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卷(第4/8页)
这个混蛋,整日在城里游荡,
唆使那些软弱无能的牧人糟蹋羊群。”
听罢,可恶的墨兰透斯答道:
‘哈!你这条疯狗,意敢这样说话!
总有一天,我会用黑船把他带走,当作奴隶卖掉,让我得到一大笔钱财!
但愿远射神阿波罗在今天就把特勒马科斯杀死在厅堂上,或者让他死在求婚者的手下!
如同奥德修斯久别不归那样确定不移!”
说罢,他自己快步前行,扔下两人在后面慢慢前进,一会儿,他就来到了奥德修斯的宫殿。
他走进了大厅,坐在欧律马科斯的对面,后者是他最崇拜的人物。
仆人们为他端来一盘肉,
又递给他一块面包,让他食用。
终于奥德修斯和牧猪奴也来到了门前,听到里面传出来的悦耳的竖琴声,那是歌手费弥奥斯在为求婚者助兴。
奥德修斯拉住欧迈奥斯的手,说道:“我的朋友,这一定是奥德修斯的府第,在这么一片房屋中很容易认出,你看,这座府第,房屋一间连着一间,高墙由巨石砌成,大门是宽大的两扇,十分坚固,一定是地位很高的人的居所,这里面一定有很多宾客参加宴席,我已闻到了肥肉的香气和悦耳的琴声。
天神使音乐成的为酒宴的欢乐的伙伴。”
忠诚的牧猪奴欧迈奥斯答道:
“看来你很精明,竟认出了奥德修斯的家居,既然这样,我们得好好权衡一下,是你先进去,混到求婚者前面,我留在门外,还是我先进去看看虚实,你留在这里,不过,你不能长时间呆在这里,路过的人看见你,会用石头砸你,把你赶跑,千万要当心。”
听罢,样样都出类拔萃的奥德修斯说道:“你放心,我明白,我是个明白事理之人,你先进去吧,我在门外等候。
污辱、谩骂我已经习以为常,
饱受磨难的心已变得很有忍耐力,在海面,在沙场,我已遭过无数的苦难,今天再有人欺辱我,又算得了什么!
可是肚子空空,总得填饱它,
这个该诅咒的肚子,为了它,人类遭受厄运,为了它,人们不得不乘坐坚固的海船,穿洋过海,给别人送去灾难!”
正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交谈时,
旁边躺着的一只老狗,竖起了耳朵,张开了眼睛,它叫阿尔戈斯,是卓越的奥德修斯豢养的爱犬,当年那只狗还在驯养之中,奥德修斯便远征特洛亚。年轻的主人,曾带着它在田野中奔跑,猎捕野兔、野鹿和山羊,但现在它已老迈,主人不在家,无人搭理它,只好躺在门外一堆粪土旁,那堆粪土是骡和驴的排泄物,奴隶会来把它们运走,布施到庄稼地里。
可怜的阿尔戈斯,浑身脏兮兮的,长满了虱子,听到声音,它立即认出了身旁的主人,不停地摇动尾巴,垂下了竖起的耳朵,但是没有力气挪得更近。
见此情状,奥德修斯不由心酸。
他悄悄抹去眼角的泪花,问牧猪奴道:“亲爱的朋友,真奇怪,这狗为何卧在这里?
它的体型极佳,但我不知它的速度怎样,能不能够和外型相配,也许只是一只餐桌边的普通的狗,主人把它养在家中,只是当作一个宠物,起装点门面的作用。”
忠诚的牧猪奴欧迈奥斯说道:
“它可是一只好狗,是主人奥德修斯将它养大。
当年它十分威猛,跑起来如疾风拂过,那时,你见到它,一定会赞不绝口,它鼻子特灵,善于跟踪猎物,即使在遮不透光的深山老林中,它也能够寻出目标所在,可如今,它已十分体弱,它的主人也客死异乡,女仆们对它漠不关心,从不照料它,男仆们见主人久别不归,个个生了惰懒之心,不好好地干活,处处偷懒,当一个人被人卖掉,沦落为奴隶后,至高无上的宙斯会就取走他们一半的美好的品性。”