么不好呢?”

“妄自尊大,咱俩就是这类人。你说,我就是如此这般的人,因为美国政治上就是如此这般,因此我就是美国。而我则说,我的立场就是这时代的女人的立场。”

“也许我们两个都没错。”

我们很友好地上床睡觉了。但睡觉改变了我们。当我醒来时,发现他正侧卧着,脸带一副僵硬的微笑在注视着我。他说:“你刚才在做什么梦?”我说:“没做什么梦。”但我随即想起来了。我刚才确实做了个噩梦,梦中那邪恶的、无法无天的法则以索尔为化身。在整个噩梦的漫长过程中,它一直在讥笑、嘲弄我。它紧紧抓住我的两臂,使我不能动弹,还说:“我要伤害你,我就爱这样。”

这梦境太骇人了,因此,我赶紧起床离开他,到厨房去煮咖啡。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他穿好衣服也进来了。他的脸看起来像个拳头。“我要出去。”他说。他稍待了一会儿,等我说话,随后慢慢下楼,又回过头来,盼着我叫住他。我仰卧在地上,放起了阿姆斯特朗早期作品的唱片,向往着音乐中那个自由、欢乐,充满了善意的揶揄的世界。四五个小时之后,他进来了,因为报复得逞而满脸得意。他说:“你为什么不说点什么话?”我说:“没什么好说的。”“你为什么不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