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波西娅·凯恩(第25/53页)
“我的老板,提尼,”丹妮埃尔说,“超级浑蛋。我还会回来的。”
丹妮埃尔匆匆离开,我看了看母亲,她正注视着窗户上自己的倒影。
“你知道弗农老师出什么事了吗?”我说。
“我是隐形的,”她轻声说,“谁都看不见我。”
“你到底还记不记得他嘛,我高中的英语老师?从前我总是提起弗农老师的,那个鼓励我写作的老师,记得吗?”
母亲没有回答。
“我有多喜欢他的课?为什么我非要读英语专业不可?我看过的那些书?记得吗?”
母亲一言不发。
“你知道葛洛莉亚·斯坦能是谁吗,妈妈?”我问,虽然我也不确定为什么要问。或许是因为我清楚母亲并不知道,而我想要让她知道;又或许是因为我希望葛洛莉亚·斯坦能是我的母亲,而且我还暗自相信,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现在的生活会好得多;再或许,是因为我的母亲其实是一头独自骑着自行车的鲸鱼,除了我知道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没注意过。
“我是隐形的。”母亲更加坚定地小声说道。
“我知道,妈妈。我知道。”
我想起上高中毕业班的第一天。
在那之前,我就听过很多关于弗农老师的传闻:有些学生说他既像诗人,又像哲学家;还有人说他像是长得不好看又不懂音乐的吉姆·莫里森(79),而且所有想当音乐家和艺术家的学生都已经准备好,要在他的带领下一起逃到某个中美洲国家去。另外,关于他是同性恋的传闻也很严重,几个运动狂人叫他“男同弗农”,因为他没有结婚,也从没谈过女朋友。男人单身,特别是漂亮男人不找女人,在20世纪80年代末是一种犯罪,至少在这里是。
摇滚乐队的主唱们化浓妆,留长发——MTV频道(80)每天都在大肆宣传雌雄同体——然而同性恋却依旧是禁忌。
史奇洛乐队的主唱塞巴斯蒂安·巴赫(81),毫无疑问梳着长发,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女人,可他从前也穿过一件写着“艾滋病杀死同性恋变态”的衬衣。
我上高中的时候,并没有觉得那件T恤有什么不对。可现在回头想想,那真的是太荒唐了。
开学第一天,我走进弗农老师的课堂的时候,他当即宣布要来一次事先没有通知过的临时测验,成绩占学期分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我讨厌他。
教室里的每个人都发起了牢骚。
不止一个男生小声嘀咕:“这真是鬼扯。”
我同意。
我的心“怦怦”直跳。
然而更糟的是,这个30多岁、穿着浅黄色衬衣、腰腹部有一圈赘肉、发际线直逼脖颈背后的男人——以前他总会用发胶把又长又稀的头发粘在粉色的头皮上,所以他的头发看上去总是一绺一绺的——是那么自信满满。
真是让人生厌。
拜托,你是个高中老师。我记得自己这么想。要守规矩,老兄。
“除了书写用具以外,把你们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清走,”他说,“来吧,测验要花一整节课的时间,你们可没时间浪费。”
我的手心开始出汗,我感觉恶心。
就算是提前几天用功学习,做好准备的时候,我还是会有相当严重的考试焦虑症,所以这绝对是我最害怕的噩梦成真了。
暑期阅读书目还没布置给我们呢。
他到底能考我们什么呀?
背包扔到地上,踢进桌子底下的时候,弗农老师把画着横线的白纸发了下来。他吩咐每个人拿两张,然后等他的指示。纸一发完,他就说:“互相看答案的事情你们连想都别想,因为我会像我们学校的吉祥物——老鹰一样紧盯着你们的。哪怕我只是怀疑你们作弊,我都会当场判你们不及格。今天的测验成绩会计入你们第一学期的成绩,占比百分之二十五。而且这次测验是要么及格,要么不及格,要么零分,要么一百分。如果今天不及格,第一学期你们能拿到的最高分就是七十五分,前提是其他考试都考满分,不落下任何一次家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