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4/8页)

实用主义者或彻头彻尾的实利主义者,会无视我的这段经历,把我的情感当作多愁善感。但于我,它表明,我们三人在那个年龄便如何自我定位,如何定位对方。我们还是孩子,便本能知道要做保护弱势的人。邦和我久未谈起这段经历。我俩唱着年少时的歌前往目的地罗斯福酒店。一路上,我感觉,中学那段经历已融入我的血液,也融入了邦的血液。黑白片时代,罗斯福酒店曾是好莱坞大道上名流荟萃的重地,现在,像默片年代的明星一样不再时尚。破旧地毯盖着破旧地板砖;出于某种考虑,大堂摆有各式牌桌、椅子,细长的桌子腿、椅子腿看似鹤的腿。我本以为在这里能见到好莱坞曾经风光一时的人物,比如,系蝴蝶领结、穿粉蓝色上装、大腹便便的成人片制片人,再比如,他们牵着的珠光宝气、上半身熠熠闪光的女士。但看穿着,最好的竟是我的同胞。《幻象》演出地点是酒店一个宽敞的休息厅。往休息厅这段路上,同胞都一身行头有穿缀亮片衣服的,有穿涤纶衣服的,精神焕发。其他一些观看演出的人,估计是酒店住客,穿的则是彩色格子衬衣和运动鞋。装束很随意,胡子拉碴;他们没一个有伴,若说有“伴”,也就是其中一个带了个氧气瓶罢了。我们凡事后人一步,比如,很明显,此刻这些越南人打扮得风光,却没赶上好莱坞以及这家酒店的风光时刻,那些时刻已成过往。

休息厅里倒是气氛热烈。某企业家把这块场地租给《幻象》演出。如此,它成了“难民营”,只不过营中人不似难民罢了:男人们穿的是定制西装,利索挺拔;女人们套上了舞会衣裙,娇媚动人。这些同胞,属于小资产阶级,一心想改变生活境况,终于找到一周不仅正常干四十小时而且还须加班的工作,屁股兜里的钱包鼓了起来,底气增加了不少,开始寻求喝酒听歌之类的享受。我和邦找了靠后一张桌旁坐下。期间,一个楚楚动人、波列罗舞装束的女歌手在演唱范维(4)的《悲情之城》。痛彻心肺般演绎,如忧伤小夜曲,打动了休息厅里的听众。还有别的方式能吟唱出一座悲情的城市,一座被流亡者无时无刻不装在心里的城市吗?在我们抒情歌曲库里,第一高频词是“爱”,第二高频词不就是“悲”吗?是我们喜好悲呢,还是我们学会了悲中作乐?回答此类问题,须读加缪的书或喝科涅克白兰地。在这里,读不到加缪的书,我只能要了一杯科涅克白兰地。

我坚信,钱不花何足为钱,尤其在朋友面前。因此,我虽囊中日见羞涩,但不加思考,一气喝了几大杯科涅克白兰地。见灰白头发上尉和冷漠中尉站在吧台旁喝着啤酒,我也为他俩买了几杯科涅克白兰地,吩咐服务员送过去。不一会,他俩来到我们桌前,要为我们的战友情谊干杯。我还没跟将军再提返回越南,但我一心要去,开心地又给每人买了一杯科涅克白兰地。这种酒,相当于母亲给长大的儿子的吻,让一切变得更加美好。的确如此,边喝边陶醉地看着歌手们轮番上台扭腰甩胯。台上演员,无论男女,或哼鸣,或哭嚎,或喟叹,或诅咒,或怨艾,或咆哮,不管他们如何表现,观众打心底喜欢他们。所有在场的观众,甚至包括邦,听着他们不一定发自心底但肯定发自肺部的歌声,忽忽悠悠,穿越时空,回到了西贡夜总会。在那些地方,香槟除了该有的味道,除了该有的隐含意义,还有让人伤情落泪的东西。眼泪过多,说明人深陷痛苦;没有眼泪,说明人无动于衷。但只需舔上一滴这灵丹妙药,观众便会也只会发出两个音:西贡。

“西贡”两字挂在几乎每个演员包括主持人的嘴上。《幻象》演出过程中,主持人适时进行绍介。他个头不高不低,身材不胖不瘦,穿件还算朴素的灰色法兰绒西装;身上唯一闪亮处是他的眼镜。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知道他的名字。他号称“冠绝诗人”,诗作散见于各类文学杂志和报纸,诗风婉约,内容怀旧,关注平日生活。他的一首从淘米中发现生活真谛的诗,我记忆尤其深刻。至于他发现了什么真谛,我已忘记,只记得在诗中,他敦促人们于最卑微琐事中发掘意义。有时,我手插在米粒中,淘着米,便想起他来。在我们文化里,如此大诗人,为了普通百姓竟在满是歌酒的夜晚屈尊主持,我引以为豪。我们尊重所有越南诗人,认为他们总能教些重要东西。“冠绝诗人”自然如此。他为桑尼的报纸写过专栏,介绍过奇异诡谲的美国生活,分析过美越间的文化差异与冲突。这晚介绍歌手时,他也没忘记顺带简要传授越南或美国文化知识。轮到介绍拉娜时,他的开场白是:“你们中有人也许听说了美国人是喜欢做梦的民族。没错。有人说,美国是福利之国,其实,是做梦之国。在美国,我们可以梦想任何东西,同意吧,女士们,先生们?我要告诉你们,我有什么美国梦。”他握着麦克风,小心翼翼,如握着一管炸药,说道,“我的美国梦是,在死前看一眼生我的土地,回到西宁吃一口老家院子里柿树上熟透的柿子。我的美国梦是,再回到家乡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坟前烧香祭拜;在一切终归晏然宁静之时,在再也不闻枪声之时,在唯有欢声笑语之时,游遍美丽的祖国。我的美国梦是,回到越南,从城市走到乡村走到田野,从岘港走到大叻,从金瓯走到朱笃,从沙沥走到桥河,从边和走到邦美蜀,观看未经历战争的男孩女孩嬉闹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