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第39/64页)
孤儿
埃莉诺记得她和姐姐还是少女的时候,不分你的和我的。她和美琪拥有的一切都是共用的,发梳、条纹连衣裙、波点连衣裙和半新的《蓬头安经典故事集》。她们以前常坐在农舍的水槽里,照着镜子,互相梳头。客厅里在播放唱片—皮特·西格尔和阿罗·古瑟瑞,或者酋长乐队—伴着父亲做饭的声音。美琪·格林威和埃莉诺·格林威,8岁和6岁,或者12岁和10岁,一起听着CD,为同样的男孩着迷。埃莉诺是年纪小的那个,发色偏淡,古灵精怪。美琪有自己独特的舞蹈,她会拿着长缎带快速转动,直到晕眩为止。埃莉诺会看着她,一直笑着。
对埃莉诺来说,她从来没有过“自我”时期。她脑海中的每句话都以“我们”起头。然后美琪去上大学了,埃莉诺不得不学习如何独处。她记得第一个连休三天的周末,她在空空的房间里旋转,等待不再响起的笑声。她记得那种感觉,孤单一人的感觉,就像骨头里有小虫。于是周一上学时,她纵身跳下男生的悬崖,第一次大开眼界,知道与别人成双成对是什么感觉。等到周五,她已经和保罗·阿斯彭确定关系。三个星期后,他们的恋情结束,她的伴侣换成了达蒙·莱特。
引导她的是眼底的光,就是这个念头—永远别再孤单。
接下来的十年她遇到一连串的男人,有迷恋,有心醉,都是替代品。埃莉诺日复一日地躲避自己的核心缺陷,锁上房门,拉上窗帘,固执地眼看前方,即使敲门声越来越大。
三年前,她在威廉斯堡遇见道格。当时她刚满31岁,白天在曼哈顿下城区做临时工,晚上做瑜伽。她和两个室友住在卡罗尔花园一栋无电梯的三层楼公寓里。她生命中最近的一个爱人,哈维尔,在一周前甩了她—她在他的平角裤上发现了口红印记—大多时候,她觉得自己像只浸透雨水的纸袋。上城区的美琪也在说同样的话,但埃莉诺每次做出尝试,都有同样的旧感觉,那些虫子又爬回她的骨头里。
她与美琪和戴维共度周末。她说是帮忙带小孩,但实际上她只是躺在沙发上看向窗外,努力不哭出来。两晚之后,她和几个工作上的朋友去一家蓝色招牌的潮人夜店,在地铁L线附近,她看见了道格。他留着浓密的大胡子,穿着工装裤。她喜欢他的眼睛,笑的时候眼周会皱起来。他又来吧台买扎啤时,她和他攀谈起来。他告诉她,他是个用举办精美晚宴来逃避写作的作家。他的公寓里全是难懂的烹调准备机,老式意大利擀面棍,一台300英镑的卡布奇诺咖啡机,是他一个个螺丝拧上重装的。去年,他开始从高湾那的一个屠夫那里买来肠衣,自己做香肠。做香肠的诀窍是要控制湿度,这样才不会引起肉毒中毒。他邀请她过来尝一点儿。她说听起来还蛮不靠谱的。
他告诉她,他手头上正在写的是一部伟大的美国小说,也可能只是一个完全用纸做的大部头书镇。他们一起喝蓝带啤酒,忽略了各自的朋友。一小时后,她跟他回家,得知他哪怕夏天也睡在法兰绒床单上。他的装饰风格是伐木工人碰撞科学狂人,他正在重装一张老式牙医椅,把电视机安到扶手上。裸体的他看起来像一只熊,身上是啤酒和锯末的味道。她躺在他的身下,感觉自己像个幽灵,看着他做功,就好像他在跟她的影子做爱。
他告诉她,他与人相处有很多问题,而且喝酒太多。她说,嘿,我也是。然后他们一笑置之。但事实是,她不会喝太多,他却会。而且伟大的美国书镇毫无规律地呼唤他,激起他阵发性的自怨自艾和狂怒。她会在他的法兰绒被单下大汗淋漓地醒来,发现他在拆他的书桌(搁在两个锯木架上的一扇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