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四章 寄身喧嚣(第18/28页)

在学校里,当碰见那个攻击他的男孩的时候,阿南德说:“我当然去了。但是我对那片子厌恶透顶,我还没等开场就离开了。”

大家都认为这是阿南德的个性之处。

阿南德的哮喘每隔四个星期或者不到四个星期就犯一次,毕司沃斯先生和莎玛都害怕他会在奖学金考试的那一周犯病。但是在考试前的一周,他犯了哮喘,持续了三天,他的前胸被医用敷料浸染得变色脱皮,之后阿南德就已经可以参加他最后的冲刺补习了。他的学习强度又跟着增加了,毕司沃斯先生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就“种植更多的粮食运动”和红十字会写了文章,并要求阿南德牢牢记住,他得意地声称他在这些文章中隐藏了他自己的个性,使文章看起来根本不是一个持不同政见的成年人的看法,而是一个优秀而忠诚的在校男生的心声。文章中充满了高尚的情操,就像是《特立尼达卫报》的领导人讲话那样,文章急切呼吁对这一运动和社会的支持,并支持那些阿南德真心热爱的免费政府机构。

考试是在星期六。星期五傍晚,莎玛拿出阿南德授奖日穿的衣服和全部必需品。阿南德拒绝了衣服,说那好像是准备做礼拜。一直秘密行事的琴塔的确给维迪亚德哈做了一个小小的礼拜。星期五晚上,一个梵学家骑摩托从阿佤克斯赶来,在房子下面和那些寄宿者一起过了夜。星期六早晨,阿南德在做最后的复习时,维迪亚德哈在圣水中洗了澡,扎上腰布,面对梵学家,中间隔着圣火听他的祈祷,然后燃烧了一些酥油、椰子碎片和褐糖,最后寄宿者们摇铃敲锣。

阿南德也没有轻松过关。他不得不穿上深蓝色的斜纹哔叽短裤、白色衬衫,系上崭新的学校领带;让他恼火的是,莎玛趁他不注意,在他衬衫上洒了薰衣草水。他说他看学校大厅的挂钟就可以了,但却被塞给那块毕司沃斯先生的塞马手表;手表像手链一样松松地垂在他的手腕上,他不得不把手表一直撸到前臂上。还给他准备了毕司沃斯先生的钢笔,以防他自己的钢笔坏了。他还得带上一大瓶新墨水,以防主考者没有准备足够的墨水。他又拿了许多吸墨水纸,许多《特立尼达卫报》的铅笔,一个削铅笔刀,一把直尺,两块橡皮,一块用来擦铅笔字,一块用来擦墨水笔字。他说:“别人会以为我要去那儿结婚。”最后,莎玛给他两个先令。她没有说以防万一,而他也没有询问。

那个喜欢傻笑和舔嘴唇的维迪亚德哈也受到了相同的重视;琴塔还给了他许多护身符,在梵学家的指导下给他挂上,并故弄玄虚地赶走了好奇的寄宿者们。最后,男孩们出门去学校,身上都散发着薰衣草的味道,维迪亚德哈坐他爸爸的出租车去上学,毕司沃斯先生推着他那辆埃菲尔德皇家自行车,陪阿南德步行。沿街往下走到一半,阿南德把手插进裤兜里,摸到一个柔软的小小圆形东西。是一个干酸橙。一定是莎玛为了驱逐坏运气放进去的。他把酸橙扔进了排水槽。

一切如同阿南德害怕的那样。所有攻读奖学金班的孩子在这多年的准备之后,终于等到了这献祭般壮烈的一天,盛装打扮,为了捐躯。他们都穿着斜纹哔叽短裤、白衬衣,系着学校的领带,至于那些衣服里面都藏着什么护身符,阿南德就只能猜测一下了。他们的口袋里装满了钢笔和铅笔。他们的手上拿着吸墨水纸、直尺、橡皮和新墨水瓶;有一些孩子还拿着一整套计算工具,许多孩子都戴着手表。学校的院子里挤满了陪同前来的爹地们,他们是许多篇英语作文中的主人公;看上去他们和儿子们一样认真装扮了一番。男孩们看着自己的爹地,而没有戴手表的爹地们面面相觑,看着竞争对象们的上一代。学校外面几乎没有什么汽车,因此当维迪亚德哈坐着他爸爸的汽车到来的时候,引起了一阵小小的艳羡。但是格温德并没有即时离开,眼尖的男孩们已经看清了车牌上表示出租车记号的“H”。总而言之,这是可怕的一天,是清算审判的一天,身侧都是仔细探查的爹地们,前方就是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