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3/27页)

有一个男人把威利吓住了。此人瘦小英俊。是白人,或者说看着像白人。他说他从殖民地来,说话有口音。远望似乎无可挑剔,近看却差强人意。衬衫领子是脏的,外套破了,皮肤太油,牙齿又黑又烂,呼吸声粗重。第一回遇见威利,他就跟他说起自己的经历。他出身于一个不错的殖民地家庭,战前被父亲送来伦敦接受教育,为融入英国社会做准备。他有一位英国教师。一天,为了教他,那位教师问道:“如果你出去吃饭,选饭店的话,是选利兹还是伯克利?”这个殖民地来的年轻人答道:“利兹。”教师摇摇头说:“错。不过这错误很多人都会犯。伯克利的菜品更好。记住了。”战后他家里起了纷争,这种日子到头了。他根据这些经历写了一点东西,或者正在写,他想念几段给威利听。威利去了他的住处,就在不远的一栋出租屋里。他听了一章,描述的是看精神病医生的经过。精神病医生讲了些什么,没写几句,却写了许多窗外的景致,以及篱笆上的一只猫的滑稽动作。威利听着听着就觉得精神病医生的房间就像是他们待的这一间。最后,那位作家问威利有何高见,威利说:“我想知道更多病人的情况,还有医生的情况。”作家气坏了。他的黑眼睛一闪,露出一口被香烟熏黑的细小牙齿,对威利咆哮道:“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人物,从哪儿来,自以为有什么天赋。可是有个非常有名的人曾说我开启了写作的新维度。”威利逃出屋子,那人还在暴跳如雷。可是再次见面的时候,那人却和和气气的。他说:“原谅我,老兄。全是因为那间屋子。我恨死它了。我觉得它就是个棺材。和我以前住惯了的完全不一样。我要搬家了。请原谅我。请过来帮我搬家。好让我知道你不怪罪我了。”威利于是去了那栋出租屋,敲了敲作家的房门。一个中年妇女从边门出来,说:“就是你吧。他昨天走的时候说会派人来拿他的行李。你把他的箱子拿走吧。不过你得替他付清房租。我给你看记录。欠了二十个星期的。一共是六十六英镑十五先令。”威利又逃走了。之后他再跟着珀西参加聚会的时候,会特意寻找那个留胡子的矮个男人。不久他又看到他了,那人小口地啜着酒杯里的白葡萄酒朝他走来,一张嘴喷出一股大蒜香肠味儿:“对不起,老兄。不过我们南非人常说你们印度人有钱,所以我想你或许愿意帮个忙。”

一天晚上来了一个男人,看上去和平常在聚会上见到的波西米亚人很不一样。他带来一瓶香槟,进门时交给了珀西。他大约五十多岁,身材矮小,一身灰色格子套装,讲究的程度和珀西不相上下,外套翻领是手工缝制的,衣料软软地贴在胳膊上。珀西把这个陌生人介绍给威利,撇下他们俩走了。

威利不爱喝酒,但现在他已经知道如何应对这种场合了,于是说:“香槟。”

陌生人的声音异乎寻常地柔和,以一种不甚专业的口气说道:“是冰冻的。从利兹带来的。他们总是给我留一瓶。”

威利不知道那人是不是在开玩笑。但他的眼神冷漠平静,于是威利想,他没必要判断这话的真假。可怎么又是利兹!看来他们可真在乎这个。对威利来说——在他老家所谓宾馆等同于最廉价的茶室或餐厅——这真是属于伦敦的一种古怪的奢侈观念:不是饮料,不是服务,而是大饭店,似乎高人一等的价格就意味着高人一等的神宠。

陌生人不打算跟威利聊天,威利觉得自己应该主动点。

他问:“你在伦敦工作吗?”

陌生人说:“我就在这儿工作。我是个开发商。就开发这片。眼下这里是垃圾场。二十年后会大不相同。我愿意等待。这里全是些受保护的老房客,他们住在这样的大房子里根本不出一分钱,而这儿几乎就在伦敦市中心。他们的的确确想住到外面去。去绿树成荫的郊区,或是住漂亮的乡下小别墅。我帮他们实现。我把这儿的房产买下来,给房客另找住处。有些人愿意,有些人不愿意。然后我会破坏他们周围的地方。以前我还会让珀西把他的那些黑鬼找来。”他声音柔和,毫无恶意,纯粹是描述的口吻,威利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