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25/36页)
只有那些在非庆祝场合也喝香槟酒的女人才那副模样:断了檐的草帽总是歪戴着;在公共场所随便对人点头;鞋带也不系好。但是她们的皮肤可不如这个在一百二十四号的台阶附近喘息的女人。她的皮肤是新的,没有皱纹,而且光滑,连手上的指节都一样。
狂欢节结束时已临近黄昏,黑人们要是走运就搭车回家——不然就得步行。这时那个女人又睡着了。阳光直射在她整个脸颊上,所以塞丝、丹芙和保罗·D在归途中拐过弯来,只看见一条黑裙子和下边两只鞋带散开的鞋,而“来,小鬼”却无影无踪了。
“瞧,”丹芙道,“那是什么?”
这时,由于某种一时说不清的缘由,塞丝刚刚走近得能看到那张脸,膀胱就胀满了。她说了句,“噢,请原谅”,便小跑着绕到一百二十四号的后面。自打她还是个小女孩、由那个指出她母亲的八岁女孩照看的时候起,她还从来没出过这么难以控制的紧急事故。她没能赶到厕所,只好在厕所门前就撩起裙子,没完没了地尿了起来。跟匹马似的,她心想,可是尿着尿着她又想,不对,更像生丹芙时在那只小船上的羊水泛滥。那么多水,急得爱弥说道:“憋住,露。你要是没完没了,我们会沉船的。”可是从一个开了口的子宫里涌出的羊水不可能止住,现在的尿也不可能止住。她希望保罗·D不会那么体贴地来找她,以免让他看见她蹲在自己家的厕所门前,滋出一个深得让人不好意思看的泥坑。她正纳闷狂欢节能否添上一个新怪物呢,尿停了。她整好衣服跑回门廊。人不见了。三个人都进了屋——保罗·D和丹芙站在那个陌生人面前,看着她一杯接一杯地喝水。
“她说她渴了。”保罗·D说。他摘下帽子。“看来是真渴了。”
那个女人端着一只带斑纹的锡杯大口灌水,灌完了就递过来再要。丹芙一共给她满了四回,这个女人也一饮而尽了四回,仿佛刚刚穿过了沙漠。她喝完之后下巴上沾了点水,但她没有抹去,而是用惺忪的眼睛盯着塞丝。她吃得很糟,塞丝想,而且人比衣着显得更年轻——脖子上的花边挺不错,还戴了顶贵妇人的帽子。她的皮肤上没什么瑕疵,只在脑门上有三竖道精致而纤细的划痕,乍看上去就像头发,婴儿的头发,还没有长浓,没有搓成她帽子底下大团的黑毛线。
“你是从这儿附近来的吗?”塞丝问她。
她摇头否认,又伸手去脱鞋。她把裙子提到膝盖,然后撸下长统袜。当她把袜子塞进鞋窠,塞丝看到她的脚像她的手一样,又软又嫩。她肯定搭了辆大车,塞丝想。大概是那种西弗吉尼亚的姑娘,来寻找比烟草和高粱的生活更胜一筹的东西。塞丝弯腰拾起鞋子。
“你叫什么名字?”保罗·D问。
“宠儿。”她答道,嗓门又低又粗,他们仨不禁互相看了看。他们先听见的是喉音——然后才是名字。
“宠儿。你有个姓吗,宠儿?”保罗·D问她。
“姓?”她好像糊涂了。然后她说“没有”,又为他们拼写了名字,慢得好像字母是从她嘴里发明的。
塞丝失手掉了鞋子;丹芙坐下来;而保罗·D微笑起来。他听出了拼字母时那种小心翼翼的发音,所有像他一样目不识丁、只会背自己名字字母的人都那样念。他本想打听一下她的家人是谁,但还是忍住了。一个流浪的黑人姑娘是从毁灭中漂泊而来的。他四年前去过罗彻斯特,在那儿看见五个女人,带着十四个女孩从别处来。她们所有的男人——兄弟、叔伯、父亲、丈夫、儿子——都一个一个又一个地被枪杀了。她们拿着一张纸片到德沃尔街的一个牧师那里去。那时战争已经结束四五年了,可是白人黑人似乎都不晓得。临时搭伙的和失散的黑人们在从斯克内克塔迪到杰克逊的乡间道路和羊肠小径上游荡。他们茫然而坚定,相互打听着一个表兄、一个姑母、一个说过“来找我吧。什么时候你到芝加哥附近,就来找我吧”的朋友的消息。在他们中间,有些是从食不果腹的家里出逃的;有些是逃回家去;也有些是在逃离不育的庄稼、亡亲、生命危险和被接管的土地。有比霍华德和巴格勒还小的男孩;有妇孺之家组合和混合在一起结成的大家庭;而与此同时孤独地沦落他乡、被捕捉和追赶的,是男人,男人,男人。被禁止使用公共交通,被债务和肮脏的“罪犯档案”追逐着,他们只好走小路,在地平线上搜寻标记,并且严重地彼此依赖。除了一般性的礼节,他们见面时是沉默的,既不诉说也不过问四处驱赶他们的悲伤。白人是根本不能提起的。谁都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