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艾尔弗雷德·博登(第14/34页)
无论引起我们之间争端的理由有多少,根本上都是因为安吉尔对魔术的了解错误而且有限,那也是争论的核心,事实上,魔术的神奇不在于机关上的秘密,而是表演的巧妙手法。
正因如此,我的“新瞬间转移”是他从不曾公开攻击的一项幻术,因为那项表演是他能力所不及的。他就是无法理解它的手法,部分原因当然也是我保密功夫到家,但大部分还是因为我表演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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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出一个幻象需要三个步骤。
第一,布置场地,表演的本质需要在其中被暗示出来或解释清楚。表演的设备被摆出来,让观众看见。有时候,也得有观众席中的自愿者参加准备工作。当戏法被布置时,魔术师会尽一切可能去误导观众。
第二,魔术师想要呈现好的演出,得花上一辈子练习,再加上表演者与生俱来的天赋,只有这两者结合才能有近乎完美的表演。第三,有时候叫作“效果”,又称为“声望”,就是魔术表演的产物,如果一只兔子从帽子当中被拉出来,很明显,这只在表演前根本不存在的兔子就可以称为那个戏法的“效果”。
“新瞬间转移”在幻象表演中相当与众不同,它的编排和表演吸引了:观众、批评家和同行的注意。对身为表演者的我而言,声望是我最看重的。
幻象可归纳成不同的类型,不过事实上只有六种(除了唯心论幻象那种独特领域之外) 。每一套曾经演出的戏法,都包含以下至少一种类型或是更多。
1.产生:无中生有。
2.消失:人或物的从有到无。
3.转变:一样东西很明显变成了另一样。
4.移位:两样或更多物体明显改变了位置。
5.挑战自然法则:举例而言,挑战地心引力,或把坚硬的物品穿过另一样东西,从一个看似窄小根本无法容纳物体或人的地方,变出很多东西或人。
6.神秘动力:使对象看似自动移位,例如让选定的纸牌从一沓牌中神秘地浮出。
要再次强调,“新瞬间转移”并不是典型的戏法,因为它至少用到了上述四种原则,大部分的舞台魔术只依赖一种或是两种,但我曾看过在欧洲大陆上演的精心制作的表演,用到了五种方法。
最后,是魔术的技巧。
魔术师所用的手法是无法清楚地分门别类的,因为只要谈到技巧,一位好的魔术师绝不会轻视任何一项。魔术的技巧可以简单到如将东西隐藏在背后,让观众看不到;但有时也会复杂到需要在剧院上使用先进的设施和道具,而且需要一群助理和配角来配合表演。
魔术师也可以选择传统技巧,纸牌戏法就是这样的花招,用一张或更多张纸牌以及令人眼花缭乱的背景布幕,便可以做到很多魔术效果而不会被发现,道具包括漆成黑色的桌子或是让观众看不清楚的东西,还有使用假人、替身、配角、替代物和窗帘等。
有创意的魔术师会欣然接受新奇的东西,世上任何一种新装置、玩具或是发明,都会引发魔术师的一个想法:“我怎么用它来变出一套新招数?”
因此,过去这几年来,我们已经看到一些新的招数,利用引擎、电话、电力还有烟雾炸弹玩具,创造出令人难忘的非凡效果。对魔术师而言,魔术本身一点神秘感也没有。我们会稍稍改变标准的手法以呈现自己表演的独特之处。对观众来说很新鲜或很神奇的戏法,事实上单纯只是专业人士对技术层面的挑战。
一旦发明了一套创新的魔术,过没多久,这个特效就会被其他人复制——一切只是时间问题。每一种魔术表演伎俩都可以解释,不管是使用隐藏的小隔间,还是巧妙放置镜子,或安排一位助理在观众席中假冒志愿者,甚或只是用很简单的方法去误导观众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