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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霍尼说,“她在门边安了面镜子,因此她能看到厨房里的一切。”
“哦,”她说,“我从未相信过命运。”
约翰·亨利握着霍尼的手,仰头看着他的脸:“什么是马力?”
弗·贾思敏感受到了婚礼的力量。在这最后一个晚上,她似乎应当作些指示和建议。她应该告诉霍尼一些什么,一个告诫或一些明智的建议。她在脑中摸索着,灵机一动:这主意是如此新颖,如此出乎意料,以至于让她顿住脚步,站在那一动不动。
“我知道你应该做些什么。你应该去古巴或墨西哥。”
霍尼向前走了几步,不过,当她说话时他同样停了下来。约翰·亨利位于他俩中间,逐个打量着他们,洁白的月色下,他的脸色带着神秘的表情。
“毫无疑问,我完全是认真的。辗转于福克斯福尔斯和这个镇子之间胡闹,这对你没任何好处。我看过许多古巴人和墨西哥人的电影,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她停顿了一下,“这就是我试图和你商量的事情,我觉得你在这个镇子一辈子都不会幸福,我认为你应当去古巴。你的肤色浅,甚至有着一副古巴人的表情。你可以去那里,然后变成古巴人。你可以学着说外国话,而那些古巴人永远都不会知道你是个有色人种的男孩。你难道不懂我的意思吗?”
霍尼犹如一尊黑色雕像般静止、沉默。
“什么?”约翰·亨利再次问道,“他们长什么样——那些马力?”
霍尼猛地转身,一直朝小巷走去。“这是奇思妙想。”
“不,绝不是的!”霍尼用了“奇思妙想”这个词,这让她心满意足,在继续强调前,她默默地自言自语了一番。“根本不是奇思妙想这个虚词。记住我的话,这是你最应该做的事情。”
不过霍尼仅仅笑了笑,然后在下一个小巷拐了弯。“再见。”
镇中心的条条街道让弗·贾思敏回想起狂欢节的集市,二者有着同样自由的节日气氛。和在清晨一样,她并且觉得自己是万事的一部分,自己包括在万事之内,充满了乐趣。在主街的拐角处,一个男子正在卖机械鼠。一位没有胳膊的乞丐膝上摆着一个锡杯,盘着双腿坐在人行道上,守望着。她从没见过夜晚时的前大街,因为在晚上她只能在家附近玩耍。街对面的大商店漆黑一片,可大街远端方形的工厂灯火通明,照亮了许多窗户,里面传来微弱的工厂嗡嗡声和染料的气味。大多数商店都在营业,霓虹灯招牌发出多彩的混合光,前街看起来流光溢彩。大街的拐角处站着一些士兵,而其他一些士兵则带着和他们约会的成年女孩散步。大街上充斥着夏末时节的连奏——脚步声、笑声,以及在这脚步声上方、某个人从上一层朝夏夜街道的吆喝声。建筑物散发着日晒后砖的气味,她银色的新鞋踩在温热的人行道上。弗·贾思敏在蓝色月亮对过的拐角处停下了脚步。那个与士兵结伴的上午,好像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在厨房的漫长下午成了阻碍,不知怎么地,士兵的模样已经褪去。那次约会,那天下午,好像都变得十分遥远。而现在差不多九点了,她稍微迟疑了一下。她有一种无法解释的感觉,觉得有地方不对劲。
“我们要去哪儿?”约翰·亨利问道,“我觉得是回家的时候了。”
由于她差点忘了他,因此他的声音吓了她一跳。他双膝交叉着站在那里,眼睛大大的,身上的旧薄纱戏服拖在地上,弄得满身是泥。“我在镇上还有事,你自己回家吧。”他抬头凝望着她,然后掏出了一直嚼的泡泡糖。他试图把它放到耳背上,不过,汗水把他的耳朵弄得太湿滑了,所以他最后又把它放回了嘴里。“你和我一样清楚回家的路,照我吩咐的做。”说来奇怪,约翰·亨利听从了她。不过,当她注视着他沿着拥挤的街道越行越远时,她有一种空虚的同情感——他穿着那身戏服,看起来相当幼稚和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