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10/12页)
撇开插科打诨,那场球赛之后,每个人都害怕我们。
一〇
阵亡将士纪念日那天,举行下一场比赛。我爸埃米尔·杜洛兹从洛厄尔一路南下专程前来长岛看我与“花园城”队比赛,同时也来看看我学业进展如何,看看布鲁克林寄居处的情况如何,观看几出表演,吃几块纽约的牛排,带我外出去城里转转,当然主要是他自己乐一乐。很自然,我想在老爸面前炫耀一下。老爸是个有趣的人,过去常把更衣室当作洛厄尔地区早先推广摔跤和拳击的地方,我们在更衣的时候,他待在我们旁边,跟我们开玩笑,教练们一点儿也不在意:我父亲在场,队员们都被逗乐了。“那个怪家伙杜洛兹有个挺棒的父亲。”他们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敢踏进更衣室。我们走出更衣室,上场对阵可怜的花园城队;如果要问赛事如何,那么可以这样说,我们有点伤害了他们。比如,有一次,我倒地阻截,掩护比弗·昆兰,我从地上抬起头,看见昆兰低着头,两只大脚奋力推进了二十码,到了球门线,把对方队员撞得稀里哗啦倒向四方。几个来回之后,我在父亲面前露了一手,再次勾起了他对往事的回忆。花园城队有个可怜的男生在他左边锋位置处轻松地来回移动,跟从前的哈尔马洛一模一样,不过这次是个陌生人,我故伎重演,猫着身子,全速推进,掩护阻截,用不犯规的干净动作正面扑向他的双膝,撞得他往后倒退十英尺,被人用担架抬出了赛场。
从这时起,我开始讨厌橄榄球和战争。也讨厌炫耀。但是比赛结束后(霍勒斯·曼二十七分,花园城零分),我们在淋浴的时候,父亲眉开眼笑,高兴极了:“走,杰克,我的儿子,今晚我们出去到城里乐一乐!”于是我们去了谢里登广场的杰克·德莱尼牛排餐馆,此时我自己几乎不知道我命中注定在未来比较郁闷但比较温馨的岁月里,要在格林尼治村的这个广场上度过那么长的时间。
啊,今晚是受难节 [33] 之夜,我要写我想写的东西。
一一
可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正在以实际行动弥补父亲所受到的屈辱,因为他被开除是由于我一直不想(一直不想?),让我们说白了吧,一直不想上耶稣会学校。我不仅想去纽约城上哥伦比亚大学,以便好好了解这个城市,而不是去,嗯,南本德,或者波士顿,或者北卡的达勒姆 [34] ,而且我不喜欢穿黑袍的教授们教我如何思考,最后成为……嗯,我不知道从哪里得来这种想法:耶稣会会士不可信赖;可是这些年来,我一直在阅读历史上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唯一令人疑惑不解的是,咳,你看,现在我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秘密耶稣会会士之一,我做的一切,我写的一切,都基于某种信仰的改变,你就仔细看一看吧。今晚我对自己说:“我持这种立场,耶稣会会士没理由生我的气,非耶稣会会士也能叹息和安息。”个人的信仰由他自己决定。
耶稣会会士实际上说了些什么?每人都必须成为天主教教徒,因为没有其他道路可以走出中世纪神学的死胡同。但是,如果像帕斯卡,布莱兹·帕斯卡 [35] ,他们十七世纪的“敌人”,他们仅仅只会说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因为没人能证明 他不是,我应该就会相信那些说法。然而,今天我是一个耶稣会会士,修道会的秘密领袖,像尤利西斯·辛·格兰特 [36] 那样坐在摇椅中手持酒瓶来回摇晃……不过,别着急,亲爱的老婆,后面当我追溯到我因打橄榄球而虚荣心十足,因在大学学习而开始写作和思索的经历时,还会有更多这样的故事。
接着是与“托姆”队的赛事。托姆队是一支来自马里兰州的全胜(预备学校)球队,对于我们此时在纽约市里令人生畏的名声不屑一顾。瞧,他们全体列队出场了。那天早晨,我又在布鲁克林吃了两大杯热乳脂圣代,那个“影子”两次在冰激凌店窗前晃过,我再次与尼克继外公一起乘地铁离开闹市区。这一次,他瞅着我,样子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