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5/47页)

不管你们的勇士赢或输,他说:“服冕堂皇或我原来的这身武装,都无关紧要。不过女王,你们的勇士在哪里呢?”

“一到决斗场,你就会知道,”我说。

我全身上下装扮得有如鬼魅:看不见喉咙,也看不见头盔,光秃秃的脸上裸露着两个眼窟隆,一副稻草人或麻疯病人的模样,这情景使楚聂吓了一大跳。他的惊吓正好预示我们俄衮可能有的反应。

几个王侯和长老在宫门外等着引导我们穿越市街。要猜出当时我心里在想什么并不难。那天,赛姬不也是这样出宫去医治百姓的吗?后来,她出宫被献给兽,不也是同样的情景?也许,我心里想,这就是神所谓的“你也要成为赛姬”的意思吧。的确,我也有可能成为献祭的牺牲。这倒是颇让人觉得悲壮的念头。由于决斗迫在眉睫,我已无法分心去顾及自己的生死了。众目睽睽下,我唯一的关注是表现出英勇凛凛的气概,无论是此刻或在决斗场上。若有哪个先知能告诉我,我将奋战五分钟然后英勇意义,就凭这点,我愿赏他十两银。

在我身旁陪驾的王侯们神色十分凝重。我料想他们认为不出一会儿功夫俄衮便能叫我掷剑称臣。不过,决斗的做法固然疯狂,却不失为驱赶俄衮和楚聂出境的良策(后来,当我认识他们之后,有一两个人向我坦承当时他们确实有这想法)。然而,如果王侯们心情沉重,街上的百姓则一片欢声雷动,纷纷把帽子往空中抛。若非觑清他们脸上的表情,我可能早就飘飘欲仙了。老百姓的心,我真是看透了。他们所想的,不是葛罗或我。任何的决斗,对他们而言,都是一场免费的好戏;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对决尤其精彩,因为太古怪了——这就像那些不谙五音的人推推搡搡争睹街头琴手弹琴一样,不为什么,只因这人是用脚趾弹琴。

终于,我们抵达了河边的广场,但是,决斗之前,还有更多的繁文缛节。戴着鸟面具的亚珑也在场,有一只公牛等着他祭杀;看来,众神的确老是不客气地与各样事务纠缠在一起,不先让他们解馋一番,休想办成任何事。正对着我们,在广场的另一边,是伐斯的骑士队,居中的那位便是俄衮。望着他,一个与别人没两样的人,想到我们两人中有一人即将血刃对方,不禁觉得世界真是再没有比这更奇怪的事了。血刃、杀人,仿佛这类的字眼我从未用过。俄衮这个人发色像枯草一样,胡须没几把,刻意梳理得挺挺的,反而突显出一张臃肿的嘴巴,让人望而生厌。接着,他和我都下了马,走向对方,各自嚼了一小口公牛肉,代表百姓立誓遵守各样协定。

这下,该让我们开始了吧,我心里想。(那天,苍白的太阳恹恹地挂在阴灰的天空中,冷风刺骨;“难道要我们对决前先冻死不成?”我心里嘀咕着。)可是,这回需要清场,必须用矛杆挡退那些围观的老百姓;而且,巴狄亚必须过场去与俄衮的主帅细语一番,然后两人再一起过来与亚珑细语一番。俄衮的吹号手和我的号手并肩就位。

“好了,女王,一切就绪,”当没完没了的准备工夫几乎使我气馁时,巴狄亚突然说,“愿神保佑你。”

狐站着,面色如铁;他若开口讲话,必会泣不成声。当我脱掉披风,抽剑出鞘,单独往广场走去时,我看见楚聂一脸惊愕(他吓得脸都白了,这也难怪。)

伐斯来的人哈哈大笑。我们这边的人吆喝叫阵。俄衮在我十步之内,五步之内,然后,咔啷一声,刀光剑影。

他一出手,就轻敌;头几招根本草率到目中无人的地步。不过,我把握住一个好机会,俐落一击,把他指关节的皮挑破了(他的手也许因此麻了一下),这才叫他警觉过来。虽然我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他的剑刃,还是多少瞥见了他的面目。“气急败坏”,我心想。他的眉头皱成一团,嘴巴动不动就吐出一大串骂人的脏话,也许为了掩盖心中的恐惧吧。我自己嘛,倒一点也不怕,虽然是正式的交锋,却不觉得像在决斗。这与我和巴狄亚的模拟对抗没什么两样,都是连串的击刺、佯攻和变招;甚至他指节上的血,我也视若无睹,这样的伤,用一把钝剑或扁平的剑身绰绰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