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5/7页)
要理解这种文化隔阂的意义,首先要明白我家人、邻里和我们整个群体如果说对社会具有认同感,那一定是因为我们爱国。我说不上来布雷西特县的县长是谁,那里的医疗服务如何,有哪些著名人物。但我可以告诉你:据称“血腥布雷西特”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该县一战中征的兵全都是自愿上战场的,全国独一无二。近100年过去了,这是关于布雷西特县我唯一记得最清楚的传闻,因为我身边每个人都是这么跟我说的,大家都信以为真。
一次班级作业中,我采访阿嬷对二战的看法。她在过去70 年中结婚生子、含饴弄孙,也经历过死亡、贫穷和胜利,但她确信无疑最自豪、最激动的是她和她家人为二战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其他事情我们只聊了几分钟,然而好几个小时都在聊战争时期的配给、铆工露斯(Rosie the Riveter)[1]、她父亲给她母亲的跨越太平洋的情书,以及“我们扔炸弹”的那一天。阿嬷一直信仰两个神:一个是耶稣基督,一个是美国。我也是,我熟悉的人也都是这样。
我是那种阿西乐走廊[2]地区的人会觉得不以为然的爱国人士。听李·格林伍德(Lee Greenwood)那首悠扬的《生为美国人我自豪》(Proud to Be an American)时我会哽咽。16岁时,我发誓每次见到老兵,我都要走过去跟他/她握手,即使突兀地这样做有些尴尬。时至今日,我仍然只愿意和我最亲密的朋友一起看《拯救大兵瑞恩》(Saving Private Ryan),因为看到最后我会情不自禁潸然泪下。
阿嬷和阿公教导我,我们的国家处在最好最伟大的时期。这一事实成了我童年的指路明灯。每次处境艰难的时候——当我被幼年的喧嚣淹没,深陷于精神创伤时——我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我生活的国家可以让我做出别人尚未做出的正确选择。如今我思考着自己的人生,觉得我的生活真是妙不可言——我有一个绝美、善良、聪慧的人生伴侣,我实现了儿时就梦想的收入有保障,我还有好朋友和令人激动的新鲜体验——我觉得再怎么感谢美国也不为过。我知道这听起来有些老土,但我就是这么想的。
阿嬷信奉的第二个神是美利坚合众国,而我们群体里很多人却在失去某种信仰。把他们和邻里维系起来、像我的爱国情怀激励我一样激励他们的纽带好像消失了。
如今我们周围失去纽带的症状无处不在。极大量的白人保守派投票者——约三分之一——相信贝拉克·奥巴马是穆斯林。在一次民调中,32%的保守派人士表示他们相信奥巴马是在国外出生的,另外19%说不确定——这意味着大多数白人保守派连奥巴马是不是美国人都不能确信。而且我经常听到熟人或远亲说奥巴马和伊斯兰极端分子有联系,或说他是个叛徒,或称他出生在世界某个偏远的角落。
我的许多新朋友认为是种族主义造成了对这位总统的偏见。但很多米德尔敦人排斥“外人”奥巴马的情绪并非出于肤色原因。想想我高中同学中没有一个能上常春藤学校,而贝拉克·奥巴马上过两所常春藤名校,并都表现优异。他聪明、富有,说话像个宪法学教授——事实上他就是。他身上没有一点像我小时候崇敬的那些人:他口齿清晰、声音动人、说话不偏不倚,不像我们这地方的人;他的履历完美得吓人;他在芝加哥这个人口稠密的大都市生活;他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自信,因为他深知现代美国任人唯贤的体制就是为他打造的。当然,奥巴马也曾凭借他自己的力量克服过我们许多人经历过的逆境,但那是在人们认识他很久以前。
在我们这个群体里的很多人开始相信现代美国任人唯贤的体制不是为他们而设的时候,奥巴马总统正好走入了公众眼帘。我们知道自己活得很失败,糟糕的事情司空见惯:青少年死亡讣告不直接说明死因(看上下文会知道他们死于吸毒过量),自己的女儿在小混混身上浪费青春。而贝拉克·奥巴马让我们内心最深处倍感焦虑。他是个好父亲,我们很多人却不是。他西装革履去上班,我们穿着工装裤,前提是我们得有幸找到工作。他妻子告诉我们不应该给孩子吃某些东西,我们因此恨她,不是恨她说错了,而是恨她说出了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