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雅贼系列(第36/44页)
这一段引文,对我们“四字头”今天已逐渐老去的一代人而言,光这样就有够多人认得出这是出自塞林格的名小说《麦田捕手》,甚至还知道就是贾长安先生的译本(当时最好的译本),尽管上一次读这本小说得扳手指头算,都三十年前了。
这段话,书名之所源由,小说中出自第一人称叙述者的荷顿口中,但高一(一九七三年)念时,我印象更深、更觉刺激的是小说一开始被退学的荷顿,远远站小山丘顶上,乏味地看着下头的校际美式足球赛,说十二月的天气,“冷得像老巫婆的奶头一样”。
The Catcher in the Rye,按理应该叫麦田捕捉者或麦田守护者才对,就算要比喻成棒球场上的守备位置,荷顿想做那种拦住小孩、接住小孩,不让他们掉落悬崖的事,毋宁更接近外野手的职责,然而,有点鲁莽错译的“麦田捕手”却是个更好的译名。捕手,这个一身披挂、守备场上最沉重最辛劳的工作者,正如美国大联盟一位名捕手所指出来的,九个人的守备,便只有捕手一个,得单独地、背反地看着和其他八个人完全不同的方向,从而让他成为一个纵观全场的人,一个孤独不眨眼的清醒之人——于是,麦田里的这场玩乐,便有着击球铿锵的、专注的、忘其所以的,甚至于暮霭四合的黄昏时间延迟意象(“小孩的野地棒球没九局下半结束这回事,只有妈妈手拿棍子要你回家吃晚饭的叫声。”),其上,或者还有梵高的乌鸦呱呱从头顶飞过,守护,有一种不祥的温柔。
这里,译成麦田守护者之类的反而太郑重其事太正确了,麦田捕手则更简单也更丰硕(这两者常一体两面),通过本雅明要的频率微调,而成为诗。也因此,我们手上这本罗登巴尔的新小说,向大师塞林格致敬的The Burglar in the Rye便不能叫“麦田之贼”什么的,只能顺势是“麦田贼手”,跟着调准到同一个接听频道,成为麦田地里这场方酣游戏球赛中守护者的守护者。
善良的螳螂捕蝉,更加满怀善意的黄雀在后。
雷蒙·阿隆说的“诗意”
长时以往,罗登巴尔的确某种意义地持续扮演着纽约市黯夜守护者,尽管他的原意系起自盗心,而他也总把正义偿还的过程弄得凸梯、弄得狼藉不堪、弄得一副情非得已的鬼样子。但在这回《麦田贼手》一案中,他却认真、坚定、自始不退不让,像个智机百出的勇者,只因为这次事关一位了不起的传奇小说家,得有个技艺高超的贼来守护他,罗登巴尔少见如此正色地把同一段话重复讲了两次——这个人写了这么一本书,改变了我们整整这一代人,我总觉得我欠他点什么。
这个人就是塞林格(小说中他易名为格力佛·飞迩波),这么一本改变整整一代人的书就是《麦田捕手》,若依罗登巴尔的说法,其实就连住台湾的我们这一代人也同样都欠他点什么,只可惜我们并无缘如罗登巴尔般偿付,但我们可以转头还给我们这一代台湾最好的小说家,他们规格不同但也都默默做了和塞林格类似的事。
有趣的是,小说中罗登巴尔这番话其中一次系正对着化身书店顾客而来的格力佛·飞迩波本人说的,罗登巴尔还直通通地问飞迩波本人是否也念过这本书,是否也因此被改变自己的一生。可想而知,飞迩波当然有点尴尬,但他不算扯谎地回答,他的确和大家一样看过此书(废话!),人生也的确因这本书改变。
今天,塞林格的名字和《麦田捕手》密不透风相连,几几乎被理解为“一书作家”,这当然不至于就是事实,《麦田捕手》之前之后他都有小说问世,如《弗兰妮与祖伊》,如《看香蕉鱼的好日子》云云,但《麦田捕手》的光华太耀眼了,夺去了一切,甚至把塞林格本人过早地推高到一个尴尬的高峰(他当时才三十岁左右),也一步一步把塞林格逼离纽约,逼离人群,最终躲在康涅狄格河边的小镇,过完完全全的遁世者日子——当然,塞林格的隐遁不单单只因声名问题,他还有一己更深沉的思维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