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默塞特·毛姆来访(第2/13页)
我开始吸引国外来客。他们大多是作家的朋友。他们从英国跑来寻找作家发现的一切。他们带着作家的信。有时候是邦主近臣的信。有时候他们的信来自那些以前拜访过我的人。他们中有作家,访问过后几个月或是几个星期,会有关于访问的小文章出现在伦敦的杂志上。有了这些来客,我一遍遍重温我生活的这个新版本,渐渐自在地接受了它。有时候,我们聊起来过的那些人,我身边的人会得意地说:“我认识他。他是个很好的朋友。”或是类似的话。就这样过了五个月,从十一月到三月,也就是我们的冬季或者英国人所谓的“冷天”——他们以此区分印度的冬季和英国的冬季,我觉得自己成了公众人物,处在一个小小的海外交际与流言网络的边缘。
有时候,你犯了一个口误却不想纠正它,你会假装你说的正是你想的。然后,你往往就此发现那错误里有某种真实。比如说,你会发现减损(subtract)某人的好名声也能说成贬低(detract)那样的名声。顺着这条思路,我仔细审视了与英国大作家的那次会面所强加给我的奇怪生活,发现那其实正是我多年来梦想的生活方式:能够宣布放弃、躲避、逃离我那一团乱麻的生活。
我必须从头说起。我们祖上是祭司。我们依附于某处庙宇。我不知道那处庙宇建于何时,由哪位邦主建造,也不知道我们从何时起开始依附于它;我们不是了解那类知识的人。身为祭司的我们和我们的族人形成了一个社区。我想我们的家族曾一度富有兴旺,享受着我们服务的人的各种供养。但穆斯林征服了这片土地,我们都变成了穷人。我们服务的人已无力支持我们。英国人到来后情况变得更糟。律法是有,但人口在增加。庙宇周边我们的族人实在太多。这都是我祖父告诉我的。尽管坚守所有复杂的律条,但食物真的少得可怜。人们消瘦虚弱,动不动就生病。我们这个祭司家族的命运!我不喜欢听祖父讲那些故事,那些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故事。
我祖父瘦成了一把骨头,他决定离开寺庙,离开家族。他想到有王宫和名寺的大城市去。他想方设法筹备,一点一点省下米、面和油,一枚一枚存起铜板。他对谁也没提。那一天终于到了,他绝早起身,在夜色中往火车站走。路很远。他走了三天。同他一起的都是穷人。他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更惨,但有人认出他是个食不果腹的年轻祭司,便舍给他食物,留他歇脚。最后他到达了火车站。他告诉我那时候他如何惊恐茫然,力量和勇气流失殆尽,说他一点没注意到身外的世界。下午火车来了。他只记得人潮和喧嚣,然后是黑夜。他以前从没坐过火车,但一路上他只看向自己的内心。
早晨他们来到大城市。他打听清楚去大寺庙的路,然后就留在那儿,在庭院里移动躲避日头。晚上,庙里祷告结束后分发圣食。他没有被遗漏。食物不多,但胜过他先前赖以度日的分量。他尽力装得像个朝圣者。没人问他,而他就这样度过了开头几天。可不久有人注意到了他。他受到盘问。他说了自己的来历。寺庙里的官员并没有赶他走。其中一位好心人还建议我祖父代人写信。那人给了他一些简单的用具,钢笔、笔尖、墨水和纸张,于是祖父就去和其他代人写信的人一起坐在王宫附近的庭院外的石板路上。
写信人大多写英文。他们给三教九流的人写诉状,帮忙填写形形色色的官方表格。我祖父不识英文。他懂印地语和他家乡那一带的方言。城里许多人是从闹饥荒的地方逃来的,想要给家里人捎信。于是我祖父有了事做,也没人忌妒他。人们被吸引到他那儿还因为他那身祭司衣服。没多久,他就过得比较体面了。晚上再也不用缩在院子里。他找到一间合适的屋子,并且接来了家眷。做着写信的工作,加上在寺庙里的好人缘,他认识的人越来越多,最终,他成了王宫里一名受人尊敬的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