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6页)

“是,少爷。”

“你说的不是粉克-诺透先生吧?”

“是,少爷。”

“粉克-诺透先生不会也在伦敦吧?”

“正是,少爷。”

“哎呀,见鬼了。”

至于我为什么觉得见鬼了,原因如下:我认为吉夫斯的供词相当不可信赖。这位粉克-诺透呢,属于人生之旅中难免时不时遇到的几位怪客之一。他受不了伦敦,所以任凭身上爬满青苔,常年住在林肯郡一个偏僻的村落,就连每年伊顿对哈罗公学的板球比赛也不肯来看。有一回我问他,手上是不是有大把时间不知如何消遣,答案是否,因为他院子里有个池塘,他就专门研究水螈的生活习性。

是什么风把这位老兄吹到伦敦城里来,我还真想不出。我原本可以打包票,只要水螈的供货没出问题,凭什么也没法把他从乡下抖出来呢。

“你确定?”

“是,少爷。”

“名字没记错吧?是粉克-诺透?”

“是,少爷。”

“啊,真是不可思议。他上回来伦敦,估计得是五年前的事儿了。他一进伦敦就烦,根本懒得掩饰。他可是在乡下生了根,围着水螈过日子的。”

“少爷是说?”

“水螈啊,吉夫斯。粉克-诺透先生有严重的水螈情结。你肯定知道水螈吧。就是那种长得像蜥蜴似的小东西,在池塘里头窜来窜去的。”

“哦,是,少爷。属于两栖纲有尾目蝾螈科下的水生类。”

“嗯嗯。这个果丝啊,一直对水螈服服帖帖的,上学的时候就开始养。”

“我相信小少爷们经常如此,少爷。”

“当时他在自习室里面放了一个玻璃箱养着,我还记得那玩意儿臭气熏天的。我琢磨当时就该看出苗头不对,但是我们这群男生啊,不长记性,什么事也不上心,都各忙各的,所以对果丝的这个怪癖也没怎么留意。偶尔想起来也就感叹一下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但仅此而已。结局你该猜到了。麻烦就这么来了。”

“是吗,少爷?”

“可不是,吉夫斯。他的兴趣越来越浓,水螈攫住了他。成年以后他就隐居在乡下,把生命献给了那些不会说话的家伙。我估计他可能还劝过自己说拿得起放得下,结果呢,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他已经无力回天啦。”

“世事往往如此,少爷。”

“一点儿不错,吉夫斯。反正这五年里他一直窝在林肯郡,闭门做了隐士,恨不得每隔一天就要给玻璃箱换换水,连个人都不肯见。所以你刚才说他突然间冒了出来,我可是大吃了一惊。这会儿我还是不大敢相信。我琢磨着莫非是出了什么岔子,来的这家伙该是跟他一个姓的什么人吧。我认识的这位粉克-诺透戴着牛角框眼镜,一张鱼脸。你再核实一下,是不是同一个人?”

“到府上来的这位先生的确戴着牛角框眼镜,少爷。”

“长得还有点像砧板上的生物?”

“可能的确让人联想到水族类,少爷。”

“那估计就是果丝没错了。但究竟是什么风把他吹到伦敦来的?”

“这点容我解释,少爷。粉克-诺透先生对我透露,此次都会之行的目的,全是为了一位小姐。”

“一位小姐?”

“是,少爷。”

“你是说,他恋爱了?”

“是,少爷。”

“哎呀,真要命。真是要命啊,绝对是要了命了,吉夫斯。”

这是真心话。我是说,玩笑归玩笑,但总该有个底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