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7号 一块丽兹饭店那么大的沉香(第8/12页)
出于礼貌,我给那个ID发去了一条私信,表示感谢。他很快回复:“不必。”我立刻反应过来这是谁了。
W。
虽然有些吃惊,我还是镇定地表示:“你暴露得太快啦。”
我当然没问他是怎么知道那个论坛,又是怎么知道我在那里发帖的。不过好在这两首诗并不表示什么,诗歌寄情,描写现实本就平常,而且除了我和他,谁也看不出来那些线索究竟指向什么。
他会出现在论坛,又会看到我写的东西,有许多种可能,最巧合的情况就是他恰好也是一名文学爱好者(他确实是),他也在那个论坛活动,只是一直潜水,因此才会看见我发的帖子。
也可能是在我们之前的交谈里,我无意中提到过这个论坛(这是很有可能的),他出于好奇也去注册了。
不管情况是怎样,这不是我要关心的。我只需要之后小心一些就好了。
我照例在论坛活动,偶尔贴些习作。这件事没有阻止我把W写进小说的决心,反倒让我对这事儿更加心痒难耐了。
我开始写一些几千字的短篇,并换了一个更加隐秘的地方发布它们。我不仅仅引入A一个常数,我引入了所有的常数,我让这个世界完全就是统一完整的,你可以把这些短篇视为一个长篇的若干碎片,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世界。这种写法很常见,尤其在很多知名作家的第一个长篇里,奈保尔的《米格尔大街》,哈金的《小镇奇人异事》,还有烂俗的《芒果街上的小屋》。当一个年轻的新手面临他的第一个长篇时,这种本质上仍为短篇的写法可以让他度过这个凶险的难关。
“我突然发现,这些色块的颜色不一样哎?”
“不,它们是一样的,只是明暗阴影不同,让它们看起来不一样。”
“噢,那这么说起来,蒙德里安还是挺牛逼的。”
“他的确是。”
说这话时我们正贴完了邮票一起坐在电脑前看蒙德里安的代表作,我佯装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来有意引导这番对话产生。因为我需要这个情节出现在小说里,并且我需要它原原本本就是这么发生的,所以我必须在生活中真实地创造这个对话。这个情节出现的意义是,它表示我们的男女主人公是有一定品位的,他们的生活不是无聊庸俗的,而且他们会相互学习。仍然无法避免这是一个伍迪·艾伦的故事。
我还在努力。
为了让故事朝着大部分普通读者爱看的方向发展,我不得不试着让我和W之间的关系,我们约会的内容,日常的对话,看起来更加符合经典爱情电影桥段。
我们再也没有打过万智牌——读者对这种复杂游戏以及有关它的冗余说明文字不会有一毛钱兴趣。
我们没有再在夜里像以前那样散步聊天至天亮——我们聊天的内容太容易让人睡着,读者期待的永远是床戏。
我们也没有再去景山——没有再去北京的任何一个景点——没有去过北京的读者不会对这些地标有联想,我需要引发全国读者的共鸣。
但我的努力也并没有把事情推到正确的轨道上。
我提议去溜冰——健康的那种,但刚提出就被W否决了。因为他无法忍受别人穿过的冰鞋。
我也试图让我们吃饭之余做点儿别的事,但W认为对待一顿美餐最正确的方式就是吃饱了就回家躺着,仔细体悟食物在胃里的滋味。
我建议去露营,在星空下让这个故事朝着读者喜欢的方向发展——这回是北京的天气拒绝了我。
那些小说,和不断新增加的篇章,看起来不仅没有脱离伍迪·艾伦的趣味,还更加的菲利普·罗斯了,我怀疑继续下去我的女主人公就会变成一个女版的赫索格。
好吧,就算是这样,最不济我也希望它是一个阿摩司·奥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