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传情达意(第4/6页)
是谁让你下此毒手?
这些诗句美则美矣,但是不是坏了纯正法语的规矩?普鲁斯特想象冈德拉会怎样给拉辛来上一顿酷评:
我明白你的逻辑,你必是这么想:你情感屡变,我仍然爱着你,若你一心爱我,我们的爱情将多么美妙。但是像你这么遣词造句不可取。你说你会忠于爱情,即足以传情达意。身为纯正法兰西语言的捍卫者,我不能容忍你这么写。
普鲁斯特写道:“我向你保证,夫人,我不是在嘲笑您的朋友,”话虽如此,他既挖苦得兴起,自然下笔不能自休。“我知道他是多么有才,又是如何渊博。问题出在‘教条’二字上。此人事事均持怀疑态度,对语法的规矩倒坚信不疑。可是天哪,斯特劳斯夫人,哪有什么金科玉律?就连语法也没有!……只要打上了我们个人的印记,状写出我们的选择,我们的喜好,我们的彷徨,我们的欲望乃至我们的弱点,那便是好文章。”
个人的印记不仅令作品更具美感,而且显得更真实。如果你事实上不过是《巴黎评论》的一个编辑,却老试着用夏多布里昂或雨果的腔调说话,那只能说明你对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亦即你路易·冈德拉所以为路易·冈德拉的独到之处,并不留意,倒颇似鹦鹉学舌,一心把自己弄得像巴黎中产阶级淑女的阿尔贝蒂娜,明明可以是个有自己特点的姑娘,却开口“您真是没见识”,闭口“没工夫陪您烧钱”,全然丢了自己的个性,硬是把自己填进死板矫情的社会模子里。如果确如普鲁斯特所言,我们必得创造出自己的语言,那恰恰是因为,惟有在创造中我们才可从陈词滥调的包围里脱颖而出,获得新的空间,这要求我们淡看礼仪之类,如此才能更好地表现出自己独特的气质。
在私人生活的领域内,语言的个人印记是再明显不过的了。我们对某人知之越深,便越觉其通用名似不敷用,总想给他另立新名,这才可见出我们对他的了解不同一般。普鲁斯特出生证上的名字是瓦伦丁·路易·乔治·尤金·马塞尔·普鲁斯特,这名字长得叫人受不了,他周围的人都觉着还是径呼作马塞尔之类来得好些。在母亲那儿,他是“我黄色的小宝贝”、“我的小金丝雀”、“我的小傻瓜”、“我的小淘气”;又叫“我可怜的狼儿”、“可怜的小狼崽”,或“小狼崽”(马塞尔的弟弟罗贝尔她则唤作“我的另一只小狼崽”,以示长幼之别)。在友人雷纳尔多·哈恩那里,普鲁斯特是“布昂彻”(他则呼雷纳尔多“班尼布斯”);在另一朋友安通纳·毕拜斯克那里,他则成了“勒克阿姆”,当其太过亲热时,又呼他“马屁精”,或是隐晦地叫作“土星人”。在家里,普鲁斯特让女仆称他“马尔索”,他则叫她“普鲁普鲁”。
若说“马尔索”、“班尼布斯”、“黄色的小宝贝”之类的称呼显示出构筑新名可传达彼此关系中新的一面,那普鲁斯特之名屡被张冠李戴,与相似之名相混,则恰可见出另一种不妙的情形,即人们不愿费神为了记住人之各各不同而扩展自己的语汇。那些对普鲁斯特知之甚少的人当然没有私下给他另立新名之好,不仅如此,他们还屡将普鲁斯特错当作当时名气远在他之上的另一作家马塞尔·普沃斯特,叫人好不沮丧。1912年,普鲁斯特还特别提到此事:“我真是无名鼠辈。难得有读者读了我在《费加罗报》上的文章后给我写信,收信人的名字写的却是马塞尔·普沃斯特,对这些读者而言,我的名字似乎只能是个印刷错误。”
用同一字眼描述全然不同的两个对象(《追忆逝水年华》的作者普鲁斯特和《半个处女》的作者普沃斯特)暗示了人们对真实的世界殊相的漫不经心,人们总是以为现成的表达即足以将其道尽。见大雨只知说“大雨如注”的人必是对大雨之千姿万态毫不留心,将凡P字开头、结以T的作家尽以为马塞尔·普沃斯特的人,则必是对文字风格之各各不同全无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