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畸零人(第42/68页)

这个男人喜欢她,要求她每天过来,他要在这儿待一个星期。这是一个天大的运气;当时她还不晓得自己有多走运,不过这或许也不是纯靠运气。照着房内的长镜子,她发现自己很美,天生妩媚动人;她并不介意陪他,他不像阿兵哥。

陪这个德国人过完一个星期后,她带给母亲的钱就比以前所赚的加起来还多,可是这还不是她的全部收入。她身上随时带着一大沓现金,缠在乳房下面,而且对这种危险处境深深地着迷。银行不是她这种人去的地方,她甚至连身份证都没有,万一被警察逮到她的麻烦可大了。她去排队排了一天,拿到了身份证,一张小纸片,说她是特雷莎·艾维丝。这张身份证教她大失所望,这并不符合她对自己的感受。这张证件也没有解决她的存钱问题。某位商店老板愿意代替顾客保管现金,只收取一点费用,可是她并不信任他。然而,她又不得不把身上一半的现金托给了他。

她有一个星期没有去饭店外面的露天餐厅,等她再去时,她又买了一件新洋装,一件绿色的,而且生平头一次上真正的发廊去做了头发。她是那些桌旁最美的女人,立刻就钓到了另一个客户,一个希腊人。她的饭店生涯十分顺利,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家人都吃得饱了,她的存款也增加了,她计划脱离妓女生涯。她现在没有像过去跟阿兵哥在一起时那么害怕染病,不过还是很紧张,她去看过医生,对方告诉她,到目前为止她很健康。

当妓女是很花钱的。她晓得这个行业成本太高,昂贵的衣物、饮料、化妆品、做头发,还要付钱请饭店的女服务生保管她的好衣服,这笔费用相当于她父亲当个穷农夫的一生所得。

然后,她又有了一个幸运的突破:她晓得,她很幸运。她的客户当中有位美国人,在剧场工作,用她做当地风俗习惯的消息来源,带她去勘查外景景点,要求她翻译一些简单的事情——到这时她已经学了一点点英语,不多,但是足以让她看起来好像懂得很多。所以她在电视、电影、剧场那个圈子里渐渐出了名,而且有了工作。虽然正经工作赚到的钱比较少,她还是毅然决然地告别了妓女生涯。她在里约租了一间廉价房间:终于有地方可以存放她的钱和衣服。她每隔几天回贫民窟一趟,母亲苦涩地讽刺她,说她是个忘恩负义的女儿,打算让全家饿死,很快就要插翅飞走了。其实母亲知道特雷莎永远做不出这种事,两人都晓得母亲只是恼羞成怒。特雷莎告诉她,她有份好工作,可是父母并不相信她,只是假装相信,给她留个面子,也给他们自己留个面子,这样他们才不会觉得自己是在靠一个妓女出卖肉体过日子。

这个家庭比贫民窟的许多家庭都过得好一点。父亲盖了一间铁皮屋顶的砖房,好躲避大雷雨。屋里有两间房间,里面不是住六个人,而是三个,母亲、父亲和体弱多病的小妹。特雷莎的两个弟弟,大弟十四岁,二弟十二岁,都加入了横行街头的少年帮派,靠偷窃过日子,有什么就偷什么。他们回家来都只是来要钱的,一得手就又走了。有时候,特雷莎看见街头少年帮派时,总要放眼寻找弟弟,只见他们急急忙忙经过,要不就是眼神茫然地在人行道旁闲晃、吸毒。他们自己吸毒也贩毒。她责骂他们,可是晓得她应该要畏惧这些酷酷的残忍的街头少年,他们为了区区一把零钱就杀人不眨眼。可是她帮忙带大他们,最近还养过他们,因此她觉得她有资格教训他们。她给他们钱,又得提防这些帮派,因为来要钱的可能不止她的弟弟而已。

两年前,亚力在写剧本时雇用了她,他们成了情侣。起初她只是帮他一个忙,不希望他以为她是随工作附送的。不过他根本不介意,甚至没注意到其中有什么差别。他喜欢她,依赖她,根本不知道她曾经走过艰辛的肮脏道路——起先真的是从遥远的濒临消灭的村落走出来,然后是利用她的肉体来逃离贫穷。他向来随遇而安,在里约有可爱的特雷莎,当然是他应得的。他习惯过优越的生活,出手大方。“我有个母亲,”她说,“我要奉养她。”所以他给特雷莎一份丰厚的薪水,比他原先想给的还多。多亏了母亲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