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乐园追忆(第7/16页)
我来信想问您是否愿意什么时候和我面谈一次。若您允许的话,我将无比荣幸地在纽约请您共进晚餐。
我斗胆请您是因为父亲去年去世后我想到的一些事。他活了九十六岁,争强好胜直到最后一刻,这更使大家不愿他离去,尽管他年事已高。
我很想谈谈他和他的一生。我在为他写点颂词,准备私下出版送给朋友、家人和生意上的熟人。大多数人认为我父亲不可战胜、麻木不仁还脾气暴躁。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他心爱的人遭到打击时他是多么的难受。
放心好啦,若您没有时间回信我也能理解。
致礼!
1945年威夸依克高中的塞莫尔·“瑞典佬”·利沃夫
要是其他什么人来和我谈为他父亲写颂词的事,我会祝他好运,然后自己躲得远远的。但有一些理由驱使我当即就回信表示愿意效劳。第一条就是瑞典佬利沃夫想见我。也许有点可笑,进入老年了,见到他在信末的签名,满脑子还涌现出他在场上场下的情景。那是五十年前的事了,魔力依然不减。记得那一年瑞典佬首次同意加入球队,我自己每天都到运动场看橄榄球训练。他在篮球场上已是灌篮高手,没人知道他是否在橄榄球方面也同样神通广大,直到有一天教练孤注一掷,逼迫他上场。我们曾在市联赛中输得一塌糊涂的球队一次、两次、有时甚至一场中三次触地得分,大家都把球传给瑞典佬。五六十个小伙子站在场边观看他:头戴皮盔、身穿褐色运动衫,上面有橘黄色的11号字,正为大学队与JV队的比赛卖力。大学队的四分卫勒夫逖·拉文索一次次的传球(拉—文—索传给利—沃—夫!拉—文—索传给利—沃—夫!这有节奏的叫喊总能将我带回瑞典佬的鼎盛时期),而JV的队员全线防守不让瑞典佬每次都得分。我已六十岁了,看法已与少年时不完全一样,但那时的幻觉从未完全消失。如今我依然忘不掉瑞典佬:被人推拉、压倒在地,喘不过气来,慢慢爬起,用力摆脱纠缠,抗议似的抬头望着暗淡下来的秋季天空,发出悲怜的叹息,毫发无损地走回混战的人堆。他得分时,是一种光荣;而被人揪抓、压在地上,只是站起身来摆脱了事,则是另一种光荣,哪怕是在混战之中。
终于有一天我也享受到这荣耀。我在十岁以前从未有过了不起的事,和场外其他人一样。要不是由于杰里·利沃夫的关系,瑞典佬也不会注意到我。杰里近来把我有点当做朋友,虽然我难以相信,瑞典佬肯定注意到我常在他家转悠。1943年秋天的一个下午,天色已晚,他接过拉文索的一个传球后被JV队的全体队员压在地上,教练急忙吹哨宣布结束比赛。瑞典佬小心翼翼地动了动肘,一瘸一拐地跑下场来,看见我和其他男孩在一块,他对我嚷道:“逃学鬼,篮球从不像这样。”
这尊球神(他自己才十六岁)把我一下子带进运动员的天国,这被崇拜者理解崇拜者的心理。当然,球星和影星一样,每个崇拜者都向往与他们有神秘的、私人的关系,而这却是由球星中最质朴的一员当众宣布的,并且是在一群竞争激烈、突然又鸦雀无声的男孩子面前。那次经历令人难忘,我万分惊讶,脸刷地红了,那周其余时间我大概什么都顾不得去想。他装出的可怜相,男子汉的慷慨大方,王子般的风度,以及球星的自我赏识,这些东西他太多了,可以随便分一点给观众。他的慷慨征服了我,使我飘飘然,因为这和我的绰号也联系起来。重要的是这在我心中扎下根来,成为一种象征,比他的运动天才更可贵:这是一种表现他“本色”的天才,也是一种特异的包容一切的能力,而且有一种声音和微笑,即使偶尔表现出优越性也毫不影响。那是一种自然表露谦逊,对他而言没有任何障碍,他似乎从来不必奋力去开辟一块自己的天地。现在虽已成年,我还是认为自己不是唯一的在充满爱国主义的战争年代热心于完全美国化的犹太孩子。那一阵子,我们街区整个战时的希望都集中在瑞典佬那了不起的身躯上,他的一生带有无人企及的天才少年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