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 过去的人(第13/18页)
“你要用这个小玩意儿发出照片?”阿加莎表示怀疑。
米利当初对弗兰克说明离开是为了回去处理家事,而不是四处游玩的。但她刚刚拍的这一张照片恰恰是一个反证。于是,犹豫再三,米利还是把手机放回了口袋,然后拉住阿加莎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
“应该是我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明天早上,我们就要分道扬镳了,不过,每当你穿上这双靴子的时候,你就会想起我们这一次短暂的旅程,不只有糟糕的回忆,你还会想起一些美好的时刻。”
米利还没来得及回答,阿加莎就抬手指向了一家内衣店。拉乌尔果断拒绝入内,决定在门外等着。
购物终于结束,拉乌尔把衣服袋子塞进后备厢,然后坐上了驾驶座。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样,反正我现在是饿得能吞下一整头牛!我们今晚会在音乐的陪伴下吃饭,我带你们去的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地方,一般的游客都不会知道的。”
米利以为会听到一些民谣,然而拉乌尔带他们去的那家小酒馆里却演奏着查理·帕克和迈尔斯·戴维斯的乐曲。
大厅里坐着各式各样的客人,衣着挑逗的服务员在中间来回穿梭。并不像拉乌尔声称的那样,这家酒馆里既有常客但也有第一次来的游客。他似乎很讨厌那些游客,对他们嗤之以鼻。餐厅里有一对夫妇和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坐在一起吃饭,拉乌尔选择了他们隔壁的座位。
“你看这两个人。”他对米利说,“他们是常客,每星期都会邀请一个流浪汉跟他们共进晚餐。这样的事情只有在这里才看得到。对这个流浪汉来说,一顿饭还不是最关键的,更重要的是,有人愿意花时间倾听他说话。如果你是一个乞丐,你就像是透明人一样,日复一日变得越来越微不足道。那些经过你身边的人都不愿正眼瞧你一眼,就好像生怕会传染上你的不幸。而即便是遇到慷慨之士,他们那种充满怜悯的眼神也会将你唯一剩下的东西彻底杀死,那就是自尊,是你即便肮脏不堪地在路边祈求那些有家可归的人行行好时也要拼命保住的自尊。”
米利用疑问的眼神望着阿加莎,猜想拉乌尔是否认识他口中的主角。
酒馆的老板走过来跟他们打招呼。他问拉乌尔是否愿意上台唱上一曲,言谈举止之间无不透出对拉乌尔的尊敬。拉乌尔推辞再三,最终欣然接受了邀请。
他上台跟乐队沟通了几句,然后在弱音小号和低音提琴的伴奏之下,用他那低沉的嗓音缓缓唱出了一曲蓝调。
米利马上注意到他的身上发生了一些变化。站在她面前唱着歌的不再是她认识的那个和蔼可亲的人,而是一个用神情诉说着别人故事的陌生人。阿加莎随即靠近米利,向她讲述了拉乌尔的故事。
十五岁的时候,拉乌尔跟着一群采草莓的人坐着一辆大卡车来到了加利福尼亚。他们大部分人都来自墨西哥。虽然这里不是南部的棉花田,但是跟那些摘棉花的人相比,草莓采摘工人的生活状况也没什么值得羡慕的。拉乌尔穿着他那破旧的工装走遍了加利福尼亚:他做过装卸工、货车司机、停车场保安、守夜人、夜总会看门人和酒店门童。直到有一天,一个在伯克利教书的音乐教授发现了他。这个叫作赫里曼的男人自称“大师”,他一头金发,体型高大瘦削,有些装腔作势。他很喜欢跟年轻漂亮的男孩子待在一起,而且总能发现那些有才华的人。年轻的拉乌尔外形俊朗、体格健壮,有着一副适合唱爵士乐的特有嗓音。如果你闭上双眼听他唱歌,很容易会以为他出生于新奥尔良。由于拉乌尔成功地抹去了自己家乡的口音,大家更觉得他神秘莫测,当然除了那位老师之外。拉乌尔有着一对异于常人、乐感灵敏的耳朵,他总能模仿出他所听到的一切东西。在泡妞的时候,他最爱使的一招就是装成一位非凡的博学之士,让女孩子们以为他会讲几乎所有的语言。由于接受过唐人街上那些卖烤鸭的人的帮助,他的中文变得跟他们一样流利,但实际上在词汇运用方面还远没有达到同样的水平。至于他假模假式的德语则偷师于赫里曼。众所周知,赫里曼拥有德国的血统。而他的法语则带有魁北克口音,这是为了跟那个他此生见过的最美的女人调情。那位来自蒙特利尔的女孩子为了逃离大雪,来到了充满阳光的加利福尼亚采摘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