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年谱(第22/34页)
按:先生与小曼结婚,据云其父母有三条件(一)婚费自筹,故仪式草草,仅茶点而已。(二)必须梁启超证婚,故经胡适设法说服,卒由梁氏任之。(三)婚后必须南下,与翁姑同居硖石。故先生在硖特将原屋修盖一新。
又按:梁启超证婚词未录稿,交与先生,托蒋复璁裱成手卷,面交先生。据蒋复璁称,后晤申如公,于先生故后,由申如公收去,幼仪夫人及其公子积锴均旨不知,恐已在大陆遗失。先生结婚翌日,至清华园向梁启超申谢,梁氏仍未假以颜色,时蒋复璁亦在座。
十五日,偕小曼离北京,南来寓上海新新旅馆。
二十五日(阴历九月十九日),小曼生日,在沪上度过。先生决定译书还债。
十一月十六日(阴历十月十二日),回硖石。先生致北京张幼仪(是年秋自德返国,任教于北京)函云:
“我们在上海一无事情,现在好了,房子总算完了工,定十月十二(阴历)回家,从此我想隐居起来,硖石至少有蟹和红叶,足以助诗兴,更不慕人间矣!”
十二月,孙传芳战事起,乘轮至沪,避兵福建路的通裕旅馆,是时先生双A去北京,幼仪迎养(离硖时以父命无法支款,不得动身,由母舅沈佐宸(葆恩)借款方得成行。)据十二月十四日致幼仪函云:
“爸爸来知道你们都好,尤其是欢进步得快,欣慰得很。你们那一小家庭,虽是新组织,听来倒是热闹而且有精神,我们避难人听了十分羡慕。你的信收到,万分感谢你。幼仪,妈在你那里各事都舒适……我们不瞒你说,早想回京,只是走不动,没有办法。我们在上海的生活是无可说的……破客栈里困守着,还有什么生活可言。日内搬至宋春舫家,梅白格路六四三号,总可以舒泰些!阿欢的字,真有进步,他的自治力尤其可惊,我老子自愧不如也。”
民国十六年丁卯(一九二七) 三十二岁
一月一日日记:“新月决定办。”(《眉轩琐语》)
六日日记:“小病三日,拔牙一根,吃药三煎。”(《眉轩琐语》)
四月六日(清明),早车回硖石,下午去蒋姑母家。
七日,与小曼坐小船下乡去沈家浜扫墓,下午回硖石老屋。
八日,早车去杭州,寓清华湖。午后与翁瑞午游孤山,与小曼去三潭印月,走九曲桥。
是年春,与胡适、潘光旦、闻一多、饶子离等筹设新月书店于上海,由胡适任董事长,张禹九(嘉铸)任经理,书局初设环龙路环龙别墅四号,后设总发行所于望平街,最后迁至四马路中市九十五号。新月书店成立的经过,梁实秋在《谈徐志摩》一书中有很详细的叙述:
“民国十六年春,国民革命军北伐,占领南京,当时局势很乱,我和季淑方在新婚,匆匆由南京逃到上海,偕行的是余上沅夫妇。同时北平学界的朋友们因为环境的关系纷纷离开故都。上海成为比较最安定的地方,很多人都集中在这地方。新月书店便是在这情形下在上海成立的。新月社原是在北平创立的……上海的新月书店和北平新月社,没有正式关联。新月书店的成立,当然是志摩奔走最力,邀集股本不过两千元左右,大股一百元,小股五十元(现任台湾银行董事长张滋闿先生是一百元的大股东之一),在环龙路环龙别墅租下了一幢房屋。余上沅夫妇正苦无处居住,便住在楼上,名义是新月书店经理,楼下营业发行。当时主要业务是发刊新月杂志。参加业务A股东有胡适之先生、志摩、上沅、丁西林、叶公超、潘光旦,刘英士罗努生、闻一多、饶子离,张禹九和我。胡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我们这一群人,并无严密组织,亦无任何野心,只是一时际会,大家都多少有自由主义的倾向,不期然而然的聚集在一起而已。后来业务发展,便在四马路租下了铺面,正式经营出版业务,以张禹九为经理,我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