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27/36页)

“可她也不该活活饿死呀,丹芙。”

“甭管我们,太太。我在照看她。”

“她说过什么吗?”

“她说了我会告诉你的。”

塞丝看着女儿,心想:是的,她一直孤独。非常孤独。

“奇怪,‘来,小鬼’到哪儿去了?”塞丝认为有必要换个话题。

“它不会回来了。”丹芙说。

“你怎么知道的?”

“我就知道。”丹芙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甜面包。

丹芙回到起居室,刚要坐下,宠儿的眼睛一下子睁圆了。丹芙感到心跳加快。倒不是因为她头一回看见这张脸睡意全无,也不是因为那双眼睛又大又黑,也不是因为眼白过分地白——白得发蓝。是因为在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深处根本没有表情。

“我能给你拿点什么吗?”

宠儿看看丹芙手里的甜面包,丹芙递了过去。她随即笑了,丹芙的心也不再狂跳,落了下来——宽慰和轻松得如同游子回了家。

从那一刻起,一直到后来,糖总是能用来满足她。好像她天生就是为了甜食活着似的。蜂蜜和蜂蜡都时兴起来,还有白糖三明治、罐子里已经干硬的糖浆、柠檬汁、胶糖,以及任何一种塞丝从餐馆带回家来的甜点。她把甘蔗嚼成亚麻状,糖汁吮净后好长一段时间还把渣子含在嘴里。丹芙哈哈大笑,塞丝抿嘴微笑,而保罗·D说这让他难受得直反胃。

塞丝相信这是痊愈时——大病之后——为了迅速地恢复体力而必需的。然而这个需求一直坚持了下去,尽管后来宠儿健康得红光满面,她仍然赖着不走。似乎没有她去的地方。她没提起过一个地方,也不大明白她在这里干什么,或者她曾经在哪里待过。他们认为那次高烧造成了她的记忆丧失,同样也造成了她的行动迟缓。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也就十九、二十岁,长得又苗条,可她行动起来却像个更重、更老的人:扶着家具,用手掌托着脑袋休息,好像它对于脖子来说太沉了。

“你就这么养活着她?从今往后?”保罗·D听出自己声音里的不快,对自己的不够大度感到非常吃惊。

“丹芙喜欢她。她并不真添麻烦。我觉得我们应该等她的呼吸更好些再说。我听着她还有点毛病。”

“那姑娘有点怪。”保罗·D说道,更像是自言自语。

“怎么个怪法?”

“动起来像有病,听起来像有病,可看上去却没病。皮肤好,眼睛亮,壮得像头牛。”

“她可不壮。她不扶东西几乎走不动。”

“说的就是呢。走是走不动,可我明明看见她用一只手拎起摇椅。”

“你净胡扯。”

“别跟我说呀。问丹芙去。她当时就在她身边。”

“丹芙!进来一下。”

丹芙停下冲洗门廊的工作,把头探进窗户。

“保罗·D说你和他看见宠儿单手拎起摇椅。有那回事吗?”

又长又密的睫毛使丹芙的眼睛看起来比实际上更忙碌;而且不可靠,甚至当她像现在这样平静地盯着保罗·D的时候也是。“没有,”她说,“我压根儿没看见。”

保罗·D皱了皱眉头,没说什么。就算他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扇敞开的门,它也已经关上了。

雨水死死抓住松针,而宠儿的眼睛一时一刻也不离开塞丝。无论是哈腰推动风门,还是劈劈啪啪地生炉子,塞丝始终被宠儿的眼睛舔着、尝着、咀嚼着。她像一位常客似的泡在塞丝去的每间屋子里,不要求、不命令的话从不离开。她一大早就摸黑起来,到厨房里等着塞丝在上班之前下楼来做快餐面包。灯光下,炉火旁,她们两人的身影像黑剑一般在棚顶上相互撞击和交错。塞丝两点钟回家时,她总在窗口或者门口等着;然后是门廊、台阶、小路、大路,直到最后,习惯愈演愈烈,宠儿开始每天在蓝石路上一英寸一英寸地越走越远,去迎塞丝,再同她一道走回一百二十四号。仿佛每天下午她都要对那位年长的女人的归来重新置疑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